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月11日,本网获悉:山东退伍老兵丁汉忠抗强拆自卫杀人案今二审宣判:维持再审死缓判决。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月1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丁汉忠故意杀人一案代为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丁汉忠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丁汉忠限制减刑的刑事判决。
在山东,村民丁汉忠抵抗强拆,致拆迁人员死亡案2017年8月10日上午曾重审审结。法官宣判,被告的刑罚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2017年8月10日上午9点30分,丁汉忠案在山东潍坊昌乐县城郊法庭公开宣判。丁汉忠原来死刑判决被改判为死缓。判决书指,潍坊中院认为,丁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丁汉忠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施工人员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判被告人丁汉忠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对其限制减刑。
丁汉忠的家人表示,此判决不公正,丁汉忠不是故意杀人,而是正当防卫。他们将会提起上诉。
有关丁汉忠的抗强拆致人死亡案,本网此前已有多次报道。2013年,山东潍坊丁家山村农民、退伍老兵丁汉忠及其母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予搬迁。2013年9月25日,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2014年7月28日,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其不服上诉,2015年8月山东省高院曾二审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丁汉忠及其代理律师指出,丁汉忠致两人死亡是事实,但事出有因,强拆、动武对方在先,抗强拆、自卫在后,此其一;其二,丁的家园遭遇不明身份人员暴力破坏,他奋起反抗致两名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死亡,属典型的正当防卫,根本不构成“故意杀人”,因为针对院内正在行凶的不法分子进行防卫,完全具备正当防卫的针对性、适时性。
丁汉忠在上诉状中称,拆迁过程中,因多人用木棍、铁锨、铁镢、梯子等围殴他,还有一人用铁锨铲破了他的头部,“鲜血顿时流满整个头部”,所以在情急之下,他出于本能随手从旁边摸起一把镰刀,在身前乱抡以自卫。本案一审判决书亦称,案发当天,施工人员未经商定即拆除房屋,又为避免因拆迁伤及丁汉忠及其亲属,对阻止拆迁的丁汉忠父子有摁倒、拖拽等行为,在行为方式上欠妥当,应当认定黄中太等强拆人对于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2016年5月6日上午,山东农民、退伍老兵丁汉忠抗拆杀两人案二审宣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上午重审审结。法官宣判,被告的刑罚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被告丁汉忠不服,上诉。2018年1月11日,山东退伍老兵丁汉忠抗强拆自卫杀人案今二审宣判:维持再审死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