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敏的起诉书中提到——秦永敏经济资助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成员许万平的家属2000元。这明显是在对秦永敏先生进行栽赃诬陷。
秦先生作为我的朋友,他借点钱给我生活在困难之中的家属,这是人之常情。对于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处事为人传统,而也把它说成是对敌势力的家人进行资助,这是非常卑鄙可笑的。
姑且不论此项指控是否属实,单单对于这一对秦永敏的指控来看,检察院连点起码的人性都丧失殆尽,武汉检察院对秦先生的起诉书真不要脸!真无耻!也实在是太令人作呕!
请问,我被重庆当局判刑入狱,而我的家属就不能接受人道的帮助吗?向我提供人道救助的就是犯罪行为?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检举揭发我在2005年3月份,接受过重庆市大渡口九宫庙街道民政局的经济资助约180元。
秦永敏是我的好朋友,他为民主奋斗了三十八年。我在2014年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就在我们的电话通话中,亲自对我说过,他不再用中国民主党的名义去做事情,也让我不要用中国民主党的名义活动。从这一点来看,秦先生避免被当局再次以中国民主党之罪名诬陷判刑是完全正确的。
今天,武汉当局对秦永敏先生的起诉,完全真的是一派胡言。
好吧,让我们就一起来关注秦永敏先生这一起颠覆国家政权案吧!!!
特此声明!
重庆:许万平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