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8月27日,本网获悉: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向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送达《告知书》称:“经查,你反映的位于园林路西……南通广播电视台项目用地,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该告知书源于一封举报信。
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向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南通市广播电视台未经规划许可,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开工建设,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请求依法查处该电视台的违法行为。2015年11月17日,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了通国土监罚崇【201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通广播电视台作出如下处罚:
“责令南通广播电视台退还非法占用的3223.56平方米土地,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该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关键问题是该处罚是否会实施。
南通广播电视台却置若罔闻,直至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已过,不但不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更没有恢复土地,反而无视国土资源局处罚决定的权威性,更加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拆迁,致使违法建筑物拔地而起。
2016年8月2日,南通市新存发建材有限公司再次向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举报南通广播电视台无视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不但不停止违法建设,反而顶风而上更加肆无忌惮进行违法施工。目前,该电视台已经建成,依然逍遥法外。该公司请求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为应付该公司的举报,敷衍了事地作出了《告知书》。该告知书没有发文字号,也没有告知救济途径,且内容含糊不清。至于该局何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以及执行的情况如何,一概讳莫如深。
南通市电视台明目张胆的违法建设却逍遥法外。虽然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向崇川区申请执行。但崇川区法院敢执行吗?敢没收南通市电视台的非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吗?人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