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8日,本网获悉:上海维权人士朱瑞英、吉敏华、陈惠凯、谢礼祥、梁霞云、叶凤琴、等因各自的冤屈无处伸张,不得不上街举牌喊冤。他们都是原上海市卢湾区(现撤并为新黄浦区上访维权多年仍没有得到任何安置或补偿,在外流浪或租屋居住近十年或十多年的被拆迁户。有的通过材料和政府信息公开获知在规划、出让、开发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地方政府违规违法利益勾结的证据,他们更是据实频频进行上访举报。然而,漫漫的举报上访路上,竟始终会遭到“上海安佳房地产动拆迁有限公司”人员的截访。
试举几例:
原卢湾区55地块居民梁霞云2012年11月12日到访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又如愿走进国务院信访办。下午梁霞云打道回府,她上了街边的警车,到久敬庄接济站再返沪。黄浦区政府派徐姓工作人员到场接洽,梁霞云与徐姓工作人员下车后碰到的是曹爱君、成宝康、王建秋和一个大模子女人(均为安佳公司员工)接车。徐姓工作人员虽然一再对曹爱君强调:“一定要把她(即梁霞云)送到家里!”可是汽车却驶向暗设在顺昌路612弄2号黑监狱……
原卢湾区64地块居民叶凤琴2014年6月1日回到上海站,被打浦桥警署五位民警开警车接到南塘浜路转弯处,民警叫其下车。她刚一下车,对面冲过来十几人按住她,叶拉住车门,后座的女警硬把其手拉开,那众多打手强按住她载上作案车辆,押到顺昌路黑监狱……
原卢湾区65地块居民吉敏华2015年12月17日由打浦街道办事处出来,走在南塘浜路上突然被两个中年陌生男子一左一右挟住两只胳膊,她惊慌中一瞧,前面还站着个安佳公司小头头费胜忠,费胜忠对她当面一拳,她虽喊叫挣扎但无济于事,绑匪象老鹰抓小鸡地把她装进面包车送进顺昌路黑监狱……
原卢湾区丽蒙东南地块居民谢礼祥2015年3月12日上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后回沪,在上海市救助管理站民警的交接中被进入救助站的安佳动迁人员强行绑架,拉到门外面包车上便一阵暴打,随后押到顺昌路黑监狱……。
他(她)们都是已经成功上北京正常上访举报,回到上海却遇上“截访”,而这些以突袭手段暴力劫持者全都是“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人员。曾记得2010年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的截访风靡全国,可是安元鼎只是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后来还宣判了几个截访犯罪分子。那么上海安佳公司是如何对待劫持绑架来的人员呢?他们私设有黑监狱,并以酷刑对付上访举报者。例如:谢礼祥被拖上车即被套上黑头套,安佳公司人员迅疾用黏胶封箱带绑上他双手双脚,最后黏胶带封住其嘴巴。被绑架到安佳公司所在地后被架上楼,强迫他跪下,打手们轮番劈头盖脑一阵拳打脚踢。谢礼祥的鼻孔耳朵嘴巴全都被打出血、脸面部连耳朵都被打得肿胀起来,鲜血从脸面部不断滴下。他们狂妄叫嚣:“看你还上北京?我们是黑道的人,不跟你讲法的!” 谢礼祥一直被打得失去知觉不省人事,昏倒在地,等他醒来已被绑在椅子上。由于连续三天三夜被绑在椅子上不能睡觉,也根本不让小便,致使他第四天起,不仅全身浮肿僵硬,连小便也排不出。
如吉敏华女士,被安佳动拆迁有限公司人员绑架后,同样手脚被黏胶封箱带捆紧,嘴巴也被封住,蒙上眼睛,乱打一气,塞进面包车,到达安佳黑监狱,抬上楼、进牢房后又一阵暴打,鼻子鲜血直流,右眼被打得通红、充血,满脸乌青块。被打倒地后,他们又横拖竖拉,女打手江筱琴踩在她身上抽刮耳光,吉敏华被打得牙齿松动、听力下降。只听咔嚓声响,一阵剧烈疼痛,几根肋骨被踩断骨折(有医疗影象诊断)。寒冻腊月时节,行凶者用冷水浇在她脸上耳朵里和衣领里,冷笑说,“洗洗冷水浴”。
如丽蒙东南地块居民朱瑞英,被“东坛动迁公司”头目顾振权诓骗,结果被7、8个暴徒当即拉上了银灰色面包车,套上黑眼套,开到黑监狱。被架上楼后,即被暴打头部。当被扯下头套,一个瘦猴样打手连续猛抽小朱耳光,小朱刚说“你不要打人”又被套上黑眼套。这些暴徒还命令她脱鞋、光脚踮起脚跟,下面放置大头钉,面对墙壁罚站。一打手说“‘东坛公司’已并入‘安佳公司’了,现在你们碰到我们‘安佳’,算你们触霉头!”不时还威胁说:“开车撞死你妈!撞死你老公!”
如55地块居民陈根根阿姨2009年7月17日傍晚行走在蒙自路上,不知怎么被安佳公司打手邵红华看到,经过手机联系,不一刻“安佳”5个壮汉呼拥而来把陈根根拉上面包车到黑监狱,手机被抢走,一阵毒打,手脚满是青紫伤痕(她属于最“荣幸”的,仅24小时被“释放”了)。
……
“安佳”动拆迁公司以张国樑为首的黑恶势力,把黑监狱设立在将拆除地块的旧房屋、旅馆、甚至直接在动拆迁公司里。你走在大街上,绝不会想到身旁的围墙里可能就是他们的黑监狱。黑帮们深知:这片被拆地块是独立王国,即便在这里犯下罪恶,而这些房屋迟早将被拆除,在这里的所有罪恶行径都将灰飞烟灭,无从追查,因而他们有恃无恐、胡作非为。顺昌路612弄2-4号是一栋4层小楼。固定的黑监狱就设在这里,前门是黄陂南路899号,曾经挂过“上海卢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基地”的招牌。底楼堆杂物或办公,一道专门的楼梯直达楼上黑监狱所在。黑监狱的每个单人牢房沿外墙的窗户都钉死并糊上报纸或黑色垃圾袋、整日不见阳光、不辨南北,怕你知道这罪恶所在地的坐落。一进入魔窟什么物品都被搜走。手机,不用说;随身食品药品也搜去。他们看上眼,连保温杯、雨伞都掳去不归还;不能掳掠,就肆意弄坏你的眼镜、拎包、衣裤……
张国樑每天24小时安排打手全天候值守,他吩咐每间牢房安装摄像头。他通过摄像观察考验其“员工”的打人表现。这里公布几个打手的名字,他们终将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费胜忠(13901677148)、江筱琴(13002112026)、邵红华、董伟中、肖刚、黄强(13761352927)、倪春芳、王小琪、成宝康(13061791576)、李美林(13701714406)、朱进荣(13816445638)、张德华(13023116345)、张玉春(13701705102)、陈荣(15921207889)……
黑监狱除酷刑外,还制造恐吓和威胁。在令人发指的拷打虐待中你简直不能想象,在依法治国的上海这片土地怎么会公然存在着非人道的野蛮魔窟。开头几天,一直让你饿肚子,不给你吃。以后也只每天提供一两次饭菜。在长达十数天甚至一个月中,无论炎热的夏天或严寒的冬天,由于被捆绑从不让你漱口洗脸,更没有什么洗澡换洗内衣内裤等,如此在精神和心理上一直让你受折磨虐待和煎熬。至于拷打的血迹青紫伤痕,自然待擦净消退,等待一段时日后才会被“释放”,以消除他们的罪恶痕迹。“安佳”人员为黑监狱美化宣传说“在办学习班”。实际安佳公司黑监狱里没有一片纸张、没有任何文字教材,有的是拳头“教训”。十几二十多天、乃至个把月后,当受害者夜半被这些黑帮蒙上双眼丢弃在马路或荒野“释放”后,第二天拖着伤残身体到警署报案。《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规定了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现在受害人报案并陈述经过,要求开具验伤单和验血单,警署以超过24小时而回绝,当接待警察听到或估摸是“动迁公司”所为,笔录也不做,更不给报案报警回执。
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六十八条)。前几年各警署墙上也张贴着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的“公开办事规则”。而今受害人必须费好几番口舌、好几次奔波往返最后才能拿到一纸《报警(案)回执》。而数根肋骨被打骨折的吉敏华女士无论到案发地或户籍所在地警署,还走访了区、市两级公安机关,要求对刑事犯罪行为受理立案,却至今仍没拿到报案回执。
梁霞云在被非法囚禁期间,其老爱人与女儿奔波于派出所与街道办事处外还在网上给韩正市委书记写信投诉要求查处。市府网上答复是“您于2012年11月24日致市委书记韩正的网上来信已转至黄浦区(房屋征收)第三指挥部,具体办理情况您可登录本中心网站查询……”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怎么转给“征收指挥部”?然而,再无下文。
安佳公司张国樑还曾经在其员工徐竟平夫妇的居家——奉贤区头桥和平村207号、一幢独立的三层住宅楼建立了黑监狱。该夫妇豢养了数十条犬类,俗称养狗场。整日的狂吠掩盖着非法拘禁的罪恶。二三十名安佳人员日夜严密看守着截访来的人质。当地公安出警营救出几位上访举报者后,奉贤公安分局曾将“张国樑等涉嫌限制人身自由案”移交到黄浦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但是,案子连续多年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区公安要么沉默拖延,要么不作为。受害者们转而向区检察院走访举报,要求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接待人员始终申明这是公安的权力范围,论不到我们检察管辖。受害者要向检察官递交被拷打虐待的材料,接待的检察官坚决不肯收取。继续走访,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走访举报,区纪委接待人员陈述了一大堆条、线、块的理论,认为举报非法拘禁和黑监狱的问题,肯定属于公安职能。继续深入反映说,我们举报的是安佳动拆迁公司的黑监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张国樑,该张国樑是共产党员,并且是多年被评为市区先进党员、先进工作者、去年还被评为“全国劳模”。举报这样的党员是否我们又走错了门?受害者们集体实名要提交给他受酷刑的材料,接待人员又坚决不肯收下。有关部门都成了无关部门。那么安佳动迁公司为什么要截访,他们有权利绑架拘禁拷打公民吗?
我们都知道原先的《动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第十一条还规定:“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这些在2011年以前的卢湾区房屋就被拆迁的上访举报者们也从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获知各个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安佳拆迁公司”的《委托拆迁合同》早在2011年出台新征收条例前几年就已终止结束;换言之,各个地块的动迁早已结束,开发商与“安佳”的委托拆迁关系也早已终止结束。原地块上新建大楼早已耸立,受害人与“安佳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也没有任何民事上的权利义务。
2016年初上海市政府公报中明确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解决好2011年前房屋拆迁问题”,也就是说2011年以前被拆迁的遗留问题是政府部门即各级建委和规土局的工作职责。现在只有一个理由可解释:那就是“安佳公司”人员在蓄意实施犯罪行为。他们实施盯梢跟踪绑架,肆意对信访举报人员疯狂的打击报复行凶!《信访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七条阐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属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
受害人继续上访举报。他们不奢望“奖励”,只希望在举报上访途中不要受到人身伤害。然而这保护奖励举报人的规定,并没有规定“不收举报材料”的情况。举报难呀!如今安佳公司并没有收敛或受约束,反而日趋残暴、愈演愈烈。4月9日,中组部发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推荐工作”。张国樑及其安佳动迁公司靠着暴力动迁起家,“铁军”、“黑监狱”、黑帮头子称号始终伴随着他的先进与光环。安佳以“截访”和“黑监狱”来限制、剥夺公民上访举报的权利,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这是赤裸裸的刑事犯罪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又一次“抢劫”。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继续向各个部门包括组织部实名举报。前面的路还很长,很艰难。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的声音,彰现出光明,鼓舞着受害者们。他们继续行进在控告举报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张国樑黑监狱的路上……
(本文受害者均系真实姓名,欢迎采访。)
谢礼祥(13651607576)、吉敏华(13166433698)、梁霞云(32302661)、朱瑞英(13681853208)、叶凤琴(50771602)、陈根根(63054669)……、魏侃
附:朱瑞英的控告信
尊敬的领导:
我叫朱瑞英(身份证号:310102196001160881),是上海市黄浦区(原卢湾区)丽园路740号私房产权人之一,控告上海市卢湾区东坛动迁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区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相互勾结、欺上瞒上,侵吞国有资产;非法开发、违规拆迁,践踏法律法规;私设监狱、非法拘禁,无视党纪国法;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
一,相互勾结、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2005年10月,包括丽园路740号在内的“丽园路蒙自路东南”地块被划入行政商业许可拆迁。在卢湾区人民政府、卢湾区建委、卢湾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等部门相互勾结操作下,使商业用地却以划拨方式取得,脱逃交付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二,非法开发,违规拆迁,践踏法律法规。2005年10月,在国家规定的“五证”不全的情况下,上海市卢湾区建委获得了拆迁许可,而卢湾区东坛动迁公司更是无视卢湾区人民法院(2006)卢民一(民)初字第251号民事判决,剥夺我在丽园路740号私房产权继承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9月15日,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认可、签约的情况下,趁我不在家,擅自铲毁房屋,家中家具生活用品全部损坏,变成废墟。东坛动拆迁公司甚至伪造、虚构安置人员,侵吞动迁利益。
三,私设监狱、非法拘禁,无视党纪国法。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07年开始上访国家信访总局。但上海东坛动拆迁公司以卑劣的手段,多次对本人实施挟持、绑架、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先后达112天!2007年9月27日我赴京上访回沪,在上海火车站东坛动迁公司的人员不由分说,将我挟持到他们的车上,在没有逮捕证、拘留证、法院判决书的司法程序下,被非法拘禁在卢湾区中山南一路528号三楼秘密的黑监狱。强行没收手机并搜身搜包,与家人断绝联系、限制人身自由达27天上!2008年3月13日,被非法拘禁7天!2008年7月25日,东坛公司又以“给我解决问题,有新方案”为诱,哄骗我去他们那里,又将我关押达44天!2008年9月16日被非法拘禁2天!2009年3月11日被非法拘禁4天!2009年10月1日被非法拘禁9天!2011年3月8日至15日被非法拘禁在卢湾区瞿溪路977号黑监狱。2012年11月14日至18日被非法拘禁在南汇南团公路1898号黑监狱。尤为严重的是,2015年3月14日,上海安佳动拆迁公司(他们自称接手“东坛”)派人将我从上海府村路500号(上海市救助管理中心)接出,戴上黑眼套挟持到他们私设的黑监狱里,囚禁我六天五夜。期间遭到暴打虐待,非人折磨。
四,最后的话。在被非法拘禁的日日夜夜,我曾不止一次的自问:这国家难道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这天下难道不是共产党的天下?这些贪官污吏,他们不仅掠夺了我的私有财产,还要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权,难道他们不怕天谴报应、党纪国法?他们这样做,是想将我逼上哪条路?!
几年来,我也曾无数次地来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走访,但问题始终未获解决。
今再次赴京控告,恳望领导查实后,依法治国,严惩贪官,主持正义,还我清白;救我们全家早日脱离苦海。让我们一家像上海市的千百万家庭一样,也能感受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此致,敬礼!
控告人:朱瑞英
2016年 月 日
注:上述控告事实均有证据证明。如需要,可来函来人索取。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1090弄1号1307室
电话:021-63664978 邮编: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