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2月15日,本网获悉:昨天(2017年12月14日)下午2.30分,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村民陶国芬诉江苏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据悉,庭审前审判长滥用职权,拒绝手续齐备的原告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审中途合议庭集体逃离法庭的闹剧。
陶国芬女士说,庭审的审判长叫董学峰,居然不让有村委会出推荐信的代理人倪敏华出庭参加诉讼,我要他拿出法律依据,他说南京中级法院有文件规定的,不必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还说要等到庭审结束后才会给我们看南京市中级法院的文件,这显然是滥用职,权剥夺法律赋予我委托和代理人接受委托的权利行为。
本案作为原告的陶国芬,是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公开其所在集体土地超过1000亩被依法征收的政府信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显然无权审批,应该出示国务院的审批手续,而不是给我张冠李戴、子虚乌有的所谓批复。当陶国芬在发问环节就征收批准权限,准备向被告省政府的代理人发问时,审判长立马立即跳过法庭发问环节,直接宣布庭审结束,任凭陶国芬在庭上抗议审判长庭审程序不对,审判长携合议庭成员匆忙逃离,还不让书记员记录原告的话。至于说庭审后给看南京市中级法院的文件,更就不可能兑现了。当陶国芬要求书记员把自己庭上的话记录在案时,书记员也听从审判长拿着庭审笔录也跟着逃跑了。
见行政诉讼的庭审如此荒唐不经,陶国芬和代理人无奈出来,去二楼信访窗口投诉,结果遭到信访窗口工作人员的互相推诿,最后让陶国芬去找行政庭刘书文庭长,好不容易找到行政庭刘书文庭长的电话,但是该电话怎么打都始终没人接,不知是人不在办公室还是故意不接。
行政诉讼是审理被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行为,而让没有司法独立地位的“人民”法院去审理省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显然也够难为董学峰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的了,昨天省政府行政负责人一如既往拒绝出庭就是例证。
刘书文电话:02583522306。
陶国芬电话:1377147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