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7月17日,本网获悉: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槐树湾二组王凤英老太太与其二子三女共同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请求法院:1、依法确认被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1日到原告住处实施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洛龙区政府向原告王凤英一家书面赔礼道歉。
王凤英老人一家居住的房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镇槐树湾二组西二街9号,但户口是分开的。
2017年7月1日早上6点30许,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郭强、李丽涛胸挂工作人员证,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百余人,开着大型机器,声称代表政府要在王凤英一家的住宅下打洞埋管道,并将78岁的王凤英强行抬到施工的土堆上在烈日下暴晒。王凤英在烈日下的暴晒下晕倒在地,村民打120求救。王凤英被送往洛阳市中心医院急救室抢救,方脱离危险。
胸挂工作人员证件的郭强、李丽涛系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其声称代表政府要在王凤英一家住宅下打洞埋管道等行为系职务行为,视为关林街道办事处的行为。又因该街道办事处系被告洛阳市洛龙区人民的派出机构,其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承担法律责任。
该街道办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筑路打洞震动房屋基础,影响房屋的安全,同时也扰乱了王凤英一家的正常生活,且造成了全家人的精神痛苦。
值得一提的是,该街道办据以筑路打洞的二个法律文件都被法院撤销了。一是洛阳市洛龙区国土资局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的洛龙国土责交【2016】008-3号《责令拆除房屋交出土地的决定书》被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二是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的(洛龙政通【2015】7号)《洛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关林街道办事处槐树湾村涉及希望大道打通工程拆迁改造的通告》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于2017年6月30日向三十四位原告村民送达。但该街道无视法院的判决,依然率领队伍到槐树湾骚扰,肆无忌惮地筑路打洞。王凤英一家忍无可忍再次向洛阳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洛阳中院依法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