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

洛阳洛龙国土局令交出土地,曾铁良等村民申请行政复议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129日,洛阳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曾铁良、曾庆林,曾庆乐,李献海,曾建刚等五户村民通过邮寄洛阳市人民政府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依法撤销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洛龙国土(2016)第008-3行政告知书。

2016128日,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源局作出了共作出了五份告知书。其中,洛龙国土(2016)第008-3行政告知书,称“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村曾铁良:你所占有的土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豫证土2016-781号),但你户至今仍未交出土地,我局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里发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你户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现告知,你户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曾铁良等村民认为,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源局无权作出该《行政告知书》;本案所谓《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不存在;该局所谓” 你户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即接到本告知书三日内只能向该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于法无据;该告知书未告知救济途径,无效。曾铁良等村民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无义务交出土地使用权。

不久前,曾铁良等村民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举报,该村大量土地被鲸吞,违法建高楼,致使农民无地可耕。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置之不理,却由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出面下令收回曾铁良等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村民们认为,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源局打着“希望大道打通工程拆迁改造”的旗号,实施非法圈地。所谓“拆迁”,其行政法规早在2011121日前已经废止,而该局依然顶风而上,还在大搞拆迁,非法圈地。故五户村民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