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星期二

葛永喜律师:吴淦案会见小记(2017年5月2日)


我背着包拉着行李箱抱愧蒙羞地离开了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未能会见到屠夫吴淦!

照例经过三关(武警岗、守卫岗、会见窗)和耐心考验式等待,会见窗口的警察(警号110249)告知:接上级单位通知,暂不安排你会见吴淦。你可以留下电话,待可以会见时及时通知你。

我问:哪个上级单位?以便我可以与该单位直接交涉!
他不回答!

我问什么理由拒不安排会见?以便我们判断是否合法!
他不回答!

我义正辞严说:看守所无合法理由拒不安排会见,是严重践踏法律的行为。我一会羞羞耻耻地离开天津市第二看守所。我想这不仅是律师的耻辱,还是你们天津市第二看守所的耻辱,也是天津市公安局的耻辱,更是我们所谓法治中国的耻辱!
他默不作声!

我继续说,并要求见所长,他转身离开岗位,留下窗口、我,还有我正说着的法律。他的背影清晰揭示了在中共治下的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在权力面前,法律什么也不是!

还能怎样呢?我只得满脸通红地离开看守所,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阅卷。并顺道到隔壁的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我得装模作样地控告看守所违法,并要求检察院查明神秘的上级单位!但阅完卷,到达控告处时是下午四点半,公仆们已下班离去,连背影都没见着。

离开天津时,雾霾笼罩的夕阳渐渐西下,天空憋出沉闷的灰暗的红。我对不起吴淦的重托,内心愧疚而满面羞涩。天呢?或因失道而呈怒色。我等待那迟早会来的霹雳!

是为记!
         
葛永喜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