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

珠海公安局女干部杨虹违法建筑继续升级,受害者陈凤明取证后到各部门举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413日,本网获悉:珠海市公安局女干部杨虹持早已无效的2012年建设用地批文,在伤残军人陈风强和两个哥哥陈凤荣、陈凤明合建的位于金湾区金海岸华阳路509号房屋采光面2米处建造违法建筑纠纷已达两年了,该建筑物严重影响509号房屋的采光与通风权,但因为“以警治国”下没有任何行政与司法机依法关予以制止。

公安女干部杨虹在珠海市各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默许下,已经将无效批文许可的三层建到了第6层,也就是原来的不超过300平米建筑面积,已经到了685平米建筑面积,且没有证据能证明杨虹有收手的迹象,该违法建筑的工程造价也早就超过了千万人民币,受害人陈凤明取证后于昨天(412日)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行政执法局、珠海市市政府、珠海市检察院、珠海市公安局等部门举报。

昨天(2018412日)早上约九点十分,陈凤明首先到了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接待的工作人员叫胡健,说:你的情况我转到规划局办公室处理,至于规划局办公室怎样处理我不知道,你的情况我很清楚。到上午10点半,陈凤明又去到珠海市行政执法局投诉,工作人员陈树彬说:将此事件形成案件呈领导审批后转金湾区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处理。陈凤明又找到市执法局钟学梅反映情况,得到的回复和陈树彬一致。中午十一点半至下午三点,陈凤明找到珠海市府信访局,工作人员冯思慧答复:你反映的问题会由市信访局领导批转,批到哪里处理就到哪里处理。

因为珠海市公安局女干杨虹建造的楼房造价已经远远超过千万人民币,杨虹的丈夫黄琪耀又是个无任何职业的人,那么就出现了两个问题:1、这个公安局女干部哪来这么多钱?为什么对这么严重的违法建筑举报,珠海市的行政与司法机关长期不敢制止?为此,陈凤明于昨天下午四点钟再赶到到珠海市检察院举报,接待的工作人员万为秋、苗国珍两人居然说:你反映的事不属于检察部门管,应该去找监察委员会。到下午5点前,陈凤明还赶到去到珠海市公安局举报,接待的王亚华和邓国辉说,你举报的问题和转回金湾区公安分局处理。

2004年,伤残军人陈风强和两个哥哥陈凤荣、陈凤明,通过投资政府地股获得金海岸华阳路的土地,依照珠海市“临街不低于8层”的整体规划,建造了509号楼房,共计8层半。2006419日,珠海市金湾区城管以该楼房违法为由,强行拆除了5层半。因为陈氏兄弟一直在控告,当局就多次构陷罪名,将伤残军人陈风强三次判刑。

没有违法建造的房屋被强拆5层半,陈氏兄弟因为无权无势上访还要被判刑,而公安女干部公然违法建造是违法建筑不仅能够得到纵容,而且背后暴露的巨额经济问题还得不到重视与调查,真是:厉害了,警察的国!

陈凤明电话:1361222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