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8年2月4日上午10点多,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强拆队伍,开动挖机将许素欣位于开拓路以东,东至袁龙胜、西至袁中才、南至袁振伟、北至街道,宅基证名为郭孝贤(许素欣丈夫、已死亡)的房屋强行拆除。该房屋的证载面积为200平方米,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73平方米。
春节临近,洛阳伊滨区李村镇政府迫不及待地疯狂强拆许素欣的房屋,导致许素欣损失惨重,寒冬腊月,无家可归,面对一片废墟,欲哭无泪。
2017年5月31日,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向许素欣送达了李执罚决[2017]06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许素欣不服,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该院(2017)豫0303行初58号行政判决,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认为该处罚决定书所谓“违章建筑”的证据不足。
李村镇政府输了官司也不上诉,对西工区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视同废纸一张,反而更迫不及待地强拆了许素欣的房屋。李村镇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越权强拆民房的行为,自丧公信力,自己撕毁了自我标榜的“依法行政”、“依法治镇”的假面具,必将再次面临与受害人许素欣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