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1月9日,本网据济南维权人士于新永消息:山东威海乳山市维权访民李洪升二审被判3年9个月。
于新永11月8日介绍本案:
纯因上访获罪在山东省判刑最重(一审判4年)的威海乳山市李洪升,今天威海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下来,被判有期徒刑3年9个月。此消息先有乳山政法委副书记电话通知了李母(72岁),后街道办派员陪同李母前往乳山看守所探视了李洪升二十分钟。
此前李妻孙小妮曾向济南市公安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李洪升在济南的违法犯罪记录,今日济南警方回复孙“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步调如此一致,可见李洪升上访获罪一案并非威海市一地单独处置。公检法三者互相制衡在梦国就是个笑话。
对此结果,狱中的李洪升与亡命在外的孙小妮均表示还会继续抗争,继续上诉、申诉和控告,山东维权人士于新永也表示将会继续帮助孙小妮问责始作俑者——原当地派出所长王绍春,和山东省高级法院法官安海涛!
孙小妮电话:1352411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