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

四川省乐至县政法委副书记的老公暴打16岁少女致残(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四川省乐至县孔雀乡马鞍村16岁女学生屈润月,在2014114日下午,被乐至县政法委副书记李晓红的老公喻贞强以及包工头舒适、一个尚不知姓名的胖司机暴打,至下颌部、上胸部13厘米的伤痕,左手、左前臂及双腿大腿内侧青紫斑斑,头部鼓起多个青包。由于突然遭受如此大的精神侮辱和身体伤害,屈润月从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变得沉默寡言,拒绝上学,不愿见任何人,常常一个人在家中暗自落泪。后经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为:创伤后应急障碍;起病与2014114日的被打事件有关。至目前,屈润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看到如花的女儿遭此变故,屈润月的母亲伤心欲绝、焦急万分。分别向资阳市、四川省人大、纪委、妇联反映情况,要求惩治凶手,均遭遇推诿、搪塞,甚至拒绝,得不到任何答复。

屈润月出生于1998815日,是一对龙凤胎中的妹妹。在学校是文娱委员,性格开朗,爱好广泛,深得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其父母在成都打工。2014113日,乐至县村村通公路工程经过屈润月家门口时,在门口造成了很深的沟。年过古稀的屈润月的外婆顺便铲了一些工地上的混凝土进行填埋,被工地上的包工头喻贞强(乐至县政法委副书记李晓红的老公)发现,指着老外婆破口大骂:“你这个老卖逼的,你凭啥子弄我的混凝土,老子要打你。”老外婆说:“你要钱就给钱,把方收了,该给好多给好多。”村主任周奎陆上前说:“要钱从我工资里扣。”到晚上,刚放寒假从学校回家的屈润月从正在哭泣的外婆口中,得知外婆被人辱骂。第二天中午,有村民在屈润月家门口打架,屈润月看见工地上的另外一个包工头舒适在旁边围观,就走上前说:“叔叔,你昨天凭啥子骂我外婆?!”舒适眼一横:“老子还要打你!”说着,就挥拳向屈润月打去,村民唐利发上前拉开舒适,并劝屈润月进屋躲起来。过了十几分钟,舒适电话喊来喻贞强、李万全、吴世兵以及一个尚不知名字的胖司机,来到屈润月家门口,乒乒乓乓的砸屈润月家的小卖部。听到动静的屈润月开了一条门缝观望,喻贞强冲开房门,将屈润月抓了出来。这时,舒适、喻贞强以及尚不知名字的胖司机对着屈润月就是拳打脚踢,从家门口一直打到20米远的核桃树下,打了20多分钟,直打得屈润月昏倒在地上。几个彪形大汉主要抓打屈润月的头部、胸部,踢下身。屈润月的下颌部、上胸部被抓出13厘米的伤痕,左手、左前臂及双侧大腿内侧青紫斑斑,头部多处鼓起青包。喻贞强边打还边说:“你今天不道歉的话,老子今天打死你。”30多个围观的村民听到屈润月喊“救命“声,敢怒不敢言。村民唐来贵、刘大平站出来阻拦、劝解,被喻贞强等人追打。喻贞强等人还恶狠恨的对村民说:”不准多管闲事,哪个出来就弄死哪个。“村民唐来贵报警,被村书记杨云学一把抢过了手机。最后,村主任周奎陆站出来喊道:“不要打了。”又对屈润月说:“妹儿,你快躲起来,快报警。”屈润月挣扎着从村民屈平手中接过手机报打了110.东山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即不问情况,也不作笔录。村主任周奎陆拦住警察说:“你们不拍照,今天就脱不到手。”无奈之下,民警作了笔录,但啥都没说就走了,任凭屈润月在地上痛哭。

第二天,得知消息的屈润月的父母来到派出所,要求打人者先拿出钱到医院检查,但派出所却不理睬,屈润月的父母质问打人者舒适、喻贞强为啥打人并争吵了起来。临走时,舒适开起车子,向正在从派出所向外走的屈润月的母亲屈秀英撞去,并说:“老子今天开车把你撞死,大不了赔钱。”屈秀英回复说:“我今天看你咋个撞死我,我不要你陪钱,要你偿命。”并豪无畏惧的迎上前去。正在派出所实习的刘姓民警见状,从三米高的楼梯上跳下来,抱住了屈秀英,其他警察也上前阻拦,才没有发生悲剧。

在随后的时间里,打人者迫于压力,支付了一万六千元医药费。但屈润月的母亲仅收到一万元,其余六千元尚在派出所。派出所仅仅认定舒适、喻贞强是打人者,而另一个胖司机始终不交出来。

屈润月在乐至县医院治疗了两天,医院就要求到上级医院精神科就诊。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屈润月仍然头昏、头痛、头胀,失眠,半夜想到被打画面就被惊醒,右胸部疼痛难忍,经乐至县公安局和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和创伤后应急障碍。现在,屈润月拒绝上学,不愿见人,常常独自一人流泪。

20155月,屈润月母亲屈秀英代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乐至县法院由陈小龙担任审判长、全锦担任审判员、邓祖勇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认定屈润月没有采取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错将被告舒适当作辱骂其外婆的人进行质问,承担20%的责任,判决被告赔付屈润月医药费、精神抚慰金共计22801.58元,案件受理费5023元,由原告屈润月负担3516元,被告舒适、喻贞强负担1507元。资阳市中级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一审判决,只是认定打人者舒适、喻贞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到现在,屈润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