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彭家河村村民,在2013年联名举报村党支部书记马忠堂、 村委会主任马永亮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非法套取、 贪污国家给我们村民的巨额惠农补贴资金的罪行,经子洲县检察院、 法院查明,在2000年至2012年间,马忠堂、马永亮合谋, 共套取、贪污国家给我村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款达73万3千多元。 但子洲县检察院、法院徇私庇护,渎职枉法, 只判处马永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对马忠堂竟然免于刑事处罚。
对这样的判决,我们广大村民不服,但法院不准我们举报人上诉, 也不准我们要求检察院抗诉,致使二罪犯至今逍遥法外,有恃无恐, 继续套取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侵占、贪污村民应得的惠农资金。
经我们村民进一步调查,又发现马忠堂、马永亮新的犯罪事实。 我们从县财政局调出从2008年至2012年, 国家给我村村民农耕地的惠农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册, 从各年度明细表上可以清楚看到,马忠堂、 马永亮采用弄虚作假手段, 将我村村民应得的数百亩农耕土地国家补贴资金,转移到马忠堂、 马永亮的家属和亲属名下贪污, 甚至把本属于彭家河村民应得的190亩农耕地补贴资金, 转移到原籍在中焉村的国家公职人员王鹏和马永琴名下贪污, 马永琴和王鹏是马忠堂的女儿和女婿。 王鹏是子洲县砖庙镇中焉村人,原任砖庙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现调任榆林市政府安检局工作人员。 王鹏和马永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并非彭家河的村民, 他们冒名套取彭家河村民的巨额农耕土地补贴资金, 显然构成非法侵占罪、贪污罪,而且是知法犯法,应从严制裁。
为此,我们村民于2014年5月,再次联名向县检察院举报。 然而县检察院反贪局主管领导,对我们举报人横眉冷对,竟然说:“ 你们的举报我们不可能查,因为那是政府的责任,与马忠堂、 马永亮等人无关。”我们只好再向榆林市检察院举报, 市检察院的态度令我们更加失望,他们竟说:“ 这是应由县上查处的案子,我们不管。”我们说:“ 我们反映子洲县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腐败,市上也不管?”他们说: “你们愿意告到哪里,我们不管!”我们只好向省纪检、 检察机关投诉举报。
举报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砖庙镇彭家河村刘俊飞、马忠海、 陈保国、刘浪、刘春云、刘春瑞、陈侯小等18个村民(签名)
2015年2月11日
举报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砖庙镇彭家河村刘俊飞、马忠海、
2015年2月11日
注:来稿照登,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