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是湖北省沙洋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
凡是上了沙洋县或者该县各乡镇选举委员会(以下称选委会)公布的选民名单榜的任何一位选民,都有法定的权利在9月29日至10月4日期间(选委会公告时间提前了的除外)到其所在选区选举工作小组,领取县或者县和乡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一、若选区选举工作小组不给推荐表或者“附加”条件才给推荐表,则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做法涉嫌违法。
二、若您领到推荐表,您领衔推荐的依法具有被选举权的被推荐人又得到您所在选区十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推荐人不能违反等额推荐的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则选委会应当在10月4日以前张榜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县或者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三、若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被选委会公布为代表候选人,且选委会公布的候选人总人数没有超过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应当被选委会公布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选委会不公布您领衔推荐的被推荐人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则选委会的做法涉嫌违法。
四、若您所在选区公布的代表候选人总人数超过选委会分配给您所在选区应选名额的一倍,则应由您所在选区各“选民小组进一步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选委会不是“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则选举就是非法的!
参与领衔推荐他人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者“毛遂自荐”争当人大代表的活动,是一块“试验田”。
她不仅激发我们参与政治的热情而且还增添我们参与政治的智慧。
她检验选委员主持的选举是否依法,进而判断“一府两院”是否具有合法性。
每届人大五年一选,轻松参与其乐无穷。
人生能有几回搏?该冲锋时就陷阵!
附1、若您对公开信中如选举委员会、选区、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等额推荐、应选名额、领衔推荐人等不了解可与我交流。
附2、本人(姚立法)乐意为领衔推荐他人者和“毛遂自荐”争当代表者提供法律以及竞选策略方面的服务。
附3、本人乐意和用文字、照片、视频记录选举过程之人士交流。
附4、本人从1987年开始,以自荐候选人身份竞选县级“议员”,至今已连续竞选七届(1987、1990、1993、1998、2003、2006、2011);本人在“议员”任上的2002年竞选过湖北省“议员”并获得另选他人票数十张。1987年以来当局对本人的打压是一次比一次严厉,本人竞选的困难是一次比一次大。
1998年11月,在选票上没有本人姓名的情况下,本人自荐竞选获得另选他人票1706张,当选上湖北省潜江(县级)市“议员”。
附5、本人手机+微信号189 7219
8964。
2016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就人大换届选举相关事宜作出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法定选举日为2016年10月19日。
二、选民登记工作从9月11日开始,到9月26日结束。请各位选民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主动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三、对于流动人口的选民登记工作作如下规定:
1、选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的选区登记。
2、本地户籍的选民,其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选区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
3、外地户籍的选民,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在取得原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或者由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确认其选民资格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已经参加过现居住地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沙洋县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