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郭飞雄关注组:给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和全世界人权机构的紧急求救信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先生们、女士们、各人权机构:

你们好!

今天是郭飞雄绝食第37天。郭飞雄的姐姐,去劝他停止绝食,已第三次被拒绝。前天,姐姐在监狱外被拒绝,昨天又被拒绝,她在监狱外静坐了一天,从9时到17时。因相信监狱方的话,她以为今天可以见到弟弟,结果仍然失望。郭飞雄的家人、朋友,和中国民间他的支持者,都非常的担忧,他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否正在经受威胁?郭飞雄的姐姐,紧迫的想劝他停止绝食,更是因为郭飞雄明确说过,劝他停止绝食,除非姐姐出现,持有张青的亲笔信。

我们是一群关注中国政治犯的志愿者,因郭飞雄生病得不到治疗,于54日开始了声援郭飞雄的绝食接力。活动开始至今,参加的志愿者已有357人次。但中国当局,不仅至今未给郭飞雄治病,反而在59日,对他施以强制肛检、摄像、称要发到网上,并对他强制剃头、命令见到警官要抱头蹲下象个虫子、将其从4人囚室换到12人囚室,以此侵犯隐私、剥夺尊严之举,对郭飞雄极尽侮辱,导致他当日18时宣布绝食,以死抗争。

在郭飞雄绝食一月余,郭飞雄的哥哥见到了他,得知他体重下降约三成,隋牧青律师对外发布了此消息。而郭飞雄的家人被威胁,若透露他的消息,会被取消对他的探视资格。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和他的姐姐,都愿意劝郭飞雄停止绝食。郭飞雄的姐姐,向外界和当局,均表达过此意愿。并积极与当局沟通,意欲完成此次劝说。但她得到的答复,是一次次被监狱拒绝。从提出此意愿开始,到昨天去的路上,郭飞雄的姐姐,都一直在被阻拦。昨天以前,张青劝郭飞雄停止绝食的信,也已邮寄给监狱方,姐姐在昨天,已去过监狱,请求面见郭飞雄劝说停止绝食,被监狱拒绝。郭飞雄家人劝他停止绝食,被当局一直拒绝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有人担心郭飞雄的身体,可能出了大问题,监狱不敢让人见到他。也有朋友猜想,当局原本就想刺激郭飞雄绝食,制造第二个曹顺利,所以一直阻拦家人劝他停止绝食。无论郭飞雄死了,或者是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监狱都可以说是他绝食所致。郭飞雄有病一直得不到医治,被当局刻意隐瞒或对外撒谎的他的健康问题,也可以不了了之。但事实是,郭飞雄患病,至今也得不到治疗。他的绝食抗争,也是受到监狱的侮辱虐待,不得已的抗争。另外,也有朋友猜测,监狱可能对郭飞雄实施了残酷的强制灌食,有可能使他受伤了,例如牙掉了、鼻粘膜受伤等等。无论哪一种猜想,我们都不希望是真的。

从美国之音611日的报导里,我们也看到,郭飞雄的家人曾被威胁,如果透露他在狱中的情况,就取消对他的探视资格。郭飞雄的安全,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问题,更是全中国政治犯的艰难处境的缩影和典范。他被迫绝食抗争,家人劝停止绝食被监狱拒绝,这一事件本身,便是中国人权持续恶化的标志之一。郭飞雄目前的处境,不仅只是他个人的,更是中国监狱虐待政治犯的一个严重的人权事件。

鉴于得不到任何郭飞雄的消息,他的健康,可能会处于不可预知、不可控的、或得不到基本安全保障的危急状态。他的家人、朋友和支持者,均非常担忧他的生命安全,已通过互联网向外发出求救信息。作为郭飞雄关注组的志愿者,我们发出这封紧急求救信,向贵机构和全世界人权机构求救。我们真诚呼吁贵机构和全世界人权机构:启动紧急预案,与中国当局交涉,要求中国当局同意郭飞雄姐姐劝他停止绝食,以及为郭飞雄办理保外就医,停止侵犯郭飞雄的各项人权。

这是很微小的要求,也是容易实现的目标,我们希望贵机构的官员们,还有全世界人权机构、国际社会、欧美文明国家,立即提供紧急救助方案,保障郭飞雄的生命安全。郭飞雄绝食第37天,姐姐三次要见他劝停止绝食,被阳春监狱三次拒绝。郭飞雄的生命安全,正在经受考验和威胁。在此紧急状态下,我们即刻向全世界人权机构呼吁,请拯救郭飞雄的生命。请帮助我们,改善中国恶化的人权状况。我们在努力,希望也得到国际社会帮助。

在郭飞雄的法庭辩护和陈述里,充满了对欧美民主宪政精神和自由价值的褒扬,他为此一次次献身。

向你们诚挚的感谢、致敬。

2016615
郭飞雄关注组

附:201388日后,中国当局对郭飞雄的各种虐待里,至少有以下重大过失,或有意违规犯法。我们真诚希望贵机构,敦促中国停止侵犯郭飞雄的各项人权,保障他的生命安全。

201388日刑拘,至2016222日期间,关押在天河看守所等地,在约半年的时间里没有一分钟放风,没有任何身体活动,这是对郭飞雄健康权的明显、严重侵犯。

在近四个月的时间里,郭飞雄的律师会见权被剥夺,在他绝食25天抗争后,后期有所好转。在今年59日,他开始绝食前,律师会见权又严重侵犯,会见两分钟即被结束。此后,两任律师均未能见到他。这应当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侵犯吧?

426日,我们得知,郭飞雄断续便血约一年,在到阳春监狱后口腔和咽部间断出血。他本人和家人,数次要求为他体检和治疗,未被拒绝,未得到同意。对在押人员,即使是小病也要治疗,何况便血断续一年。到今天仍未治疗,这是不是:严重侵犯了他的生命健康权?

54日我们开始绝食接力,声援郭飞雄以后,监狱不但没改善对他的待遇。反而对他施以:违背意愿的强制肛门检查、对过程摄像、威胁要发到网上;强制给他剃光头;把他从4人囚室换到12人囚室;要他见到警官抱头蹲下象个虫子等等,侵犯隐私权、剥夺尊严的肉体和精神虐待。这算不算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精神健康权?

此次侮辱,直接导致了郭飞雄5918时宣布无限期绝食,要以死抗争。在郭飞雄绝食37天,姐姐第三次到监狱,要面见弟弟劝他停止绝食时,阳春监狱象以往一样拒绝了。明知绝食严重危害健康,可能伤及生命,阳春监狱一直拒绝家人劝郭飞雄停止绝食。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在严重侵害,甚至剥夺郭飞雄的生命权、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