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年9月8日下午2时30分,上海公民周荣清诉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非法解除其主管会计职务一案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法庭上法官不让周荣清说出有关政府官员的违法行为,不到一个小时,合议庭法官们突然离开了法庭。周荣清和妻子及从上海特地赶到无锡的沈利达、刘福奇、王扣玛、徐佩玲、颜兰英、颜秀英、刘海林等10位旁听人员被驱赶出法庭。大家就在法院门外合影留念也被拦阻驱赶。
据了解:周荣清出生于1943年4月3日,上海人,30年前在江苏省无锡担任财政所主管会计。1985年3月2日晚上周荣清在结帐时发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乡党委副书记龚汝清(2001年2月提拔为惠山区副区长、2007年11月调任惠山区人大副主任、2012年3月退居二线为惠山区调研员)多领工资250元人民币(当时龚汝清每月工资32元人民币,多领250元相当于如今的250万元人民币)等一系列不正之风以后。次日周荣清便开始向钱桥乡乡长、乡党委书记反映情况,同时,也向无锡县、无锡市、江苏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情况。
江苏省无锡县纪委1985年9月17日签发(1985)28号文件:“解除周荣清会计职务,列为待配干部”。
周荣清表示30年来始终不明白:自己不是(共产党)党员,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为什么要江苏省无锡县纪委签发(1985)28号文件?
现72岁高龄的周荣清蒙冤30年至今未讨到一个说法,又是一件严重的冤案。在中国这个自称“人权比美国好五倍”的“依法治国”的“和谐社会”里,天天以权压法、天天发生打砸抢、天天制造冤假错案。
周荣清请求国际社会关注中国越来越恶劣的人权状况。
周荣清电话:1381826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