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正月初五(2015年2月23日),民间有迎接财神的习俗,鞭炮声声,好不热闹。但无锡维权人士一早聚集在无锡拘留所门前,手捧鲜花,燃放鞭炮欢迎席志英获释。
席志英系无锡访民,年前与无锡其他访民一起到北京。其中有九人在小年夜(2月17日)被无锡警方抓回原籍,三人被拘留,席志英与孙静芳各被行政拘留五天,杨国英被拘留十天。席志英初五释放。孙静芳初六释放,杨国英还被关在拘留所。孙静芳将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对孙静芳进行传唤,大年初一对其作出锡公(北)行罚决字【2015】660号行政处罚决定,称“现查明:2015年2月17日中午,孙静芳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信访,扰乱该地区秩序,被北京公安机关查获并训诫”并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孙静芳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孙静芳所谓“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信访,扰乱该地区秩序”的认定,并无事实根据。既然北京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训诫,无锡公安机关就无权拘留。拘留的条件是较重的违法行为,而训诫是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二者同时存在。否则,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