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5月4日,公开审理张华诉南通黑监狱信息公开案。这是第三次下开庭的传票了。第一次开庭时,南通中院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以办案法官另有安排为由,将开庭改为谈话。第二次开庭,因张华申请法官回避而休庭。
张华诉南通港闸政府信息公开案,涉及黑监狱,一波三折。1月9日立案,经历三次开庭的传票,至今未结案,明显超过了审理期限。按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属于简易程序,应当在45天结案。但本案超过了三个月,无论按新法,还是按旧法,南通中院审理此案都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开庭前,南通中院竟然拆除了当事人席位上的显示屏,以免当事人当庭指出庭审笔录的错误。该院对原告张华只发五张传票,限制旁听的目的是避免旁听者对法院的监督。
早在2008年,张华因遭遇强拆而起诉南通市人民政府,二审在省高院开庭。庭审结束后,在法警的协助下,南通地方政府在省高院内将张华抓走。南通地方政府作为案件的被告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原告从省高院抓走,实属罕见!凸显了江苏行政机关的任性和司法环境的黑暗。张华的代理人倪文华向苏高院院长举报,要求释放张华,严惩在省高院内制造被告政府抓原告的荒唐事件。七年过去了,高院院长至今未答复。
张华从江苏高院被当地政府抓回南通非法关押75天。为此,张华向港闸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黑监狱和维稳费用的政府信息。港闸区政府拒绝公开,张华诉至南通中院。先是立案难,立案后,南通中院一拖再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