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

文东海律师:张春蕾一案进程通报

 
今天(20171116)上午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开庭审理张春蕾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我作为辩护律师参与开庭审理,该案检察院不让辩护律师阅卷,不接收辩护律师手续,不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到了法院仍然不允许阅卷,不公开审理,不允许家属旁听但允许其它无关人进入法庭旁听(经辩护律师指出,后纠正),没有庭审录音录像,在庭上只有法官检察官可以看卷,辩护律师和被告人均不让看卷,辩护律师拒绝就检察官口头念的证据目录发表质证意见,申请回避驳回,要求复议法官认为没有复议权利。
  
辩护人最后发表辩护意见:我声明,因为我自始至终没有看到本案案卷,我无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我只有根据张春蕾此前跟我反应的情况及今天在法庭上所见所闻简单说说我的意见。
   
我同时向我的当事人表示歉意,因为我看不到案卷,如果我随便发表意见,可能会无意伤害到她,请她原谅我的无能。……。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在坐的法官、检察官都是法律人,作为法律人,惟有把法律真正装在心里,才能体现法律人的尊严与价值,可是今天的庭审,我完全看不到法律的影子,在座各位同样有可能会遇到不公正的待遇,真到了那一天,你们又将如何自处!……。法官:可以了,和本案无关的就不要再说了)。
   
法庭一片和谐,被告人坚定、理性、执着,我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当事人家属投诉我没有尽到辩护责任,我希望省司法厅、司法局、湖南省律协能够手下留情!

文东海律师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