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2月15日,本网获悉:今天是南通维权人士孟海霞女士出狱的日子,其家人一大早赴南通女子监狱迎接,半路上接到海霞电话,说自己已经由监狱派专车送回的路上。本网致电孟海霞女士,得知狱方于早晨6点多将海霞送到如皋市九华镇司法所,等待家人接回家。另外,孟海霞的丈夫夏明礼今天也将在南京监狱获释,估计中午将回到家中。
2014年12月16日,孟海霞、夏明礼夫妇被南通市如皋公安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南通海安检察院逮捕时增加“涉嫌污染环境罪”指控,南通海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污染环境罪判处孟海霞、夏明礼三年刑期。这起案件是孟海霞为父亲的承租的工厂被政府、城管、公安联合非法强拆维权引发,这是典型的选择性、报复性“执法”案件,
2014年12月14日下午,如皋市环保局、九华派出所、城管、及一些靠帮政府寻衅滋事获取利益的无业游民,突然聚集在孟海霞家周围,如皋市环保局人员称上午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孟海霞房屋基西侧低洼处填埋了有污染的铝灰,要动用挖掘机取样。在有全国铝加工基地之称的南通如皋与海安,到处都是铝加工生产厂家废弃的铝灰,这些铝灰大部分用作路基,露天废弃在大河边的也足有成千上万吨计!而孟海霞房屋西侧填埋的铝灰,是因为几年前为了保护屋基而填埋的。由于如皋市环保局选择性、保复性“执法”,又拿不出手续,还拒绝孟海霞依法提起的回避,夏明理、孟海霞夫妇俩遂阻止“执法”,结果被以“妨害公务罪”抓捕。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后,知名的刘晓原律师和孟海霞的朋友张建平先生作为孟海霞的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常伯阳律师为夏明礼做了无罪辩护。据了解,张建平先生在法庭上向作出铝灰有毒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出庭人员发问:铝灰在国家公布的危废名单中吗?既然铝灰不在危废名单中,凭什么接受环保局的鉴定委托?既然孟海霞房屋旁为了护墙的铝灰有毒性,那么在如皋、海安到处都是的铝灰有没有毒性?鉴定人员居然说国家危废名录与他们无关,如皋、海安其他地方的铝灰因环保局没有委托,与他们无关。言下之意是,只要给钱他们就可以按需要出鉴定意见书,哪怕是参与害人也无所顾忌。
如果真的是犯罪后释放,哪有狱方派专车护送回家的?孟海霞享受专车接送,狱方态度似乎也佐证该案属典型的地方当局出于打击报复而制造的冤假错案。
孟海霞电话:1551732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