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

洛阳吉利区政府强拆民房案二审即将开庭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6929日公开审理朱学环诉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民房上诉案。朱学环委托张娅丽代理。

2013126日上午10点许,吉利区石化炼油扩能改造指挥部安置建设指挥部副主任杨辉榜带领了20多人,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原告位于吉利区东阳村3组紫阳路9号的房屋。朱学环认为,该指挥部由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成立,故应当由吉利区政府承担法律责任。于是,朱学环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洛阳吉利区人民政府矢口否认强拆朱学环的房屋。该开发区法院认为“原告(朱学环)提交的吉利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证据并不能确认原告的房屋被拆除系被告所为……张照礼(朱学环的前夫)所有的房屋系委托拆迁公司拆的”对此,朱学环认为:

首先,朱学环提交的吉利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吉利区政府强拆的,但该《答复》中,吉利区政府明确承认其拆了朱学环的房屋,却否定是强拆。原审没有全面审查吉利区政府拆房的合法性。吉利区政府也没有政府证明拆房有合法手续,应当视为强拆。

其次,原审认定“张照礼(朱学环的前夫)所有的房屋系委托拆迁公司拆的”,恰恰显示了原审法院吞吞吐吐有难言之隐的心态。既然认定是“委托拆迁公司拆的”,就应当查明是谁委托的。原审之所以不查明是谁委托的,乃是要隐瞒“吉利区政府委托拆房”的事实。原审法院极力偏袒吉利区政府之意,可谓用心良苦。

再次,前已经论证了吉利区政府委托拆房的事实,应当由吉利区政府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朱学环起诉吉利区政府应当由洛阳中院管辖。一审法院审理此案,违反了审级规定,其作出的判决应当撤销。

吉利区政府不顾事实,一味矢口否认强拆民房,即使打赢了官司,但丧失了公信力,丧失了人心,更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