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27日,本网获悉:上海访民周荣清诉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非法解除其主管会计职务要求行政赔偿一案,去年9月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被枉法判决。周荣清不服一审判决,今年7月26日上诉于江苏省高级法院。应高院传票,将于10月14日下午3:30分在江苏省高级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听证。
据了解:1943年4月3日,周荣清出生在上海。30年前在去江苏省无锡担任财政所主管会计。1985年3月2日晚上,周荣清在结帐时发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乡党委副书记龚汝清(2001年2月提拔为惠山区副区长、2007年11月调任惠山区人大副主任、2012年3月退居二线为惠山区调研员)多领工资250元人民币(当时龚汝清每月工资32元人民币,多领250元相当于如今的250万元人民币)等一系列不正之风以后。次日周荣清便开始向钱桥乡乡长、乡党委书记反映情况,同时,也向无锡县、无锡市、江苏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情况。
江苏省无锡县纪委1985年9月17日签发(1985)28号文件:“解除周荣清会计职务,列为待配干部”。
周荣清表示30多年来始终不明白:自己不是共产党员,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为什么要江苏省无锡县纪委签发(1985)28号文件?
现年73岁高龄的周荣清蒙冤30多年至今未讨到一个说法,现在为求公正继续上诉到江苏省高级法院。周荣清电话:1381826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