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2015年12月9日)上午再次赶到天津市河西区看守所,递交手续要求会见唐志顺,经看守所工作人员详细查询后告知还是没有羁押这个人。
下午又赶往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查询冯延强律师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几经周折终于与复议机关办案人通上电话,他说由于冯律师申请的事项属于刑事司法案件,我们不能受理此案。
经我与其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各自发表意见之后,我又向他提出个不情之请,请他帮我找天津市公安局,了解一下是否受理了内蒙古转来的这个案件及具体的办案机关及办案人、被羁押地点等。
过了约半小时的功夫,他给我打来了电话,约我到市政府见面谈,我又从火车站赶到市政府。他比较谨慎的跟我讲,通过一个领导了解到,这个案子是由公安部指定办理的,涉及国家机密,其他信息都无法看到,也不便透漏。言谈当中我判断这个案子应该已转到天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