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9日上午,我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办理会见天理的手续时又遭到刁难,说什么领导已经交待,只能明天下午再来会见。我问,你没给领导打电话,也刚看到我的手续材料,怎么就事前就安排好了?我要求见所长,一警官说,所长能随便见吗?无法,只好打电话投诉。
后来,我拨打了监管大队投诉电话,他们也是推脱。我又拨打了市公安局投诉电话,先是百般推脱,后说过问一下。我再打监管大队电话,工作人员称,领导正在开会。无法,我找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称,律师会见受阻,他们管不了。
继续交涉中,在外面遇到几个警察,一个自称是所长,说要在四十八小时安排,一定要让我明天下午才能会见。我质问,为何其他律师可以及时安排会见?而我必须要等两天?
下午,我与苏昌兰丈夫陈德权去了佛山市公安局信访室,要求约见国保支队警察。信访人员让我们在接待室等一下。大约等了四十分钟,一个科长出来说案件到了检察院,如有材料要交国保,他可以转交。我说没有材料转交,这次来是想了解是不是侦查机关对律师会见设置阻力。因为上午在南海区看守所交涉会见问题时,有警察建议我去向市公安局、区分局投诉,我据此认为是国保在设置阻力。这次会见要让我等两天,那下次会见也要等两天吗?科长表示,他会向上反映。
随后,我们去了南海公安分局找纪检投诉。门卫又把我带到信访办,我说是找纪检投诉,他们说投诉也是在信访办。我作了投诉后,警察才把纪检电话告诉我,我再作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