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关于游飞翥律师因要求会见被拘留15日的严正声明



2015529日)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今日获悉,重庆游飞翥律师因要求会见“庆安枪击事件”声援公民而被黑龙江绥化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15日。对于黑龙江警方侵犯律师执业权和人身权的违法行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表示强烈谴责,并要求对游飞翥律师予以立即释放。

2015528日上午,游飞翥、李威达、马卫三位律师到黑龙江省庆安县拘留所要求会见因到庆安县围观、声援徐纯合案而被行政拘留10天的公民,拘留所霍所长答应下午安排会见。下午2点,当三位律师再次赶到拘留所时,霍所长却以“授权委托书不能确认系被拘留人本人所签”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最后,三名律师和三名公民在拘留所门前多次喊口号“庆安拘留所,律师要求会见”,之后离去。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今日清晨6点左右,游飞翥律师哥哥接到一位自称黑龙江绥化公安局侦查员的电话,通知游飞翥被拘留15日,理由是寻衅滋事。李威达律师因有事提前离开,马卫律师及其他公民仍处于失联状态。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明确指出,无论见解或身份为何,所有人都有权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各国政府亦应设立相关程序和机制予以保障。中国的《拘留所条例》和《律师法》对此亦有规定。然而,庆安县拘留所非但不提供条件保障,反而以“寻衅滋事”为由将律师拘留。公权对律师都是如此肆意妄为,更何况是对普通公民?在如此环境之下,又叫律师如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同时,关注组也注意到,本次并非单一事件,律师因要求会见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事件早已是屡见不鲜。“寻衅滋事”这一口袋罪名,近年也日益呈现出滥用之趋势。

《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各国政府应确保律师能够履行其所有职责而不受到非法制裁。

对于律师要求会见反被拘留一事,关注组表示:

1. 强烈谴责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非法拘留游飞翥律师的违法行径,并要求立即释放。

2. 强烈要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重庆市律师协会立即启动会员维护机制,对被非法拘留的律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营救。

3. 强烈要求追究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及相关责任人员非法拘留游飞翥律师的法律责任。

4. 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庆安县拘留所保障“庆安枪击事件”声援公民会见律师的权利。

5. 强烈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关注律师执业权、人身权以及本次事件的后续进展。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