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卫、李毅二先生:
现就2016年12月26日上午陈云飞案开庭时,你院强抢我电脑、手机等财物,还变相非法拘禁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之事,特郑重致函二位:
我是以辩护律师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的,律师应有的权利,想必二位作为法律是知道的!该庭审活动本律师是否有违法行为有法庭监控录像为凭,有无违法犯罪,想必二位也是清楚的!你院强抢我的私人财物、变相拘禁出庭律师,构成何种违法犯罪,想必二位也是知道的!就不多说了!
2016年12月29日17:23一自称是武侯法院工作人员的人来电(显示:02885118270)通知我去拿电脑。事情有这么简单吗?不经任何法定程序,说要抢就抢,没事了还要我从广州飞成都去领,难道我的电脑是赃物?!做人做事有这样轻佻的吗?!须知:电脑安全隐性度很高,里面下载了流氓软件、木马,我无法判断。基于此,你院必须原价赔偿!!
我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我不会为此事去到那些不明不白、没道理可讲的地方去消耗自己!这不是履行职责,不是公仇,是私仇!!唐卫作为该院的院长、李毅作为陈云飞案的审判长必须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有责必究!任何人不得以执行政府或上级命令免责!!
给二位讲个故事:40年前,我叔父是“右派”,被我村一支部书记组织群氓批斗折磨时,我叔父撂下一句话:“跟你赌十年的国运!”。结果不到两年毛魔呜呼哀哉了,“文革”结束了,清理“三种人”时该书记下跪求我叔父宽恕!此情此景我终生难忘!
今天我也跟二位赌10年国运!或许二位赌我10年内会死;或许认为我没这个能力追究你们。那你们就大胆地违法吧!
告诉二位:作恶者虽远、虽久必究!!
另,特别提醒二位:不要作过多的联想——请你们不要绑架共产政权来为你们的违法行为背书,臆想我是颠覆或诅咒共产政权!须知:“文革”前打的招牌是社会主义、共产党领导,“文革”中也是,“文革”后仍是,现在亦然!未来不管是与否,你院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
刘正清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