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星期二

投诉:新疆访民宁惠荣:我被新疆哈密警方非法关押在医院单间里已4个月!



注:在每个人的心中,公安局、警察的使命是保护群众的人身产安全,公安局、警察是整个社会公共安全感赖以存在的重要力量,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时,最多的还是希望公安局、警察能够为自己排忧解难。看一看现实中公安局、警察是如何为公民“排忧解难”。

我叫宁惠荣,住新疆哈密市青年北路593号,71岁。

因不服哈密法院的报复构陷、枉法判决逐级进行申诉,程序已经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哈密市公安局为阻止我申诉,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从201692日将我软禁,在哈密大营房派出所关押48小时后,将我押解到哈密市医院,以给我看病的名义将我关押,每天十几个人日夜看守,1217日押解到哈密丽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病房(这里夜晚只有我和看守人员)至今,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能从这种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状况下,获得《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

申诉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哈密公安局、警察这种做法完全是对《宪法》的践踏。

我是个患有危重病的古稀老人:恶性心律失常、心机梗塞、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重症感染,脑梗塞。呼吸衰竭,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多脏器功能衰竭,及猝死可能。一一摘自宁惠荣病历(病历出自哈密市医院急诊科)。

本人因病情危重,在哈密市医院9月、10月两次抢救(多年以来,从未病倒过),1118日被強行架到一间铁门铁窗的病房内,病房里装有三个监控探头,病房门外有二个探头(我关进去后当我面安装的),对面一带套间的房内放着电脑,十几个人24小时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同时停了我的药,再也没有医护人员查房,112612515日,三次量血压高压都是180,高血压3级极高危。

1217日被押解到丽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同样没有医护人员过问,同样沒有药品,11天后的1227日,我实在难受的厉害,找到住院部要求量血压,住院部让我到门诊去量,到门诊一量,高压220,低压120(高血压3级极高危),量过后我找到住院部,找我的主治医生,被告知没有主治医生,要求看病历,同样没有,当时给了两片降压药吃,过了一阵,医生来量血压,血压还是220/120!从这天起每天两片降压药。

1118日,市医院一个月,社区医院半个月,没有做过任何检查,只是最近每天给两片降压药,高血压3级极高危,得不到正规治疗,如果我那一天猝死了,是否会说我是正常死亡?!

还有,不恢复我自由的原因,是公安局一直在查找我的所谓“犯罪”证椐,再给我安个“莫须有”的罪名,送进监狱!

哈密公安局每次动用十几个人将我强行架过来,架过去,在医院走廊上公开看守,丝毫也不顾及那些因非法软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目的无非是以此来达到对其他敢于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

“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人的震慑效果。

这不法侵害来自公安局!

党的18届四中全会明确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既然我们承认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哈密公安局、警察所行之法,是对法律的践踏…… 今天元旦,沒有任何法律手续,非法囚禁我四个月整,120天!没洗过澡,沒理过发,不知要求了多少次,你家里有没有老人?

展望2017年,这一年里是否能让我这古稀老人洗个澡、理个发,归还我的身份证、老年证及钱包等合法的个人物品??? 

《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自由,对我来说,就是一种 奢望!!!

宁惠荣 
2017年元月1
宁惠荣电话:18399842370
宁惠荣老伴电话:1399944577113779376812 
新疆哈密丽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北路77号):(09022310277
望朋友们、弟兄姊妹们打打这几个电话,来关心一下被如此拘禁中访民宁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