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来稿照登:陕西子洲县彭家河村18村民:子洲县、榆林市检察院法是怎样对待举报贪污的?


我们彭家河村村民,在2013年联名举报村党支部书记马忠堂、村委会主任马永亮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贪污国家给我们村民的巨额惠农补贴资金的罪行,经子洲县检察院、法院查明,在2000年至2012年间,马忠堂、马永亮合谋,共套取、贪污国家给我村村民的退耕还林补助款达733千多元。但子洲县检察院、法院徇私庇护,渎职枉法,只判处马永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对马忠堂竟然免于刑事处罚。

对这样的判决,我们广大村民不服,但法院不准我们举报人上诉,也不准我们要求检察院抗诉,致使二罪犯至今逍遥法外,有恃无恐,继续套取贪污退耕还林补助款,侵占、贪污村民应得的惠农资金。

经我们村民进一步调查,又发现马忠堂、马永亮新的犯罪事实。我们从县财政局调出从2008年至2012年,国家给我村村民农耕地的惠农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册,从各年度明细表上可以清楚看到,马忠堂、马永亮采用弄虚作假手段,将我村村民应得的数百亩农耕土地国家补贴资金,转移到马忠堂、马永亮的家属和亲属名下贪污,甚至把本属于彭家河村民应得的190亩农耕地补贴资金,转移到原籍在中焉村的国家公职人员王鹏和马永琴名下贪污,马永琴和王鹏是马忠堂的女儿和女婿。王鹏是子洲县砖庙镇中焉村人,原任砖庙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现调任榆林市政府安检局工作人员。王鹏和马永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并非彭家河的村民,他们冒名套取彭家河村民的巨额农耕土地补贴资金,显然构成非法侵占罪、贪污罪,而且是知法犯法,应从严制裁。


为此,我们村民于20145月,再次联名向县检察院举报。然而县检察院反贪局主管领导,对我们举报人横眉冷对,竟然说:你们的举报我们不可能查,因为那是政府的责任,与马忠堂、马永亮等人无关。我们只好再向榆林市检察院举报,市检察院的态度令我们更加失望,他们竟说:这是应由县上查处的案子,我们不管。我们说:我们反映子洲县检察院、法院的司法腐败,市上也不管?他们说:你们愿意告到哪里,我们不管!我们只好向省纪检、检察机关投诉举报。

举报人: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砖庙镇彭家河村刘俊飞、马忠海、陈保国、刘浪、刘春云、刘春瑞、陈侯小等18个村民(签名)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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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来稿照登,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