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6年7月26日)8点45分我到三看门口,进去后办理会见填写了《律师会见专用提票》。
交给警察后,他说正在提审。
我说:“我8点45来他们又提审了?”
他说:“他们8点30已经到监区提审了!”
我说:“这已经是第十个工作日连续要求会见了,你办案单位不能连着十个工作日连续提审吧!”
他说:“我不能不让人家提审啊?”
我说:“长时间不叫律师会见,连续审讯,这就是酷刑!”
他们不吭声。
这时过来一个在办理手续房间内走动的人看到手续有胡友玲女士签发的《撤销委托书》命令他们复制一下,交给我,他说:“解除了陈以轩的委托。”
我只好办理我办理的“郑州十君子”案件的于世文的会见手续,于世文的夫人也写了一份解除前几天来会见他的广州律师的手续,办理手续的008831警察拿出来让进行复制。
一个曾经自称是我老乡的警察说:“不是于世文的吗?”
答:“是。”
他说:“于世文的不用复印!”。
到10点20分我会见完于世文后再来问:“任全牛会见完没有?”
答:“没有!”我只能走了。
今天下午1点30分我准时到三看接待室要求会见填写了《律师会见专用提票》,交给办理会见手续的008831警察。
他看后说“正在提审。”
我说:“不对啊,我1点半来的,就我们几个律师在等待会见,没有见到公检法人员啊!”’
他说:“是那个电脑办的。”
我说:“不可能,那个电脑离这几米远,来人我们看不到啊!”
他说:“你去问问。”就把我填写的手续推给了我,叫下一个办。
无奈的我只能去问那个负责给公检法提人的窗口,100457的警察说:“有几个检察院的提人。”
我说:“这个人还没有到检察院,不可能提人啊?”
我又问:“提的谁?”
这时010600的警察在对面给100457的警察小声几句说话。
这个警察就说:“不知道。”
我说:“你提的谁有登记吧,看看是谁。”
他说:“看不出来。”
我只能提我办案件的另一个人。
到3点多我出来问008831警察:“任全牛提审完没有?”
他说:“没有。”
我说:“你问问什么时间提完,看我能不能下午会见一下。”
他说:“没法问。”
我又是只能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