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

江苏非法拘禁受害者许学林反被以吸收公众存款罪抓捕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10日,江苏省阜宁县非法拘禁受害者许学林的妻子嵇冬梅到检察院,向检察院提交《请求检察机关对阜宁县公安局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立案监督》申请,请求司法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对阜宁县公安局将非法拘禁案神逆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监督,依法制止阜宁县公安局蓄意制造冤假错案。中国公安毫无疑问拥有全世界警察最有力的软件、硬件保障,但侦破刑事案件与制止违法犯罪的能力却名不见经传,而制造冤假错案倒是“蜚声”国际!

据了解,许学林初中毕业就从事生产草包供给窑厂,2005年前后从事卖煤渣供窑厂维持生活,在有关惠民政策引导下,许学林于2010年底以180万元承包建湖县一座废弃的窑厂,签订下十六年的承包协议书。

许学林的妻子嵇冬梅说:落行三年穷,我们将窑厂重新翻建,修建40多间工人宿舍,购买大型机械等,靠省吃俭用的积蓄与民间借贷,投入数百万,我们的目标是大干苦干把债务还清就有利润了。

2012年得到消息,县长顾云岭邀请能人朱玉清到阜宁开发房地产,一个多亿买下位于阜宁县人民政府新大楼边上的土地,建造汇贤华府楼盘,当时建筑行业的小包们纷纷追捧朱玉清,都想从他那里接活干。因朱玉清妈妈6岁成孤儿,是我爷爷将她领大成家,事发前一直保持亲戚来往,在同行当中我们因这种关系而稍占优势,2013年与朱玉清签约,汇贤华府楼盘1625层建楼用砖全部由我们提供,约定开盘付款。同时我们还承接了1号楼与8号楼水电业务。由于我们窑场所生产的砖远不够供货,许学林再次民间借贷数百万元,去另处买砖供给朱玉清。

朱玉清与我们约定的水电工程款高层118元一个平方,底层115元一个平方,结算时高层底层统统只给79元一个平方,供应的砖头款,朱玉清都以房子不好卖为由拒付,。当时签订的协议都锁在朱玉清的专柜里,都不敢吭叽。他说想结算就这个价马上付款,因小包都不去结算,朱玉清再使一计,先结账加5万,被杀血淋淋的小包们不敢反抗,只有忍气吞声跟着结账。因朱玉清黑白通吃,许学林每次要账的结局都只有悻悻离开。

20132015年之间,被逼走投无路的许学林不得不向放高利贷的朱玉清弟弟朱玉根先后借款300万元,到20161月还欠110万元无法还清,朱玉根将许学林夫妻与儿子许强绑架殴打拘禁一个星期,许学林把盐城清华学仕园1112层住房与车库抵给朱玉根。

2016422日与23日,朱玉根因为许学林抵债的房子三个月没有卖掉而生气,引发了朱玉根组织“4.23” 特大暴力非法拘禁许学林案件,及追到办案单位群殴报案人事件。

朱玉根被阜宁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抓捕后,朱玉清积极活动,并到医院威逼利诱许学林写下谅解书,由阜宁县公安提前释放朱玉根。对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嵇冬梅被逼走上上访之路。阜宁县公安局为报复,与朱玉清谋划由朱玉清请债权人吃饭,公安强制乱抓债权人威胁诱惑去公安举报许学林所谓的非法吸收存款,炮制冤假错案。

嵇冬梅说:为窑厂生产民间借贷,因遭朱玉清兄弟轮番拖欠工程款与放高利贷搜刮的惨害,迫使资金运作暂时的困难,窑厂合同还有十年,我们能还清所有债务。阜宁县公安局于20161224日对许学林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抓捕,完全是打击报复与滥用职权,该罪名根本不能成立,故请求人民检察院行驶监督权,责令公安局立即释放许学林。
  
附:《请求检察机关对阜宁县公安局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立案监督》

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党委领导

我是嵇冬梅,系许学林妻子,联系手机15261928360

2016423, 许学林遭到朱玉根非法拘禁致重伤及敲诈勒索一百万未果,我和弟弟嵇建军,妈妈周其云去派出所报案再遭其雇黑群殴致伤, 因公安不作为,放纵犯罪,由此我们逐级控告。公安为打击报复,为包庇朱玉根逃脱法律制裁,无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与朱玉清官商勾结暗箱操作, 朱玉清付给许学林债权人债务的70%,利诱债权人去公安举报,公安就朱玉清提供的名单抓人做笔录,构陷许学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想致我们死地。由此: 请求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且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监督。

一、许学林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借款的对象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公众”, 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社会上大多数的人,均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即社会大众。特定的个人,或特定社会关系圈子里的多数人,都不能称为公众,不能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目标主体,所谓公众存款是指存款人是不特定的群体,如果存款人只是少数人或者是特定的,不能认为是公众存款。

2)应当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不应当立案而进行立案

许学林跟债务人是正常的经济往来,按时给付利息,及时还债,根本没有向社会公众不特定的对象吸收公众存款,许学林只不过是跟几个担保公司且放债的经营单位,是特定的对象。根本没有向社会上的老百姓借钱,也没有受害人的举报,而且许学林借的钱都是用在工程上,例如:
12013年,借款700万元用于买砖供应朱玉清承建的汇贤华府楼盘;
22014年,借款垫资300万元用于承包汇贤华府楼盘水电工程;
3300万用于窑厂经营和朱玉清承建的汇贤华府楼盘,其中有数十万元账目朱玉清不承认;
4、许学林并不是从他人那里拿了3分利再转手放贷6分利。
综上,此事是一起经济纠纷,为什么导致今天的格局,是许学林被朱玉根非法拘禁案件,因我们逐级控告要求公安机关追责。朱玉清利用其一手撑天的钞票势力,通过借助公安的黑手等等手段来恶意诬陷许学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来达到朱玉清帮其兄弟朱玉根逃避刑事责任的目的。请求贵院严查本案,给予书面签复。
此致:阜宁县人民检察院

具状人:嵇冬梅
2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