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7年3月24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一组曾铁良以挂号信的形式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责令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即对曾铁良的举报予以处置。
2016年11月16日,曾铁良通过挂号信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了举报信,内容如下:
曾铁良承包1.7亩耕地,有洛阳市郊区关林镇人民政府于1998年11月20日颁发的豫洛【洛郊】字第02020058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证。该承包地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现正在施工盖楼。曾铁良要求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施工盖楼,违法占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曾铁良。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7日收到曾铁良的举报后,至今未作出任处置,也不说明理由,明显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公民的举报信置之不理的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冷漠,其实质是纵容和鼓励违法占地,是对法律的践踏。曾铁良希望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了尊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