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因为2013年5月18日是园博会开幕的日子,北京警方过度维稳,把走在北京街头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的吉林冤民张继新抓走,并以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拘37天。因无辜被关押,张继新在看守所内用绝食表示抗争,遭酷刑和关小号等肉体伤害。无故抓捕刑拘张继新,北京警方当天给她的解释竟然是上边让这样的。
维权意识明确的张继新于2014年7月28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内容是“2013年5月18日至19日张继新是否在北京市丰台区任何场所有违法乱纪记录”。
2014年8月14日丰台区公安分局给张继新的答复是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张继新于2014年10月15日依法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定丰台区公安分局公开她所申请的信息,2014年11月19日丰台区法院不开庭裁定张继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行政诉讼案范围,驳回张继新的诉讼请求,并向张继新下达了裁定书(下附),张继新不服这样的枉法裁定于2014年2月2日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定于2015年2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在该院第二审判区第35法庭开庭审理张继新状告丰台区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张继新欢迎社会各界前去旁听。
北京市地二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区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路甲10号(352路公交车龙爪树南里下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