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6日星期一

投诉:陕西三原张家窑民俗村经营户到省政府上访


我们这35户经营户于2016年初与三原县张家窑民俗村签订了经营合同。张家窑民俗村位于三原县新兴镇,法人是董柱。《经营合同》写明:我们经营户使用民俗村的商铺,每间向民俗村缴纳5万元保证金,开业后前6个月免费使用,6个月后每月给民俗村缴纳营业额的20%;经营户可以随时退出,给民俗村归还商铺后,民俗村给经营户退还5万元保证金。

张家窑民俗村于201651日开始试营业,由于试营业时的情况与民俗村在招商时给我们宣传的条件相差很大,例如说建有西北最大的摩天轮,实际根本就没有那么大;宣传说建有珍禽园,实际根本就不见珍禽园的影子,建珍禽园的场地只是一个大土坑,等等,民俗村几乎没有游客,我们开业经营不但不赚钱反而赔钱。民俗村要求我们必须开业经营,不开门经营,每天罚款1千元,叫我们开门也不是,不开门也不是,从53日起,就陆续有经营户要求退款,民俗村给有关系、有门路、有权有势的经营户退了款,对我们这些无关系、无门路、无权无势的经营户拒绝退款。
  
四个月了,我们到新兴镇、三原县政府上访多次,政府开始说予以协调,最终的答复是“政府没有办法”。我们这35户共经营50间商铺,交的保证金总共有230万元。有一个经营户向三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根据法官目前的一些说词,审判结果不容乐观。

没有别的办法,2016926日,我们20多个经营户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张家窑民俗村履行合同,尽快给我们退还保证金,其它的违约损失,我们就不追究了。
             
全体上访的民俗村经营户
201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