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辽宁盘锦人权捍卫者赵广军经上诉发回重审后改判,由原来2年有期徒刑,改判为1年2个月。此案得到改判,其律师刘书庆、常玮平为其所做的无罪辩护、并坚持上诉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赵广军因身体状况已经保外出狱,共入狱8个月。
2014年9月2日,辽宁盘锦赵广军因参加 “杀截访黑保安” 河北巩进军案庭审,被河北省深州市警方带走。9月4日赵广军被辽宁盘锦警方以寻衅滋事为名羁押。后传出赵广军在看守所吞铁片自杀抗争。而盘锦警方不顾赵广军死活,继续将其关押。后逮捕起诉。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赵广军被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为名判刑两年。
赵广军简历:
赵广军是辽宁省盘锦市人,原是盘锦市辽河石油运输公司的一名员工,2001年因公司改制重组公司不负责任的把正在家里休假不明就里的赵广军进行除名处理,直到2009年他才从别人那里了解到,公司重组后所有的员工都在辽河油田内部得到了安排,只有他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公司开除,成了失业者,且他服务多年的单位没给他任何补偿。
不甘心权利受侵害的赵广军依法依律在当地表达自己的诉求,但与辽河油田年有利益关系的当地法院不敢做出公正的判决,多年的依法维权下来,他只拿到了5份判他败诉的枉法判决,被逼逐级上访到北京。
由于他上访维权意识明确,维权意志坚定,4年以来他屡遭公权力的打击迫害,现在他已经5次被刑拘,3次被治安拘留,十数次被关黑监狱。
此次因围观巩进军案开庭,赵广军再次被抓捕,今被判2年有期徒刑。后改判1年2个月。入狱8个月后保外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