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凌晨5点重庆出发,历经高铁、地铁、三轮车后上午10点许再至成都看守所,交完会见手续后排队等待至11时许,成功会见到涉嫌山巅的“流逝铭酒案”犯罪嫌疑人张隽勇。此案所谓敏感至会见限制,及侦查送检、退侦送检、再退侦复送检至羁押至今数月之久,责难之意司马昭之心。
张隽勇面缓步坦然的走进会见室,其对该案行为彰显的社会大义之凛然我自汗颜。当提及其父亲病重之际不能侍奉病榻,过世之际不能临终一别之时,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人伦之悲天地可泣。其瞬间的低头沉思与欲滴且住的泪花让我欲言而无语,很难把一个罪犯应有的穷凶极恶与这样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铮铮汉子联系起来。
“流逝”也好、“把酒”也罢,一个客观发生而存在的事件,其本身承载的历史得失任谁也抹不掉的。对一个历史事件的纪念本身并不构成对该历史事件得失的态度表示,对一个历史事件的态度倾向既属思想自由范畴,也有个体解读差异。对纪念行为本身用意揣测是欲加之罪,强制个体对他人的解读行为承担责任是连坐陋规。当张隽勇在不经意间问及其罪与非罪、罪当何刑之时,坦率的说,我无言以对,职业的无助、人性的无奈,无罪而有罪的现实也是每一个有序、文明追求者的困惑。
在思想、言论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演进的文明特征之今天,良心受缚、道路以目、腹诽议罪的此间堪比丛林。面对一个无序的生态环境,对于追求有序为目的,以逻辑思辨、语言表达为谋生手段的律师职业,与其说是在谋生,还真不如说是在寻找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当法律对行为失去价值评估与预测功能之时,你的灾难注定随机的,你通向监狱的道路注定畅通。
何伟律师随笔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