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5日,本网获悉:继8月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后。8月3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胡石根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8月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又一审当庭宣判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认定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今天(8月5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勾洪国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表示不上诉。按规定,应予以立即释放。
今天,于2016年7月8日被郑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河南任全牛律师今被当局予以取保候审获释。
据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截止2016年8月5日,709大抓捕案仍有14人仍被羁押,包括6名律师和8名人权捍卫者。其中,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4人被正式起诉判刑,翟岩民今被判3缓4。胡石根判处7年6个月。周世锋判处判处有期徒刑7年。勾洪国判3年缓3。
目前,本网信息中心最新统计,涉“709大抓捕案”仍被羁押未能获释获释的律师及人权捍卫者还有以下14位,分别是:包龙军、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谢阳、谢燕益、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幸清贤、唐志顺。上述所有人员均被剥夺会见权,目前无一获得会见,因此他们的具体案情外界仍不知晓。
其中6人——王全璋、周世锋、李和平、李春富、谢阳、谢燕益为正式执业律师;其他8人——包龙军、刘四新、胡石根、刘永平、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幸清贤、唐志顺均为人权捍卫者。其中吴淦(屠夫)人是709前被捕的,后移送天津与709并案,幸清贤、唐志顺两人因是带王宇包龙军儿子包卓轩越境而遭抓捕的。
上述14人除谢阳律师关押在湖南、任全牛关押在郑州第三看守所外,其余12位均关押在天津第一、第二看守所。
在押14人中,周世峰、王全璋、刘四新、李和平、李春富、胡石根、刘永平7人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谢阳、谢燕益、包龙军、吴淦(屠夫)、林斌(望云和尚)5人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幸清贤、唐志顺2人被控涉嫌“偷越国境罪”。其中,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4人2016年7月15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当局正式起诉。翟岩民今被判3缓4,勾洪国判3缓3,都被释放。胡石根判处7年6个月。周世锋判处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1月初,谢远东律师、黄力群律师、隋牧青律师、锋锐所出纳王芳等4人相继被取保获释。4月李姝云、高月又被取保获释。7月初赵威取保获释。7月底王宇律师取保获释。至此,本案中所有被羁押女性均已经获释。翟岩民被判3缓4,勾洪国判3年缓3,都被释放。
对于709大抓捕案的进展及仍在押的14人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报道。
(注:本网未将709之前的“潍坊615案”4人刘星(老道)、张卫红(婉荷)、李燕军、姚建清及709之后湖北尹旭安案、王芳案列入709案统计。此六人均获律师会见。本网各专案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