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

王磊律师:“伊利股份被诽谤案”——中国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刘成昆涉嫌诽谤案是一起公众人物与言论自由的宪法案件。

律师认为刘成昆无罪。

刘成昆涉嫌诽谤案是一起公众人物与言论自由的宪法案件。写小说如果都能构成犯罪,那么可以说刘成昆案件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本案意味着人们的言论空间逼仄创了新低。对刘成昆定罪影响到文艺创作,和媒体新闻报道以及公民言论自由。虽然我国是大陆法系,但案件仍具有示范标杆意义,具有一定的判例作用,案件压缩了人民的言论自由空间,鉴于言论自由在人权里的重要地位,是四大自由之首,是一切权利之母,案件也拉低了人权水平。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如果说即使刘文里有影射成份,也是见仁见智,具有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涉案小说按语首先声明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勿与现实对号入座。而诽谤罪不但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还要求客观上诽谤的明确性直接性不能模糊,如果本案定罪不但牵强,实质上是司法机关利用职权抓人阻止人民舆论监督,阻止人民对公众人物和公共事件监督评论。这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相背离。

再退一步,即使是有人指名道姓明确写出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新闻,基础事实没有捏造,那么人民对公众人物和公共事件的猜测质疑也完全正当。原因一是公众人物和公共事件本身需要舆论监督,监督的标准和普通人一般事件迥异,二是允许人民猜测失实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因为难免也因为公众人物有足够的资源澄清事实。

单从诽谤罪的犯罪构成上看,本案也没有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乱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这些客观条件。

公众人物和一般人在诽谤罪成立的标准上是不同的,公众人物不能一边享受更多的社会资源,而另一方面承担社会责任(面对社会质疑)时又把自己混同为一般人。

公民对社会热点事件公众人物发声,不管是否意见相左都是权利,甚至猜测都属于私权范围,公安如果进行干预特别是用刑事手段干预,使社会处于失衡状态。

一个言论自由的社会,信息自由交流的社会才有活力创造力。美国对出售中兴的芯片禁止令暴露我国科技创新差距迢迢,而本案似乎给如何造成这一现实提供了脚注。沙利文案的所谓诽谤不成立,刘成昆案虚构的小说能成立诽谤罪么,拭目以待。本案是一次体现中国人权比美国人权好五倍的机会。

王磊律师
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