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5日,石家庄张建芝通过邮寄向河北省监察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对举报非法拆房占地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置。
2015年10月12日,张建芝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岗大街棉六西宿舍1号楼3单元的房屋被偷拆。张建芝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石岗大街派出所报案,并获受理,但从此无消息。
2015年11月20日,张建芝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邮件号码:1004083296517),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任何决定,也不说明理由。张建芝再次碰壁。
为此,张建芝于2016年1月27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行政诉讼状。该院立案庭借口主管法官不在,不能决定是否立案,劝张建芝留下诉讼材料,回家等待通知。但立案庭拒绝向张建芝出具收据。张建芝认为,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不需要审查。该立案庭不立案显然是刁难,且不出具收据更是毫无道理。于是,张建芝依法将诉讼材料邮给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件号码:1047525146216)。但石家庄中院收到张建芝的起诉状后置之不理。
张建芝无可奈何,于2016年2月26日向石家庄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情况说明和起诉状,请求依法受理此案。但此后仍然是杳无音讯。
张建芝多方告状,到处吃闭门羹,只得另辟蹊径,于2016年4月7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纪委监察室提交了控告信,但石沉大海。张建芝向石家庄市监察局举报,也如同泥牛入海无消息。张建芝向河北省监察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
张建芝表示,如果监察厅也置之不理,或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公正,将提起行政诉讼。尽管维权艰难,道路曲折,但张建芝会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