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崇碧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羁押于万州看守所,其女儿(幼年曾受过伤害,现年13岁,暂委托朋友照顾)在北京读书已有近年未见。较早前通过照顾起女儿生活学习的朋友处得知,其女儿因母亲被长期羁押及缺乏亲情关怀以致情绪相当不稳而有自杀、自残的倾向(曾有割腕行为及“我如死了我妈妈会不会早些自由”的日记),本律师在得知此情况后深感事态严重,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并不至于再次造成人伦之悲,向办案机关及时沟通并深得公诉人的理解。本律师与公诉人多次探讨安抚其女儿情绪的可行方案,在取保“不能”的情况,得公诉人大力支持并安排冉崇碧与其女儿的亲情会见。2017年12月14日上午9点半至万州看守所参加本人执业以来第一次亲情会见。
冉崇碧女儿幼年时因遭遇强暴致其走上漫漫上访路,在无助、无奈的维权过程中铸就了其母女悲情的人生。就本案而言,客观的说有其个性偏执与缺乏理性能力之因,但此案折射出的社会问题确是需要思考的。当社会成员的苦难遭遇漠视、当合理诉求遭遇权力傲慢的时候,个体的任何冲动都有基于人性需求的合理性。纵观本案冉崇碧的言行也大多是对当下自己及他人不公的抗议、对社会重大事件的个性评判及围观,也基本是在宪法及法律保护的思想、言论自由范畴,就算有错也不至构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远比解决问题本身重要”的失义行政理念再次彰显。亲情天涯却相互长久挂念之悲,再见何期之忧在小小的会见室里构成了一幅人伦灾难的悲剧画面。所幸其女儿在母爱的关怀及大家共同的疏导下,也基本能接受眼前现实,也愿意勇敢的面对现实,在一定时间来看应能达到本次会见的目的。
短短的2小时左右会见结束,走出会见室的瞬间看着其女儿无助而留恋的眼神同行之人也大多只能无奈而叹,如果认罪是亲情相聚的必要,本律师将认真的思考有罪辩护的必要性,虽有无奈。
本次亲情会见能够成行,感谢云阳检察院及本案公诉人,虽然在人性、良知的践行路上本就不应该有国别、地位高低、体制内外等之分,但普遍唯利是图的不义价值观之当下,体制内的人性、良知确有濒危之珍、难能之贵,感谢您们!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