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3日,本网获悉:明早,709大抓捕中周世锋颠覆国家政权案当局将在在天津“秘密开庭审判”。
天津第二法院官微称:周世锋案审理时间:2016年8月4日8:30地点: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天津法院官微又称,:周世锋两次向法院提出书面请求,不希望家人到法院旁听庭审。如下是法院发布的所谓《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人民法院:
我叫周世锋,1964年11月18日出生,北京锋锐律师所主任。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起诉。我真诚地认罪悔罪。
考虑到我的家人都是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到庭参加旁听,无论对我和家人都无任何益处。所以,之前曾经向法院提出过不要家人到法院参加旁听。现在我仍然坚持我原来的想法,不要求家人到法院参加旁听。
周世锋
2016年8月3日
而今天,对胡石根审判,胡石根的亲属竟然也是无一人可以旁听,来天津要求旁听的2个弟弟被强行遣送回老家,而其代理律师一年多从未获准会见过当事人。胡石根的审判由当局强行指定律师辩护、指定内定的48人旁听,以确保秘密审判的顺利进行。今天当局又搞一套当事人周世锋不让自己家属旁听审理的滑稽说辞,然而,律师称:“家属要求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只能按照《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9条规定执行,不能以被告人不想让家属旁听为由,而不准家属旁听。因为家属的旁听权不是被告人赋予的,被告人也就无权阻止,法院无权剥夺。”中共所谓依法治国下的“公开审判”已然成为荒诞的闹剧,为全世界文明人类所不齿。
天津二中院开庭审理709案期间,709家属及天津北京民运维权人士查建国、何德普、李蔚等家门口纷纷被上岗,不让外出。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等每人被门外多名公安站岗看守,不准出门。甚至远在广州的唐荆陵的妻子也被限制自由。这种赤裸裸的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做法是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
维权网强烈谴责中共当局以“秘密审判”的方式审判709大抓捕案,“秘密审判”严重践踏和剥夺了709当事人的基本人权,毫无公正可言,毫无公信力可言,中共当局应立即将709在押当事人予以全部释放。
附:周世峰简历(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周世峰:(CPPC编号:00274)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维权律师,中国在押政治犯。
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2008年,曾代理三鹿毒奶粉案,但因法庭故意不予受理,遭遇极大困难;2001年,曾代理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2014年,曾代理老作家铁流被控“非法经营罪”案、德国《时代周报》驻京记者助理张淼被控“寻衅滋事罪”案及北京维权公民叶洪霞被控“寻衅滋事罪”案等;2015年,曾与杨金柱、杨学林律师发起成立“聂树斌案律师独立观察团”等,并公开表示欲出资800万人民币建立“中国律师维权基金”,向全国各地受迫害律师家属提供资助。
由于以上言行,随触怒了中共当局的敏感神经,遭致中共当局统一部署下的严厉打击;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传唤并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后2016年7月15日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
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