(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5年1 月4日,山东临沂暴力强拆受害人孙成亮、王丽莲、赵全义、刘文美、王朋卿、王汝兰、陈忠启、王桂云8人再次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投诉该院行政庭5年不受理他们“民告官”案件的违法行为,要求法院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受害人的诉权,尽快依法受理他们久拖未决的立案要求。
据了解,2007年临沂市政府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法拆迁50多万平方米。孙成亮等35户居民因拒绝接受违法拆迁遭野蛮暴力强拆。
2007年6月27日,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在《沂蒙晚报》发布了临沂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孙成亮等拆迁受害人从该公告中得知,政府向他们出示的《拆迁许可证》是违法所得,因为从上述公告中可以确认当时拆迁人还没有取得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2007年7月3日,孙成亮等149户拆迁受害人依法向所在辖区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拆迁许可证》违法,要求撤销。
法律规定7天受理的案件,兰山区法院在收到孙成亮等149人的诉状后却一直百般推诿拒绝受理。
2009年2月6日,孙成亮等拆迁受害人依法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诉状至今已5年多的时间,即不受理也不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期间,孙成亮等人无数次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纪检和省、市人大部门投诉控告要求依法立案,但始终都没有结果。
几年来,最初参与诉讼的149名原告因案件一直得不到立案对诉讼丧失了信心,被迫与政府签订了拆迁协议。只有孙成亮等为数不多的几名暴力强拆受害人还一直艰难地奔波在要求立案的维权路上。
中央“依法治国”的坚定信念让孙成亮等人看到了希望,重新燃起了依法维权的信心和勇气,再次向临沂中院纪检组投诉行政庭收到他们的诉讼5年不立案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