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用非法律专业的角度看,广州天河区法院对郭飞雄与孙德胜的判决也是荒谬经不起推敲的,郭飞雄与孙德胜是无罪的!但郭飞雄仍从严谨的法律角度,从现场事实及天河法院所采纳的核心证据是地地道道的伪证、虚证,由此在声援南周事件与“八城快闪”要求人大批准人权公约上对自己与孙德胜所作出的有罪完全错误荒谬的,违背了基本的事实和法理,自己与孙德胜是完全无罪的!
很显然,对郭飞雄、孙德胜的判决,是赤祼祼的政治迫害!郭飞雄、孙德胜不仅无罪,他们推进中国当下社会民主进步,争取捍卫人权的行为还有功于社会,名垂千史!
但对追求民主宪政、捍卫言论自由与人权公约、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堂堂正正履行公民权利的人进行抓捕、执法者与判决者才是有罪的!因阻挡中华民族14亿国人迈入自由民主宪政社会,执法者与判决者更是历史的罪人,其名字将铭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被后人唾弃!而这些执法与判决者的家人也因执法与判决者的罪恶而蒙受耻辱!
郭飞雄上诉状指出“……在这个民智大开的信息时代,不管他们使用怎样的“障眼法”,都掩盖不住他们企图借助对我们这一批自由民主行动者制造冤狱从而达到阻碍中国民主运动涨潮的政治目的。与此相反,我们行为的主观意图则是光明磊落的。我们不仅在为捍卫《南方周末》编辑记者的言论自由而行动、为施压要求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行动,而且是在为所有中国人普遍的政治权利而战斗、为这些普遍的政治权利的根本保障的确立而战斗。我们纯正的、深刻的动机从来都没有必要掩藏:我们就是要通过每次堂堂正正的和平履权行动,推动中国民主运动涨潮,做大做强人民主体的政治力量,并以此为支撑,促成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在中华大地上彻底实现。”
观中华政体皇权二千多年,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导至社会战乱动荡循往复,民间生灵涂炭。而时至今日,中国大陆经济千疮百孔,社会财富两级分化严重,自然生态、生存环境恶化,各领域腐败丛生,民众背负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生活的巨大压力。尤其在政治权利方面,如郭飞雄上诉状所言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民众却没有真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言论自由、出版今日中国,经济自由,没有宗教自由,没有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和结社自由,也没有得到公正的司法审判和不受酷刑虐待的权利。中国公民目前所遭受的高度的政治奴役、思想奴役和行动自由处处受阻的状况,直接见证了后极权政体的道德不合法性。更有甚者,后极权维稳体系在专施镇压之职时,对不同政见者、不同信仰者严酷打压,滥施酷刑,酿成了严重的人权灾难。”……“因此之故,后极权政体本身事实上已成为中国民众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最大的侵犯者、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最大破坏者,这就是当今中国在政体问题上的基本国情。这一基本国情本身就提供了变革的最强有力的理由。”
专制之下,人人都是受害者!追求自由民主,是人类的天性!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民主大潮无人可以阻挡!而且诚如郭飞雄上诉状所言“只有宪政民主政体才能使中国民众彻底摆脱权力私有制的压迫和极权主义思想的禁锢,真正成为政府的主人和政治制度的主体,才能使被集权专制颠倒了的官民关系返回到宪法和法律规制下的正常状态,才能使中国民众的政治生活走上人类文明的荡荡大道。”……“建设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就是培植中华民族的国之命脉,就是构筑中华民族尊严、自由、幸福、辉煌的大本大源。亿万民众的主权意愿,他们对极权政治血腥、暴虐的历史和滥权、贪腐、世袭、高压的现实的厌弃,对政治理性和制度文明的渴求,他们普遍的实力崛起和向着理想不竭的生命冲击力,决定了宪政民主政体革命在中国势在必行。”
郭飞雄过去曾经为推进社会民主进步,被判坐牢五年,在被抓捕与坐牢期间,身心遭受令人发指的酷刑,但郭飞雄没有倒下,没有退缩,出狱后仍矢志不渝,为实现中国社会宪政民主而不懈努力,因为其深知“这一代中国人承担着为中华民族进行第二次民主实验并将多元均衡的宪政民主政体化为中华大地上的制度现实的历史使命。”
虽然遭受酷刑与磨难,但郭飞雄仍保持理性与宽容之心,他在上诉状中说“……对于那些视宪政民主为万丈深渊的后极权维稳体系,我们也有良言相送:因为有人道和正义的底线支撑,以善意、温和、宽容为本质特征的宪政民主对于任何对手或竞争者都不可能是万丈深渊。当极权主义铜墙铁壁在普世价值阳光照耀下冰销雪融之际,所有向善者、立功者、有所节制者都有权利分享宪政民主政体下无限的发展机遇。”大智大善之心,令人感慨!
目前,郭飞雄已经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你们究竟是依据事实与法理改判我无罪,还是欺天背理地加入中国反民主黑暗势力的政治迫害合唱,罔顾事实地认定我有罪从而维持原判?请深思熟虑作出抉择。”郭飞雄在上诉状中话语掷地有声,犹言在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二审如何判决郭飞雄,是逆潮流而动还是秉持一份良知判决郭飞雄无罪,做出一个经得起历史与良心检验的判决,世人将睹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