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罗成报道)2015年2月6日,湖南城步县西岩镇温塘村四组的彭贤佑(男,汉族 , 1930年11月24日生,联系电话15871929779)投诉说:1990年12月15日,他的儿子彭毅被城步县检察院传唤问话,被活活打死,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接到二次报案,法医何祥云并解剖了尸体,疑是被人打死的,城步县公安局至今没有作出尸检鉴定,也没有立案侦查破案。政法机关也至今没有对彭毅死因作出结论,仅凭行政机关的“会议纪要”要就认定是自已离开检察院自已去寻死的。
彭贤佑说,经过死者家属多年调查,2011年,家属在案发地寻找目击证人,目击证人看见二个人拖起一个尸体上山,经过目击证人本人同意做成的视频,把视频线索证据交给城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请求派民警调查核实后立案,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和军等民警进行了调查核实,证明二个人拖起一个尸体上山的线索是属实的。而刑侦大队也写了报告交给了局党委书记申松能,请求批准立案。但是公安局长申松能不同意立案侦查,欺骗彭贤佑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检察机关经手的重大刑事案子不是我们公安机关的受理侦查的范围,不予立案。
2015年1月26日死者家属请求邵阳市公安局立案,邵阳市公安局法制办说这个案子已经超过了时效,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