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上午,我怀着仿佛如高考赶考时的忐忑之心,来到天津市第一看守所,与我同行的还有李和平的两位辩护律师蔡瑛和马连顺,他们虽然在前一天被李斌告知要解聘他们,但强烈的羞辱感促使他们再次来到看守所,这种羞辱不是仅仅对他们两位辩护律师的羞辱,是对整个律师行业的羞辱,是对法律的羞辱,在我们心目中,只有我们的当事人有权利解聘我们,李斌绝对没有这个权利,这不仅仅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是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里面,也体现在两院三部(包括公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里面。可是白纸黑字,在李斌眼里就是当看不见。
我们来到前台办理会见手续,前台值班武警告诉我们,李斌到市局开会去了,要等一会才过来,我们只好耐心等待,这一等就是一上午,快到11点近下班的时候才见李斌姗姗来迟,在这期间,一个李姓警官两次出来接待我们,并给我们带来了矿泉水,在北方,水有时候比米饭更重要,在北方有过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每个人出门时都要带一个水瓶,里面装满了水,但我们南方人就没有这个习惯,因此,我还是很感谢李警官及时给我们送来了水,由于他不愿意和我们谈及我们所要办理的事情,只好一起闲聊,谈各自从业的感受,我想起之前曾给李斌两次寄信,都被莫名其妙的拒收,因此我便向他询问原因,他告诉我李斌并不是看守所的人,甚至也不是看守所旁边相邻单位天津市预审监管局的人,当我问他李斌到底是哪个部门的人时,他支吾其词,他也曾说起过李斌可能是天津市公安局法制处的,但随后他又否认,我感到很是奇怪,便问他你的同事兼搭档,难道你不知道他是哪个部门的人吗?尽管我多次追问,他还是不愿意明说,但结合我随后和李斌的见面,我想他应该是法制处的人,因为尽管他同样不愿意明说他具体是哪个部门的人,但他同时也说过他曾经代表公安局打过不少官司,而能够代表公安局打官司的一般也就是法制部门了。
终于有了和李斌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一个上午的忐忑也马上会有了答案,我终于感到心里的石头在慢慢地卸下,人就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面对一个可能不利的结果,更想早点知道这个结局,但李斌并不急着回答我们的关切,而是说起了我此前一天曾经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李斌,你会解聘我吗?》,他说他认真拜读了,写得很好,但有几个细节需要和我商榷:首先他认为他不是因为杨金柱和程海在律师界名气大,所以才不解聘他们,而是他们的当事人确实没有提出解聘他们,他也没有见过杨金柱两次面,只见过一次;其次,他此前解聘其他律师并不是没有底气,他一向都是底气十足。我当时感到很惊异,因为我那篇帖子是2月17日晚上9点以后我才发到少数几个律师微信群,我惊异他这么快便知道了消息,我更加惊异他这么在意那篇帖子,以至于斤斤计较于细枝末节,我同时也感到一丝莫名的恐惧,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所遥控,幸亏我这辈子前半生虽算不上圣人,也犯过不少错误,错过不少人生美景,但也还算是个规矩人。我也终于明白,我们今天上午之所以等了那么长的时间,一定是李斌在阅读我那篇文章之后,心里不太踏实,因而向他们领导汇报商量对策去了,但很显然他们并没有商量出来正确的对策,即使李斌满脸堆笑,我仍然感觉不到他丝毫的善意。
因为李斌说他解聘此前每一个律师都是底气十足,一个明知践踏法律还能底气十足的人绝非良善之辈。相比李斌,我更加感觉到陪同他一起接待我们的李警官更加富有人性,他虽然在接待我们的时候大部分时间是沉默不语,他虽然看上去很严肃,可我们私下交流时我至少知道他认同不让当事人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愿请律师是不对的。
因为李斌说:文律师,你有一点猜对了,你确实也被解聘了,所以我们也不会再核实你的身份,你的辩护律师身份并未经过我的认可,你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我们都视同你没有提交。尽管我早猜到了是这个结果,尽管李斌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满脸堆笑,我还是抑制不住的感到悲凉,我当时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吼上几嗓子,我愣了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对李斌说道:你们既然说是王宇解聘我的,那请你们出示王宇的解聘文书给我核实,如果我无法核实,我会要求你们安排我会见王宇当面核实。但李斌接着说道,那解聘文书被王宇新聘的律师拿走了,我们也不会让你会见王宇核实,我反驳他说我虽然是王宇的母亲聘请的,但我的委托手续早在河西分局就已经提交,并且经过该局的认可,我也相信你们已经告知我的当事人,我此前并未听说过你们传话给我王宇不认可我的辩护律师身份,因此,我的辩护律师身份是经过了王宇的确认并直接在王宇和我之间建立了委托关系,王宇要聘请新的律师,必须要先解聘我,且解聘的手续没有理由交给新任律师,而是只能够交给你们办案部门,再由你们办案部门转交给我,否则,在没有转交给我进行核实之前,我的辩护律师身份是始终有效的,我问的急了,李斌最终承认解聘文书在他们手里,但就是不给我,也不会安排我会见,我几乎出离愤怒了,我大声说道你们难道不需要依法办事了吗?法律在你们眼里到底算什么,到底是你要解聘我还是你们领导要解聘我,我今天既然来了,你们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办事,我今天就不打算出去。但李斌对我的愤怒毫不理会,仍然满脸堆笑地说道,我可以陪你到今天下午五点,时间到了我就会下班,你也知道看守所有看守所的规矩,到时自然会有人请你出去。我被李斌彻底击败了,我耳边响起了一句话: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虽然我一无所获,但我心中隐隐的一个谜团却在逐渐解开,李斌,一个始终不敢说出自己隶属于哪一个部门的人,一个身份存疑的人,为何会被派来干践踏法律粗暴解聘709辩护律师的脏活,理由只有一个,这个解聘律师的主意就是他出的,我至少可以找到以下几个旁证:首先,他的同事李警官曾经说过他其实是法制办的人,尽管他事后否认,但李斌自己的言行也透露出了他的职业属性,只有法制处的人才可能经常代表公安局打官司,而天津市公安局的领导遇到法律问题安排法制处的人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正是法制处工作人员的本分;其次,无视法律践踏法律的主意一旦提出,一般也会由这个出主意的人来负责执行,因为一个有良知的警察首先是想不出这个主意,即使想出来了在执行的时候也会缩手缩脚,他的上级是不放心由他执行的,或者这个警察会找别的借口回避执行这个任务,只有那些急于邀功请赏的人既能够想出这个主意,同时也出于功利的目的急于揽到这个脏活以讨好上级;第三,按常理,李斌既不是看守所的人,也不是预审监管局的人,如果不是主动请缨,他的上级也不会想到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他正常的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想通了这一点,如果此前我说是李斌要解聘我,我还有一丝内疚的话,我现在已经完全释然了,因为我觉得李斌就是这个非法解聘律师的始作俑者,说他要解聘律师并未冤枉他,而他自己也毫不隐讳这一点,他在和我谈话时,多次宣称我们的辩护律师身份必须经过他认可,他不认可的就不会核实我们的辩护律师身份。或者李斌会认为我是诬陷他,甚至可能会想到利用警察权力规制我,我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在这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警察国家,李斌不是扬言要对那些因为对李斌指定的官方律师为虎作伥不满从而发了几句牢骚的人展开调查吗,但我想提醒他,我其实并没有诬陷他,那些对经李斌指定的官方律师不满的人也是在正常的行使批评、监督的权利,我承认我上述猜测并无直接的依据,甚至有可能猜错了,但我之所以作出上述猜测,首先是李斌自己的乖张言行引发我的合理质疑;其次,如果李斌认为自己并没有违法犯罪,而又能够顺利把我们所有他不喜欢的709辩护律师都解聘的话,那我上述的分析就是在表扬他,是把可能不是属于他的功劳都计算到他头上,则此时我自然也不是诬陷他;第三,如果他们自己也认为解聘律师是违法的,但还要强行解聘的话,那不管解聘律师的主意是不是李斌出的,他这个负责执行的人都是认同这个馊主意并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李斌出的这个主意真的会给天津市公安局加分吗?真的能够把一切都掩盖在无边的黑暗中,让你们为所欲为吗,天津市公安局的领导们,“天理昭昭不可诬,莫将奸恶作良图”,河西分局的赵旭虽然同样不给我们会见,不给我们介绍案情等等,但我们几乎所有辩护人还是比较理解他的作为,以他的权限,他已经做到了极限,但李斌的恶行却让我们始终无法忘记,因为他已经在挑战法律人的底线!而这种恶行终会给天津蒙羞,会给共和国的法治蒙羞。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天津,一个美丽的海港城市,却在法律的无序中沦陷!而它的起因有可能就是因为我至今都怀疑他的身份是不是警察的人——李斌!
王宇现任辩护律师:文东海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