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

陈风强:一个在上访和监牢之间来回穿梭的人



作者/李非

在我面前的一位中年男人:中等身材,脸型上阔下圆,声音洪亮,脸上气色红润,坐姿笔挺。从他的精神气质上来看,颇似一位志得意满的成功商人;而他头上斑白的头发却无法掩藏他所经历过的沧桑。

他叫陈风强,曾在部队服役过十多年,期间在某次工作中因伤致残。退役后,他曾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于1989年投资购买的地股被政府官员第二次倒卖,以及房屋被强拆而引发了一系列纠纷和诉讼。由于珠海市规划局和城管局的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他和胞兄陈凤明的利益受损。为此,他开始了“民告官”,把上述两单位先后告上法庭。然而,权力之手操纵下的法院均不能独立审判,导致一些极为明显的违法被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他和胞兄陈凤明为了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此走上了一条极为艰辛又充满风险的上访之路。

赵国的上访制度,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之一。从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似是给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之后,仍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老百姓一条最后的救济途径。但从现实上看,在全国上下数量庞大的上访大军中,问题真正得到解决的仅是凤毛麟角;更多的上访者非但问题得不到丝毫解决,反而成了地方政府的“不稳定因素”。一旦访民被地方政府视为维稳对象,也就基本上难逃其“人民民主专政”之下的铁拳了!根据陈风强本人的陈述,且看陈氏兄弟上访十多年来,珠海市地方政府的维稳成绩是怎样硕果累累的:

陈凤明:因为上访失去工作,倾家荡产;每逢重大的日子(如每年的“两会”、“中共中央全会”、“珠海航展”、“六四纪念日”等),陈凤明必定成为维稳对象遭到拘留或软禁。即使在平时,他家也时常有310名保安每天24小时轮流监视。

陈风强:20065月,因扰乱单位秩序被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行政拘留5天;20082月,因犯保险诈骗罪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0842日刑满释放;2009724日,因妨害公务案被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于2009815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抓获后移交北京市公安局崇文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同年916日被执行逮捕;201054日,陈风强被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2514日刑满释放;服刑期满后陈风强继续上访,一年后被抓,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被狱警殴打导致腰椎间盘l突出,颈椎5-7椎突出,压破神经损伤,落下终身残疾。超期羁押后的2015331日,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陈风强犯遗弃罪为由,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6810日刑满释放;第三次刑满释放后,陈风强继续进京上访,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38天后取保候审;陈风强最后一次出狱后,他因部队服役期间伤残而享受的抚恤金被取消。陈风强除了遭到上述迫害之外,他胞兄陈凤明的以上处境和待遇他均同样“享受”。

陈风强母亲:20067月,陈风强80多岁的母亲被城管队长张小平蓄意推倒致轻伤,陈母随后不久死亡。法院荒唐地将80多岁老人持的扶手(拐杖)认定为持木棒追赶他人。

看到陈风强一家人仅仅为了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被珠海市地方政府弄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不禁扼腕悲叹,掩卷深思:其一、若信访并不能解决访民问题,那信访局岂不是在向濒临绝望的上访者贩卖虚假希望?其二、若司法是公正有效的,陈氏兄弟的问题在法院阶段就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们又何必历尽艰辛去上访?

通过陈氏兄弟系列案看到,地方政府的个别官员热衷于玩弄手中的权术,只手遮天肆意妄为抢夺民财。其为了打击报复陈氏兄弟不惜公然违法乱纪,甚至合谋栽赃钩织罪名把陈风强一次次送进监牢。“依法治国”的口号越是震耳欲聋,陈氏兄弟受到公权力的迫害就越是变本加厉。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正是珠海地方政府个别官员不受人民问责和制约的权力,才会滋生腐败和官僚主义作风,才会让陈氏兄弟蒙冤难雪。习近平先生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在陈风强眼里不过是海市蜃楼景观。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必然会努力去解决人民的问题,而决非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身在高位的衮衮诸公,有谁愿垂下耳帘,聆听世间民众的疾苦之声?

陈风强刚一出狱,就奔走在上访维权的路上。网络上传来聂树斌冤案获得平反,最高院判决聂树斌无罪的消息。坊间有消息称,聂树斌案之所以蒙冤二十年才获得昭雪,乃是因为参与打造聂树斌冤案的官员落马了!而陈氏兄弟近二十年来的冤屈,又要待至何时才能重见天日,盼来那份“迟来的正义?”接下来的他又将会遭到公权力的何种对待?让我们拭目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