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年2月19日,张建平继2月4日、2月5日后再次到江苏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要求会见被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在南通市看守所的女权捍卫者单利华。然而,之前与承办检察官约定的会见,被以领导还没有同意而无功而返。
据张建平说,自女权捍卫者单利华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南通市港闸区公安分局移送到港闸区检察院后,自己受单利华母亲的委托,以及相关法律手续,于2016年2月4日与5日连续两天到港闸区检察院,要求作为其他辩护人会见单利华,当时检察院案管科的丁科长在单利华母亲当场书面声明解除之前与李律师委托的情况下,以尚不能确定侦查阶段的辩护人是否解除委托为由,拒绝张建平的会见申请,并表示只要有单利华本人的委托(即高于其母亲委托效率)即可办理会见手续。而这一次,张建平不仅有了单利华本人托常伯阳律师从看守所带出的委托书,而且经承办检察官苏琳专程到看守所进行了确认,并再次带出了单利华确认由常伯阳和张建平为辩护人的书面声明。
这一次张建平到南通市港闸区检察院申请会见,是春节后在多次与承办检察官电话交流后的约定。
据了解,昨天早晨张建平从常州出发,当时阳光明媚,但过无锡进入南通境内时,天气突然变为阴霾。这样的天气变化似乎是个预兆,承办检察院突然打电话给即将抵达港闸区检察院的张建平,说会见需要院领导批准,今天(周五)有可能办不了会见手续,但可以做一个作为以朋友关系接受委托的笔录。
上午9点30分达到港闸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先与张建平聊了一下案情,对其中单利华到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举牌,要求法办胁迫小学女生开房的禽兽校长陈再鹏的行为,交流了一下观点,张建平认为如果单利华这样一个出于社会责任的行为也能够被入罪,那么人类的价值观就彻底被颠覆了!
之后,承办检察官苏琳将张建平带到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与案管科的顾俊一起,对作为其他辩护人身份的张建平做了一个笔录,主要是问及与单利华是什么朋友关系,是怎么认识的,收不收费用,这一次到检察院要做什么等。张建平明确答复是一般朋友关系、自己接受委托为单利华做辩护是基于社会责任、作为辩护人从来都是无偿、要求立即会见单利华。
做完笔录后,承办检察官苏琳称要请示领导。张建平认为是否请示领导是检察院内部的事情,法律没有规定辩护人会见委托人需要领导批准或者许可,希望承办检察官能够独立司法。苏琳表示自己只能按照内部程序来,约定下午给予答复。
到下午1点40分,张建平在单利华母亲和哥哥的陪同下,到港闸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等待消息。大约半个小时后,承办检察院打电话给张建平,称领导还没有决定是否许会见单利华的申请,需要下周才能够给予答复。对一个与国家秘密没有关系的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会见,居然要领导决定,而且还一时决定不了的电话答复,张建平要求港闸区检察院给予书面答复,并给出理由。
会见单利华再次受阻后,张建平向案管科提出要求复制案卷中的视频证据。案管科的顾俊立即办理复制的相关手续,结果忙活了两个小时,最后又是在请示领导环节被以领导不许可为由拒绝。
一个与国家秘密无关的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辩护人会见委托人的权利一再遭到剥夺,复制指控证据不被许可,看来这“寻衅滋事”案件背后的不寻常。
坐着轮椅的张建平表示,不管这个案件的背后有多复杂,也不管港闸区检察院对自己做出多大的限制,自己一定会坚持依法为单利华这样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女权捍卫者做无罪辩护。
最后,张建平在检察院提供的监督卡上写下了:对承办人员接待态度表示满意,但对承办人员不能独立司法与检察院领导干预承办人员独立司法表示极其不满意的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