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第5部分)
13/ 判刑9年,12人:陈卫、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邵承洛、卡姆巴尔.阿穆巴尔大毛拉(维吾尔族)、旺青次让(藏)、高俊、石雪梅、彭石清
1、陈卫:男,1969年2月21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网络作家,四川省著名人权人士,《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与刘贤斌、欧阳懿并称为“遂宁三杰”,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在北京因参与八九学运而被关进秦城监狱一年,并被校方勒令退学,1990年12月获释;1991年在北京又与胡石根等人秘密成立“中国自民党”等地下组织,并筹划“六四”事件3周年纪念活动而再次被捕入狱,被当局判刑5年。此期间,先后在北京秦城监狱和四川省第一监狱服刑;出狱后继续坚持人权理念,致力于维权工作。2011年因在互联网上转发号召“茉莉花集会”的信息等, 2月21日被遂宁市警方拘捕,3月28日正式逮捕;2011年12月23日被遂宁市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目前在四川省南充嘉陵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20日。
2、胡功:1962年4月13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义和巷“芬芳理发店”理发师,曾被当地报纸誉为“25年义务理发的好市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他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关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7月3日。
3、艾则孜•艾买提(维吾尔):47岁,新疆阿克苏地区维族教长。2015年5月因皮山县一个村市集从事宗教教学活动,被当地公安局拘捕,同年9月被判入狱9年。刑期至2024年5月。
4、梁少琳:广东省茂名市石化总公司的工程师,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梁少琳于1999年10月上访为法轮功鸣冤,在途中被“610”非法拘留,绝食抗议7天后被释放。但不久公安局警察再次将她非法逮捕,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劳教她2年,因她不放弃信仰,非法劳教被延长至5年半,2005年3月31日才走出劳教所。2009年9月24日上午,茂西公安分局警察在梁少琳家将她强行绑架。此后一年,家人完全得不到她任何消息,直到第二年9月才查到她已在2010年5月被非法判刑9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5、洛珠(藏):现年41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安斗乡克洼村人,当地知名画家东阔之子,原格尔登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政治诉求而被当局抓捕、判刑2年,2013年刑满释放;2016年12月底被警方带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被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9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12月下旬。
6、余光河:重庆市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8日,余光河突然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抓走,家被查抄,后得知因宣传法轮功信息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被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判刑9年。其不服判决,立即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27日。
7、邵承洛:63岁,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赵村人,中医针灸医生,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而被青岛市当局多次绑架迫害,曾被劳教3年、被判刑7年。在山东王村劳教所和山东省男子监狱时,曾遭受上百种酷刑,手指被强行折断,左脚大趾被砸断。2017年5月2日下午,邵承洛和妻子高文淑在夏庄镇发法轮功宣传材料时,被当地治安人员告发,随即被夏庄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抓走,当天傍晚其家被查抄,之后又被三次抄家,在没有出具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劫走家里二万元现金及许多物品。9月13日,城阳区法院在城阳看守所内设法庭,邵承洛及妻子高文淑被非法庭审,当庭未予宣判。之后其家人为妻子高文淑聘请了律师,律师向法官索杰提出再次庭审的要求,但遭拒绝。2017年11月10日,其夫妇二人被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宣判:邵承洛被重判9年、高文淑被重判4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5月1日。
8、卡姆巴尔.阿穆巴尔大毛拉(维吾尔族):新疆和田市哈尼埃里克镇人,维族名Qamber Amber Damolla,新疆维吾尔族著名宗教学者,在押良心犯。2015年3月21日,在新疆和田市哈尼埃里克镇高中曾有17名维吾尔族人被中共和田市当局抓捕,指控他们的言行涉及了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各种罪名,卡姆巴尔.阿穆巴尔大毛拉亦是其中之一。2015年4月8日获悉,其终因不与中共新疆当局合作,而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等重判有期徒刑9年,刑期至2024年3月。
9、旺青次让(藏):四川甘孜藏区炉霍县人,藏族人权捍卫者。2012年1月23日,在西藏康区炉霍县境内发生大规模和平示威活动后,中共军警釆取武力镇压,导致云丹为首的多名藏人被开枪打死或打伤,上百人遭捕。2012年4月26日中共当局对16名遭捕的藏人进行判决,其中一名藏人被判终身监禁,另有多人遭1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16名被判藏人中,已确切得知的有10名藏人具体情况,其中:旺青次让,现年30多岁,被判9年徒刑,刑期至2021年1月22日。
10、高俊:辽宁省鞍山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7年7月5日晚在高俊的七岭子家中,高俊、张永宝二人被辽阳公安局警察跟踪绑架、构陷,后经辽阳县法院三次庭审,2018年1月21日二人被一审以犯“邪教罪”分别冤判有期徒刑。其中,高俊被重判9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至2026年7月4日,其不服已提起上诉。张永宝被冤判6年,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3年7月4日。
11、石雪梅:广东省惠东县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石雪梅与周育琴、刘庆强三人,2016年9月24日被惠东县政法委、610办及国保等警方非法抓捕,后于2018年3月30日被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宣判。其中,石雪梅被冤判9年,并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5年9月23日);周育琴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至2026年9月23日);刘庆强被冤判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刑期至2020年9月23日)。三人均不服审判,已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12、彭石清:湖南省湘潭市人,湘潭市岳塘区板塘花苑居民小区居民,某工厂木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笃信法轮功而曾被当局多次抓捕关押,甚至曾被枉判8年,并先后在沅江赤山监狱、常德津市监狱服刑,备受酷刑虐待。出狱后,因其依然坚持信仰不变,遂遭当局更严厉监控打压。2017年8月14日早,突然被湘潭市公安高新分局双马派出所警方数十人闯入家中,将其夫妇二人双双抓走,随后家被查抄,搜走相关法轮功资料数份,并将其所有存折、银行卡、社保卡、身份证等私人物品也一并搜走。当日其即被送往湘潭市看守所关押。2017年9月20日,其妻熊春霞在被索要了3000元保释金后准予释放回家,而其竟被以涉邪教罪转正式批捕,被指控因制作和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印制有法轮功真相内容的人民币,以及发送法轮功真相内容短信等,因此违反了相关法律。2018年2月7日,其案在看守所内被湘潭市岳塘区法院秘密开庭,最终其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目前被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刑期至2026年8月13日。
14/ 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程进峰: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月17日。
15/ 判刑8年,17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吴淦、洛桑祥曲(藏)
1、金安迪:1953年5月23日出生,陕西省咸阳市人,中国在押政治犯,与吕加平(CPPC编号:00010)同案。曾因协助吕加平搜集资料、修改文章并在网上传播,2010年9月19日被西安警方传唤并监视居住;2011年1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逮捕,并关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5月13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目前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月14日。
2、曹海波:1984年出生,江苏省盐城市人,原QQ群振华会版主、振华会网站组建者,中国共和党发起人,中国在押政治犯。因2010年11月15日创立QQ群“振华会”和同名网站,并组建“中国共和党”,积极宣传民主、宪政、三民主义,遂于2011年10月,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分局公安在其原籍江苏省盐城市带走,关押在昆明西山区看守所;同年11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2年10月,被昆明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云南省昆明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3、范木根:1949年6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虎丘高新区人,原退伍军人、通安镇严山村村民,强拆上访维权者。自2003年以来,其所在村庄被当地政府强迁,因强拆赔款事宜屡次变更,一直未能谈妥,故而其拒绝被迫搬迁,遂遭到当地拆迁公司及政府相关人员的忌恨和催逼,自此走上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期间其多次上访,2013年又进京上访两次,均未果效;由于屡受官商勾结的黑恶势力骚扰和逼迁,其房屋玻璃曾多次被人用砖块砸坏,部分生活用品被扔到井里,其曾被迫写下“遗书”而逃往外地躲藏。2013年12月3日,趁其返家之际,十数名强拆者突然闯进范家,用电警棍对其妻儿进行肆意狂打;范家人曾三次紧急报警,警方竟均未到场,40分钟之后才来了4个辅警(注:并非警员),致使其本人头部三处被击伤,其子被打倒且眼角严重受伤,其妻胳膊被打断;情急之下,为保护妻儿性命,其被迫用刀刺死2名施暴拆迁者,随后其范家10余口人悉数被抓;12月4日,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尽管该事件引起媒体震动,并有苏州维权公民发起“全球实名声援范木根正当防卫无罪”行动和有北京律师、媒体人、学者组成的援助团携“维权抗暴英雄”锦旗前往其家中慰问以示声援,但2013年12月16日依然被苏州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年5月8日被苏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8年。其不服上诉,但二审结果不详。此前被羁押于苏州市第一看守所,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12月3日。
4、李晓波:1956年出生,四川省人,前四川省仁寿县副书记、前四川省蒲江县县长,原某房产公司总经理,法轮功修炼者,中国在押良心犯。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中共将法轮功定为“邪教”之后,1999年遂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逮捕,并被当地法院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关押于四川省德阳监狱,受尽摧残折磨,直至2012年才准予获释;出狱后,其信仰意志弥坚,继续进行法轮功修炼并传播法轮功真相,遂遭致当局的严密监控;2014年4月12日,因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金堂县给村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当地洪安派出所警方强行抓走(注:当时被野蛮抓捕的还有其子李喆,后因李喆已是加拿大籍公民,遂被当局强行遣回加拿大)并被刑拘,其家被抄,且所有被抄物品包括四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等,均不给开据任何没收清单;后被正式逮捕,超期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2015年4月21日,终被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法院再次以“利用邪教组织颠覆国家法律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4月11日。
5、温卫红:1970年3月2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八里庄村居民,私营小业主,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6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6、刘爱英:1971年11月20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原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化纤厂宿舍简易楼居民,基督徒,呼和浩特市基督教“呼喊派”召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信仰有争议的基督教地方召会“呼喊派”,拥有“呼喊派”书籍,并与基督徒胡功等人积极散发800百余份福音宣传资料,触动了中共当局加强意识形态、信仰自由控制的敏感神经,随于2012年7月4日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警方从居住地带走,7月5日被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2012年8月11日,又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4月10日,其涉嫌“邪教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控以“小排聚会、主日聚会、婚礼聚会、境外特会进行聚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境外的邪教资料,与境外的邪教人员进行非法联系”;2013年7月25日,最终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8年;其不服上诉,2013年10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具体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7月3日。
7、王国云:王国廷的弟弟。因竞选村长,原天津下辛庄村恶霸村长黄双来对村民王复春参与竞选恨之入骨,多次带领亲信打手到王复春父母家逼其退选,二老也曾多次报警警方不管。2012年5月12日夜间11、2点钟,黄双来带5人夜闯王国廷家,暴力威胁王国廷,不准其子王复春参选村长,与闻讯赶来的王复春及众村民发生冲突,黄双来等三人被殴致死。该案2013年9月13日一审,天津一中院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王国廷、村民衡庆杰死刑,王国云被判8年有期徒刑。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死刑通过并执行。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
8、宋桂香(青岛市):山东青岛市胶州七旬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迫害多年。2015年5月28日,宋桂香及家人通过快递分别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015年9月16日上午,以阜安派出所负责人想找她们母女“谈话”的名义将宋桂香、李雪骗至派出所,然后羁押于青岛普东看守所进行迫害。2015年12月1日,宋桂香被胶州法院判刑8年。因身体原因宋桂香于2015年12月10日保外就医回家。2016年8月又被送往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2月。
9、解正义: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期至2022年7月17日。
10-11、达日(藏)、赞查(藏):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2016年11月,二人皆因“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案”而被阿坝县警方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分别重判有期徒刑8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4年11月。
12、钟兴秀: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传授打印、刻录、装订技术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与他人搬运、携带2015年神韵晚会光盘、《明慧周刊》等相关海外法轮功影像杂志资料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当场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3月20日。
13、赵海军:1966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1999年11月因信仰法轮功,并与其妻等人为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功到北京和平请愿,被当局抓捕,先被关押于哈尔滨双城市看守所,后又被送到双城区单城敬老院进行强制洗脑教育,期间因屡受虐待酷刑愤而绝食抗议,当局才不得不于2000年6月将其释放回家。2000年11月因前往北京为法轮功进行和平请愿,而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关押于北京市团河劳教所,直至一年多后方予以释放。2016年5月6日因其屡次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遂被当地警方从家中抓走,并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其家遭查抄。2016年6月4日被双城区检察院转正式批捕,2016年9月23日被哈尔滨双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8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不服上诉,后虽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但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因在狱中遭遇虐待,致其长期不能排尿而被强制打针。刑期至2024年5月5日。
14、金丽燕:女,74岁,福建省宁德市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金丽燕与肖传雄、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2016年8月其被取保候审,后因其继续从事法轮功宣传活动,又被收监逮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刑3—12年不等,其中,金丽燕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6月底。
15、哈布力(哈萨克):出生年月不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新疆乌鲁木齐县哈萨克族清真寺阿訇(即伊斯兰宗教事务主持人),伊斯兰宗教领袖。因近来中共当局加强了对新疆各民族在宗教信仰上的高压管控手段,哈萨克族人也不例外,此间,因哈布力是乌鲁木齐县哈萨克族群中知名宗教界领袖,影响力大,并与海外宗教性事务多有交流联系,随遭地方当局严厉打压;2013年被乌鲁木齐县警方抓捕,后被乌鲁木齐县检察院正式批捕,控其“阅读及复印哈萨克斯坦国家宗教事务局的刊物”,违反了国家宗教问题的相关规定;2014年被新疆乌鲁木齐县法院以不具名罪名判刑8年。据悉,当局对其如此重判是为了震慑新疆的哈萨克族人。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1年。
16、吴淦:1972年2月1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网名“屠夫”,退伍军人,知名维权围观者、人权捍卫者。近年来因频繁出现于诸多社会热点事件最前沿(如邓玉娇案、钱云会案、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夏俊峰案等)而成为当局急于被维稳、打击的对象;2009年曾因为邓玉娇案和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网上维权, 而一跃成为网路知名维权围观者。2012年8月曾因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对王庄地区进行征地强拆,其拟以杀猪宝典行为艺术进行维权声援,而被当地警方抓走训诫。2015年5月,因关注呼吁当局彻查披露庆安枪杀徐纯合真相,令当局十分恼火,而对其实施威胁,迫使其被迫逃离北京。5月20日,又因声援江西乐平死刑冤案,并以“卖身筹款”的行为艺术举牌帮助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争取律师阅卷权,而被江西省南昌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同年5月27日被福建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拘,同年7月3日被厦门市检察院以涉“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6年2月1日获悉,其案件已被转交天津警方处理。2017年8月14日其案被天津巿第二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受审,至2017年12月26日终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8年,剥权5年。羁押期间,曾累受酷刑折磨,甚至被强迫去住院进行“虐待式治疗”,为此,其不得不通过律师发出个人四不声明,以表明自己绝不自杀、不接受官方指定律师、不认罪和不上官媒悔罪的决心。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第二看守所D101室。刑期至2023年5月18日。
17、洛桑祥曲(藏):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藏族良心犯。洛桑祥曲、洛桑慈诚两名年轻僧人于2012年3月底被当地警方从格尔登寺院抓走后,长达5个多月一直没有任何消息。他们被当局指控涉嫌与自焚僧人扎白事件有关。洛桑祥曲,当年17岁,被当局秘密(没有通知家属情况下)判处8年有期徒刑。关押当地不详。刑期至2020年3月。
16/ 判刑7年6 个月,7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王淑芳
1、韩海:1953年4月16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网名“更新”,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孟庄韩庄1组村民,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信徒和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自1979年加入基督教会以来,因笃信基督,长期参与组织教会宣讲活动,积极发展信徒,一直被地方当局视为要严控打击的异类;曾因信主并带领教友聚会,于1983年被审查10个月,1988年又被处以劳动教养(以下简称“劳教”)3年;劳教解除后,因坚持与其他基督教信徒到河南省安阳、平顶山、鲁山、午钢等地举办培训班,给骨干起教名、化名等,1996年3月被叶县警方再次收容审查;2012年4月14日,当其与多名教友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的一个家庭教会学习《圣经》时,遭到当地大批警力和政府官员的围堵和查抄,当场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由,连同在场的其余50多名基督信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其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河南省叶县检察院正式批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13日。
2、洛桑嘉扬(藏):四川省阿坝自治州阿坝县僧人,现年28岁,笔名为“鲁米”的藏人作家,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三村人。嘉杨自小在阿坝格德寺出家为僧,几年前遭中共当局从该寺驱逐后,前往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等佛教寺院继续修学佛法。因在著作中自由表达观点便于2015年4月遭逮捕;2016年5月9日家人获悉他在两个月前被中共当局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与“分裂国家”罪非法判处了7年半有期徒刑。洛桑嘉杨告诉前去探视的亲属,他从未做过触犯法律的事情,也从未向当局“承认”过什么罪行。现在汶川县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10月。
3、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基督徒,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中原教会、雅和博教会长老,独立中文笔会关注会员,中国著名民主异议人士。1991年1月曾与王国齐秘密成立中国自由民主党,并参与康玉春等人成立的“中华进步同盟”;1991年12月曾与刘京生、高玉祥等人共同成立“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1992年4月—5月曾计划到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散发传单,并利用航模直升机在天安门广场空投传单,以抗议中共六四屠杀事件和纪念六四死难者,1992年5月27日被北京警方刑拘,同年9月27日被以涉“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正式逮捕;1994年12月16日被北京市中级法院以两罪名重判20年,并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身心因遭受巨大迫害曾一度病危,至2008年8月26日,被提前减刑获释。出狱后,因继续追求民主自由,关注、参与全国性劳工维权事件及公民活动,广结正义维权律师,又因笃信基督教而成为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圣爱团契的传道人,遂一直遭当局传唤、软禁及强迫失踪等严打迫害;2011年曾因支持“中国茉莉花革命”而被警方秘押,并遭警方戴黑头套、殴打和威胁等;2014年5月6日曾因参加“六四纪念研讨会”而被当局以涉“寻衅滋事罪”传唤,且被刑拘一个月;2015年7月10日再次被北京警方传唤,自此失联,其家被抄,后得知其已于8月7日被当局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正式逮捕,并关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8月3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权5年。目前在天津市长泰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2月9日。
4-6、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三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给他人打电话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共同搬运、携带2015年神韵晚会光盘、《明慧周刊》等相关海外法轮功影像杂志资料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当场拘捕,其家分别被抄。2016年6月13日,3人均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三人均表不服,提起上诉,同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都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22年9月20日。
7、王淑芳:近期获悉,大连市有多位法轮功学员被当局枉法判刑,其中,王淑芳等人均遭枉法重判。王淑芳,女,大连市西岗区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7年10月被大连西岗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7年6个月。目前关押在大连市某看守所。刑期至不详。
17/判刑7年5个月,1人:张霞
1、张霞:女,50岁左右,大连市中山区人,原中山区青云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并起诉江泽民,曾被劳教2年,被送洗脑班1个月。2016年3月15日在学校上班时间又被大连市国保与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联合绑架抓走,家被查抄,电脑及相关法轮功资料等均被搜走。其丈夫孙俊区派出所问询,已被扣押,后得知夫妇二人均被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羁押。2016年4月21日,其被大连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2017年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处7年5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未经二审即对她维持原判。2017年9月底,张霞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8月14日。
18/判刑7年2个月,1人:孙俊
1、孙俊:大连市中山区人,大连市热电公司职工,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孙俊因是张霞的丈夫,2016年3月15日下班后发现家被抄,就到青云小学询问,才知妻子已被民主广场派出所警方抓捕。3月17日,孙俊到民主广场派出所询问妻子情况时也被警方扣押,后送姚家看守所羁押。2016年4月21日,夫妇二人被中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后被秘密开庭,最终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7年2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未经二审开庭即对他维持原判。2017年9月底,孙俊被送往大连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5月16日。
19/ 判刑7年,32人: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文英、李文德、胡占亭、彭宇华、洛桑扎西(藏)、贾乡图多(藏)、曹三强、张树德、谢热扎提.阿海(哈萨克)
1、范舜辉: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连州市人,连州市东陂镇大洞村村民,知名土地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青年时代曾被以“走私”罪名判处重刑;出狱后,适逢家乡人民为地下河土地权益问题维权,他积极参与其中(注:其所在乡镇的地下河原为该村村民在1980年代开发的旅游景点,但十年前却被连州市国土局利用虚假材料非法强占,并将该区村落的617亩土地以低价贱卖给一家旅游公司,于是遭到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自此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2012年8月4日,其与村长范水河到北京上访,因屡次遭到地方当局的无理拒绝,无奈之下,该村村民于9月13日、10月2日走上街头,拉起横幅抗议;由于村民的诉求和抗议行为触及了当地官员的私利和腐败神经,于是调集大批警力暴力抓捕村民15人,并以莫须有罪名将其处以行政拘留28天。2013年初,其又前往广州与多名维权人士参与广州等城市的举牌行动,积极推动官员财产公开活动,随引起当局的注意;春节期间,在其返回家乡继续努力推动地下河土地维权时被当局秘密关押,并遭酷刑虐待; 2月23日被广东省连州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拘,关押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县看守所;2013年5月28日,被广东省清远市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现在广东韶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2月。
2、胡林坡:1962年11月27日出生,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河南省叶县仙台镇前王村1组村民,基督徒,叶县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80年代加入基督教, 1989年曾因参加教会活动遭到河南省的收容审查;获释后仍坚守信仰,因在广大农村致力于基督教传教活动,备受当地信徒及百姓的喜爱和欢迎;2012年4月14日,因与多名信徒在叶县任店镇大营村参加一次正常的家庭教会聚会并讲道,随被当地警方围堵查抄,搜走大量《圣经》译本及相关读物、赞美诗、影音资料、计算机等,并被以“邪教组织聚会”、缴获大量“邪教组织宣传书籍”为罪由,连同在场的50余名基督徒悉数抓走;同年4月18日,被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关押于河南省叶县看守所;5月25日,被叶县警方正式逮捕;2013年4月1日,被河南省叶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4月13日。
3、熊红伟:重庆市武隆县法轮功学员。是在2014年上半年被武隆国保警察绑架的。重庆市武隆县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开庭,判法轮功学员熊红伟(女)七年刑期。刑期至2021年。
4、宫宝美:安徽省蚌埠市法轮功学员。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蚌埠市610及国保大队人员共十几人,在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多,闯入家在蚌埠市禹会区一所居民楼法轮功学员宫宝美家,强行搜查,掠去几万元现金,据目击者说,打印机器及各种真相资料,装有几车运走。2015年5月18日,宫宝美被蚌埠市灵璧县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1年10月9日。
5、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1972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人,本名洛桑丹增,藏名Tulku Lobsang Tenzin,炉霍县果千寺主持、转世喇嘛,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2012年1月23参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的藏人抗议活动,随遭致当局的嫉恨与严控,并在其与格西次旺朗杰(Geshe Tsewang Namgyal)、司库师扎西普旺(Tashi
Thupwang)和钦列(Thinlay)等三位僧人一同出访成都市时,于2012年1月底被四川成都警方在一家网吧直接抓捕,后被转秘密逮捕;2012年10月22日左右,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以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据悉其被抓捕后一直失联,直至10个月后亲属才获悉其确切消息。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月。
6、刘湘菊: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0日,刘湘菊在向村民发放法轮功真相台历时,被辽中区公安局警察绑架。第二天,辽中区城郊派出所警察去她家抄家,在她家无人的情况下,私自掠走了她丈夫打工挣来的九千元现金。2016年5月23日,刘湘菊女士被辽中区法院非法庭审,5月27日下达判决书,被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2年12月9日。
7、张素华: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75岁。张素华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当天下午一点半,对张素华非法庭审,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张素华非法判刑七年。刑期至2021年9月1日。
8、周世峰:1964年出生,河南省安阳县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9年度、2010年度“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中国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 2009-2011年度“北京优秀律师”,知名人权律师。自1995年执业以来,曾代理过多起著名的受害人案件,并于2007年4月创立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广纳包括王宇、刘晓原、王全章等在内的著名人权律师。 2015年7月10日,被北京市警方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教唆、组织、策划、资助他人炒作所谓敏感案件”
等为罪由抓走刑拘,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锋锐律师事务所及其办公室被查抄;2016年1月8日,被天津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6年8月4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现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7月9日。
9、付文花: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人,因为2014年7月她儿子付学刚遭遇车祸后对方不承担医疗费,交警不予处理让他到法院起诉而上访,上访期间被对此殴打、拘留,曾在拘留所被迫割腕自尽。2015年5月22日付文花在京被南漳县武安镇派出所强行押回后被拘留15天,关押在南漳拘留所。6月5日下午武安镇政府李才明书记和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将付文花从南漳拘留所抬出来塞进车里带走,进行私自拘禁、酷刑虐待并讹诈,9月22日付文花被折磨至昏死而丢在路旁被人救起。2015年9月30日,付文花被南漳县公安局抓走,关押在湖北省南漳县看守所。付文花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3点在南漳县法院秘密开庭,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22年7月4日。
10、张茂元: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1、封金华: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轮功学员,2012年3月27日被青岛胶南市张家楼警方刑拘,2013年5月初被山东省青岛胶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9年3月26日。
12、班阔吉(藏):1968年出生,女,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城关镇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08年和2009年,曾在当地发生示威活动时,因政治诉求而两次遭到当局数月拘押,获释后一直处于被严密监控中。 2016年11月20日突然再次被抓,自此失联,后得知她被指控涉嫌“组织阿坝民众举办达赖喇嘛尊者八十岁寿辰活动”而遭逮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3年11月19日。
13、李东哲(朝鲜):1960年2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阳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牧师,良心犯。因中共当局加大了对民间意识形态、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力度,各地政府管理部门亦对基督教等不同宗教信仰群体及其聚会点采取了更激烈的打压逼迫,在此前提下,其所在教会尽管因加入“三自教会”已被官方认可,同时历时20多年,信徒达500多人,但是仍被地方当局作为整治对象,遭到恶意打压与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等4名教会负责者即骨干成员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统一刑拘;同年6月8日,被辽阳市太子河区检察院以涉“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指控其身为教会负责人,自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唆使其教会骨干成员以“基督教朝光教会”名义购进、卖出海外非法宗教出版物10万余本,涉及金额49万多元,属于非法买卖行为;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刑期至2023年5月13日。
14、朴顺南(朝鲜):女,1962年1月21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朝鲜族,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5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5月14日。
15—16、田先桂、汤道芳:二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组织、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给他人打电话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武宁县城宣传法轮功信息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二人各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22年3月20日。
17、谭凤江:1968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伊春市人,伊春市五营区五星石矿木制品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多年来因信法轮功而惨遭当局逼迫打压。2001年9月29日曾因到北京参加和平请愿活动,为中共镇压法轮功鸣不平,被伊春市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2006年10月16日曾因坚持信仰、宣传法轮功,而被伊春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刑7年,并在佳木斯莲江口监狱服刑。期间,曾惨遭狱警和犯人合伙毒打、电击、野蛮灌食等非人折磨,致其左耳被打伤。刑满出狱后,2013年9月10日,因替其他被抓法轮功信仰者聘请辩护律师,惹怒当地公检法部门,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2016年9月28日其在哈尔滨市打工期间,被哈尔滨市香坊区安埠街警方突然抓走,次日交由伊春市五营区警方刑拘,同年10月6日被转正式逮捕,关押于伊春市友好区看守所;2016年10月底,被伊春市五营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7年;其不服上诉,后经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哈尔滨市呼兰监狱服刑,据悉其被送进监狱至今,家人未收到任何通知。刑期至2023年9月28日。
18、陈开奇:41岁,福建省莆田市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福建省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其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林丽芳、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其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判刑3—12年不等,其中,陈开奇被非法判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6月底。
19、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出生年月不详,新疆昌吉市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人,哈萨克族,穆斯林,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五马场哈萨克乡清真寺阿訇(即伊斯兰宗教事务主持人)。因其在乡里面为一死者做祷告,并按宗教习俗进行祷告仪式下葬,2015年遂被当地警方以“宣扬极端宗教思想”为由抓捕,后被秘密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被判刑之后,又被当作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典型案例,强刮胡子,将其五花大绑,象文化大革命一样在奇台县游街示众。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2年。
20、任胜林:60多岁,四川省德阳市人,原德阳市什邡市钻釆厂退休工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而长期受到什邡市当局的监控打压。2015年11月10日被四川省什邡市回澜镇派出所警方突击传唤,并被非法送到什邡市拘留所拘留15天。2016年11月16日上午9点,再次被便衣警察非法绑架,其家被查抄,搜走大量有关法轮功书籍和资料宣传品,后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7月17日,他被什邡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实施邪教罪”判刑7年。目前仍被关押在德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刑期至2023年11月15日。
21、孟庆素:四川省成都市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莲花小区居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5年6月2日被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警方非法绑架,并于2016年10月20日在成都市双流区法院非法开庭。在庭上,尽管其拒绝认罪,且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所列证据不足以作为定罪依据,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最终仍被该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22年9月22日。
22、翟永池:辽宁省绥中县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遭多次打压逼迫。2017年5月14日被辽宁省绥中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2017年5月24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6月26日其案在辽宁省绥中县法院开庭受审,2017年7月4日被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刑7年。其不服,已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律师递交了开庭申请,即将面临二审。目前被羁押于绥中县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5月13日。
23、马纳普汗(哈萨克):新疆阿尔泰地区哈萨克族居民,哈萨克族良心犯、人权捍卫者。2017年4月,因其获得一本从哈萨克斯坦国带回的《古兰经》,所以被当地公安局将其一家三口悉数抓走,并被指控“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2017年6月,其“持古兰经案”被当地法院开庭审理,一家三口分别被以“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开庭前,其要求聘请律师遭拒。刑期至2024年4月。
24、文英:女,原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住在大连市儿女的家里,法轮功学员,良心犯。2016年6月28日,文英在儿女家中被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警方突然抓捕,至2017年3月被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重判7年,罚金10000元。其不服上诉,二审始终没有结果。目前被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6月27日。
25、李文德:1951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商丘市民权县双塔乡韭菜里村农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1999年7月20日曾因信仰、维护法轮功而被河南省地方当局处劳动教养3年。获释后,因坚持信仰自由并继续宣传法轮功真相,而于2001年又被地方当局以涉邪教罪名义处劳动教养1年,关押于河南省许昌市劳教所;2004年秋,曾因与多人一起去商丘市民权县野鸡岗乡宣传法轮功,而被民权县警方刑拘、逮捕,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6年,并被关押于河南省新密市新密监狱。2010年出狱后,因控诉前中共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打压迫害法轮功成员,2016年3月24日被商丘民权县警方再次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河南省睢县看守所;2016年10月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被秘判徒刑7年。据悉,因其多次被非法关押,其84岁老母受到多次惊吓,已于2016年8月份去世。刑期至2023年3月23日。
26、胡占亭:1949年出生,辽宁阜新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2016年5月,因粘贴有关法轮功宣传信息,被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判刑7年。2015年8月19日,曾因粘贴有关法轮功的真实信息,被阜新市海州区警方秘密跟踪抓捕,家被查抄,后被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批捕。2016年5月10日其涉邪教案在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开庭受理,律师虽然为其做了辩护,但法庭却剥夺了胡占亭本人的辩护权,最终他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刑期7年。其不服上诉,但阜新市中级法院却故意绕开律师,草草暗中非法宣判,维持原判7年。2017年8月22日其被送到锦州监狱服刑,后于同年10月1日前又被秘密转监到沈阳市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8月18日。
27、彭宇华:1980年6月1日出生,湖北省籍人,理财经理,人权活动者。自2012年以来,因其创建了“两岸牵手”、“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系列QQ群,并与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非政府组织成员及人权活动者,成立了旨在建立新型民主制度和进行中国大陆人权活动的“梅花公司”,遂被中共警方跟踪、监控。2017年3月2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被长沙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日被长沙市警方正式逮捕,并指控其创建了系列QQ群,炒作近年来大陆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和大陆制度的言论,成立了“旨在颠覆大陆政权、推翻大陆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制定了组织纲领,确定了组织框架和人员细致分工,组织100万成员插手围观所谓热点事件,触犯了中国法律。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1月28日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7年,剥权2年。对于一审他表示服从判决。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岳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3月26日。
28—29、洛桑扎西、贾乡图多:都是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藏族良心犯。
洛桑扎西、贾乡图多2012年被捕,具体时间不详,被抓之后长期失联。只知当年被抓时,洛桑扎西,当年26岁,贾乡图多,当年25岁,此二人被当局指控涉嫌向境外转发西藏境内的状况等。2012年9月18日,二人分别被阿坝自治州玛尔康中级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据说,洛桑扎西和贾乡图多两位僧人被关押在四川绵阳一所监狱。刑期至2019年3月左右。
30、曹三强:祖籍湖南,曾在当地创立家庭教会,是“中国福音会”牧师。2008年汶川地震后,曾从事四川基督教爱心工作,帮助学生及地震灾民度过难关。多年前,曹三强到云南普洱从事宣教、慈善救济及兴教办学事业,并在当地创办多所学校,帮助贫困儿童入学。2017年3月5日,他与基督徒景如霞从缅甸佤邦(缅甸第二特区)返国时,出于便利使用了非正式方式入境中国,被边防武警拦截拘捕,3月25日即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偷越国境罪”批捕。7月13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2月9日该案在孟连县法院开庭,曹三强的亲友参加了旁听。尽管曹三强的辩护人刘培福律师认为,其当事人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但他仍于2018年3月23日被云南省孟连县法院以“偷越国境罪”重判7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刑期至2024年3月4日。另一位基督徒景如霞被判刑1年,处罚金5千元,已当庭释放。
31、张树德:28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乡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幼练习和笃信法轮功。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曾应聘于大连理工设计院,后外派到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是个诚实、可信、敬业的好青年。2017年6月26日,因居住证到期,张树德到所在地的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办理顺延手续时,当身份证录入相关信息时,警察问他有什么信仰,他称其信仰法轮功,随被拒绝办理居住证,并被威胁要对他调查。三天后,其居室遭搜查,本人被传唤做笔录。 6月29日被双手戴着手铐非法送到盘锦市中心医院检查身体,然后就被强行刑拘于盘锦看守所。2017年7月14日,他被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区分局正式逮捕,并将其案移交到兴隆台区检察院。11月10日,检察院案将其案卷移交到兴隆台区法院。2018年1月16日,其案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开庭受审,至2018年2月12日,张树德被该法院一审枉法重判7年,并处罚款2万元。其不服上诉。其所在家乡的亲友得知其被冤判后,立刻决定伸出援手征签营救,同乡的父老乡亲们在极短的时间里,亲自填写上自己的名字或按下红手印,呼吁无罪释放张树德回家,目前已有1744人签名声援。刑期至2024年6月28日。
32、谢热扎提.阿海(哈萨克):1987年出生,新疆阿勒泰市阿拉哈克乡(Alagak)人,从事民族特色装修工作者,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因经常频繁与哈萨克斯坦国的亲友联系,遂被当地警方抓捕,并被指控在网上传播暴恐视频等,泄露了国家机密,属于违法行为。2016年5月他被阿勒泰市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等重判刑期7年。被判刑近两年的他,无任何消息。刑期约至2022年。
20/ 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1、刘萍:1964年12月2日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基督教徒,原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职工,新余三君子之一,新公民运动参与者,维权活动家。自2009年12月下岗后,一直为职工能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7月—10月间,曾先后三次进京上访而被北京警方训诫三次,并被新余市警方拘留10日;2011年5月12日,曾因参选当地人大代表而被警方警告并遭到传唤;2011年9月,曾因组织网友到山东省东师古村探望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同时关注广东的“乌坎事件”,亲赴乌坎村支持村民维权,而遭当局授意下的黑帮殴打;2013年4月21日,因再次组织维权人士声援被捕的丁家喜等公民运动成员,并举牌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遂于4月27日被当地警方从家中带走;5月7日,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看守所;之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女子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2019年10月26日。
2、魏忠平:1963年2月11日出生,湖北省孝感市人,原江西省新余市新钢集团公司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维权公民,江西新余三君子之一。2006年, 曾作为独立参选人参与过当地人大代表选举;2011年,曾再次与维权公民刘萍、李思华在各自选区作为独立参选人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并获得多人签名支持;2010年6月—2012年9月,曾多次与他人一起参与各种维权和声援活动;2013年4月21日,曾因与维权活动家刘萍等人共同举牌,要求释放新公民运动践行者丁家喜、赵常青、王登朝、刘远东等人,而被新余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传唤;同年4月28日,被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被关押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看守所;后又被更改罪名为“非法集会罪”,并追加“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3年10月28日,其案件开庭审理;2014年6月18日,最终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以“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目前在江西省南昌市某监狱服刑,狱中情况缺详;据悉,其在关押期间曾遭到刑讯逼供。刑期至刑期至2019年4月27日。
3、董如彬:1962年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人,网名“边民”,曾从事过中学教师、网站编辑及论坛管理员等职,曾被云南《生活新报》评为2008年度“云南省十大网路牛人”,原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南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和昆明作家协会理事,网络写手和专栏作家,公共意见领袖代表,维权人士。自2009年起,曾因昆明的“躲猫猫”事件而成为网络名人,迫使云南省委宣传部于同年2月20日组建事件网民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其任调查委员会副主任兼发言人,最终使昆明看守所警方与检方渎职人员受到法律的惩处(被判刑和撤职);2011年8月,曾在腾讯博客上发布“保卫珠江!我见证了铬污染调查采访”,并就2011年6月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地区的一起重大六价铬污染水源事件予以曝光,随机引发了网络热议及网民关注,迫使两个月之后,有2名涉案人员被检查机关批准逮捕。基于以上行为,尤其是因其积极关注云南“躲猫猫”事件、“小学生卖淫案”、“发改委官员聚众淫乱”和昆明安宁石化项目等一系列中国瞩目的公共事件,而成为互联网上较为活跃的公共意见领袖之一,遭到当局的忌恨与仇视,遂于2013年9月10日在中共专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被昆明市警方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拘,关押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看守所;10月16日又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项罪名正式批捕;2014年7月23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二罪并罚,最终重判6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2月5日经昆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3月9日。
4、洪永忠:广东省海丰县人,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民维权代表。2011年9月曾因所在广东省海丰县乌坎村村民不满当局私自非法变卖村民土地,获利9亿元且被村干部分摊,从而引发举世关注的乌坎事件,又因乌坎村民多次举行大规模维权游行示威,推行村民民主选举制度,并与警方数次爆发大型反抗冲突,遂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70余人被抓、被通缉,其亦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首要分子。2016年9月13日被网上通缉,2016年9月下旬被陆丰县警方以涉嫌多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由拘捕,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17日其案件在广东省海丰县法院开庭受审,至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控其“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营业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目前被羁押于海丰县公安局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3月。
21/ 判刑6年,18人: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郭飞雄)、肖蕴玲、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杨宏、蒋雅晖、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哈萨克)、苏坤、张永宝、扎西曲英(藏)
1、贡觉群培(藏):1985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比如镇仲那寺(又称:珠纳寺)僧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和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贡觉群培亦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由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7日。
2、蒲裕栋:1961年2月12日出生,湖南省洞口县人,原湖南省民营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12月30日,因与两名工人一起去为建筑工地购买建材时,遭到一吸毒人员的袭击且被打伤,随同工人见状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该吸毒者打伤;尽管蒲裕栋本人并未殴打该名吸毒者,但事后其仍被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警方抓走,且在无其他证据,仅凭几个自相矛盾的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于2013年1月18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同时关押于湖南省洞口县看守所;2013年2月5日,被当地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据悉,其案件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延迟开庭,竟被洞口县法院先后六次退回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2014年3月7日,其案一审开庭,被湖南省洞口县法院宣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不服上诉;2014年10月20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2月29日。
3、洛洛(藏):1983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人,民间知名歌手,藏族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2年曾因录制一盘名为《雪域儿女们请升起西藏旗帜》的演唱专辑,以期通过歌曲呼吁藏民为保护藏民族尊严、为迎请达赖喇嘛返回西藏和为境内外藏人团聚,升起雪山狮子旗作出努力,遂遭到中共当局的忌恨和打压;2012年4月19日,被当地警方以‘演唱政治歌曲’为罪名带走、刑拘;拘押审讯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和毒打,后得以释放;2013年2月23日,再次因政治罪由被抓捕,随后音信全无,2014年得知其已被中共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年,具体罪名不详。目前在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服刑;据悉,其因长期在狱中饱受酷刑折磨,以致疾患缠身,身体健康及处境令人堪忧,且狱警专门对其区别对待,不仅严密监视且拒绝家人送其衣食等物品。刑期至2019年2月22日。
4、杨茂东:1966年8月2日出生,湖北省谷城县人,网名郭飞雄,独立作家,著名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民主运动的重要参与者和领导者之一。因参与社会运动及维权被多次刑拘并酷刑。2013年,因参与组织同年1月7日—9日在南方周末集团办公楼前围观声援南方周末职工抗议新年献词被改事件,以及2013年4月,积极组织和促动八大城市街头举牌,敦促全国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活动,被当局视为是该活动的组织协调者之一,遂于2013年8月8日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9月11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2年3个多月。2015年11月27日,此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6年2月22日被送往阳春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郭飞雄身体状况堪忧,家属呼吁保外就医,同年8月转往广东省英德监狱的医院监区。刑期至2019年8月7日。
5、肖蕴玲: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郭洪伟的母亲,80多岁老太,2015年3月与儿子郭洪伟一同被控“敲诈吉林市公安局”罪,羁押于吉林省四平市看守所。原定于2015年10月20日开庭,当日家属接到通知要延期开庭。之后于2015年11月10日开庭,2016年2月1日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3月。
6、高荣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20年3月17日。
7、王静哲:沈阳市大东区地税局的一名女税务官员,法轮功学员,今年不到五十岁。王静哲因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而遭绑架。2015年10月22日,王静哲在工作单位被和平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家被查抄。在沈阳市看守所,王静哲拒绝穿囚服,被狱警铐上手铐、脚镣。2016年6月16日,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将王静哲判刑6年。刑期至2021年10月21日。
8、高一川: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9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7月18日。
9、关振林:甘肃省酒泉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7日被甘肃省酒泉市警方刑拘,2016年8月1日被甘肃省酒泉市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1年8月26日。
10、杨锦贞: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共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6月。
11、崔德(藏):又名崔成,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查理乡夺哇村人,原查理寺僧人,藏族牧民,人权捍卫者。2016年11月,因“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案”而被阿坝县警方拘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0年11月。据悉,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
12、王淑蓉:1950年11月25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人,早年是下乡知青,四川汉源县维权代表。曾因其祖父早年是四川省汉源县士绅、抗战将军,1944年曾率队救援过7名坠机美国飞行员而荣获美国政府表彰,其父是民国时期的抗战官兵,祖父二人后来均在1951年被中共政府以“反革命罪”枪决,所以其身世不幸使其后来遭受多种连累与磨难。1974年又因婚姻遭受挫折、对博公堂,汉源县法院却久拖不判,甚至对方重婚也视而不见,其情急之下误伤孩子,故被汉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5年;2009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其继续投诉,请求各级法院受理其离婚诉求,因久拖未果,其被迫走上上访之路。近几年,又因其试图为其父及祖父讨回公道,要求政府恢复祖产权益而遭遇新的不公和打击。2016年2月,因其带领数名四川籍访民在春节时期进京控告地方行政不作为而被北京警方抓捕,且非法关押于马家楼,几天后被遣返原籍;遣返途中,因其遭到黑保安的肆意殴打,被迫自卫反抗,随于2月8日被汉源县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6年2月18日被转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汉源县检察院以涉“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7年4月27日被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6年。其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雅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2月17日。
13-14、杨宏、蒋雅晖:此为夫妇二人,天津市南开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二人均于1990年代起开始信仰法轮功,所以屡遭当局逼迫打压。杨宏原为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职工,为人心地善良、待人厚道、工作敬业肯干,公司领导因其工作成绩出色,特派他到日本深造。但自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始,他被单位突然召回,当局要挟威吓他要放弃练习法轮功。因拒绝放弃信仰,杨宏之后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刑期达4年半,其身体受到严重迫害,瘦弱到只有70斤。劳教期间,天津丰田汽车公司亦非法解除了与杨宏的劳动合同。蒋雅晖,系杨宏的妻子,为人单纯善良、待人真挚,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天津当局劳教2年。期间,曾因不放弃信仰而遭到酷刑虐待。2015年3月2日,夫妇二人在家中突然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华苑新城派出所警方联手抓捕、抄家,当场搜走大量私人物品(含笔记本电脑、光盘刻录机、多台打印机等),后被以涉“邪教罪”逮捕。2016年1月8日,二人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受审,至2017年8月11日,尽管二人在法庭上都依法申诉无罪,三名律师也当庭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夫妻二人仍各被南开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6年,刑期至 2021年3月1日。
15、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哈萨克):新疆伊利市哈萨克自治州阿尔泰市人,60岁左右,哈萨克族,穆斯林。2017年4月-8月,中共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当局判处了一批穆斯林仪式祷告者,指控其因非法从事了穆斯林式常规祷告仪式,涉嫌法宗教活动或极端宗教活动。其中,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因在家里存有《古兰经》,被警方搜出,随被抓捕,现已被哈萨克自治州法院以“从事极端宗教活动”等为由秘密判刑6年。
16、苏坤:60多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人,法轮功学员。因信法轮功而屡遭中共610办公室严厉逼迫打击。2016年6月20日,当二人与法轮功学员革振华一起坐着微型面包车去哈尔滨市尚志市亮河镇挂条幅、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时,被恶人告发,回来的路上在亚布力镇,被赶来的当地警方围堵抓捕,前挡风玻璃被打碎,车辆被扣押,次日即被警方以涉邪教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二人被转正式逮捕,同时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2016年10月9日,其案件被尚志市检察院向尚志市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对革振华、苏坤冤判4年-6年,对王翠娥冤判2-3年的建议。2016年12月2日,二人被哈尔滨市尚志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枉法重判:苏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4万,王翠娥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二人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3月17日,经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重新改判:苏坤被判6年、罚金2万,王翠娥被判2年、罚金5千。据悉,关押期间,整整有半年时间,其家人均无任何他们的消息,知道后也不许家里人接见、只叫存钱,不许带进物品,庭审也没有通知家属。最终,苏坤刑期至2022年6月20日,王翠娥刑期至2018年6月20日。
17、张永宝:辽宁省鞍山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7年7月5日晚在高俊的七岭子家中,张永宝、高俊、、二人被辽阳公安局警察跟踪绑架、构陷,后经辽阳县法院三次庭审,2018年1月21日二人被一审以犯“邪教罪”分别冤判有期徒刑。其中,高俊被重判9年,并处罚金5万元,刑期至2026年7月4日,其不服已提起上诉。张永宝被冤判6年,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3年7月4日。
18、扎西曲英(藏):37岁,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葛卡乡约呷村人,道孚县尼措寺(全名“尼措图桑达杰林寺”,汉文称“灵雀寺”)僧人,印度西藏甘丹寺强孜经学院最高等级“格西拉然巴”经学博士班一年级学生,藏族政治犯。1998年前往印度,同年进入印度南部西藏甘丹寺强孜经学院学习。2016年10月下旬持中国驻新德里大使馆发放的旅行证返家探亲过程中,2016年11月21日突然被中共当局毫无理由地强行拘捕,至此失联。后获悉其被当局指控,因在印度期间曾将道孚县境内发生自焚事件的消息披露给媒体,随被视为泄密。2017年12月底,经一位藏族政治犯从监狱获释后向其家人传信,家人方才获知,他和扎西曲英在同一个监狱服刑,扎西曲英被监禁在甘孜州首府康定县新都桥镇的四川省甘孜监狱。后经证实,他于2017年11月21日被四川省甘孜州法院以不知名罪名(疑似“泄露国家机密罪等”)重判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11月20日
22/ 判刑5年8个月,1人:田长青
1、田长青:河南沁阳法轮功学员,原本在市防疫站上班,法轮功遭迫害后,多次被关押判刑,被单位无理开除,十几年来大多都在监狱度过的。田长青以前曾经被两次非法判刑,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04年12月2日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2月15日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再次被沁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又被判刑5年,2012年11月6日决定监外执行至2014年8月11日。出狱后2014年4月8日又被沁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5年6月10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28日又第三次被判刑5年6个月,加上之前没有执行的合并执行共5年8个月。刑期至2020年11月27日。
23/ 判刑5年6个月,6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吴向洋、黄连
1、魏安平: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1日。
2、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3、孙忠明:新疆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4日。
4、李纪凤:山东省淄博市法轮功学员,2015年6月14日被山东省淄博市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9月30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2月13日。
5、吴向洋:1980年代后期出生,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网络工程师,网络VPN服务器搭建者,境外网站登陆软件服务商。1996年-2010年曾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曾任职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辞职后自创企业“深圳千里通联科技公司”。2013年-2017年,因在网上自己搭建VPN服务器并提供会员账号和登录软件,以供登录后可浏览境外网站,并将一些VPN会员账号密码写到硬件路由器上,使得修改过的路由器能够直接登录VPN,以更好地实现可收听境外网站音/视频节目的功能,遂于2017年被中国当局网警获悉,同年6、7月份被贵港市平南县警方刑拘。后被贵港市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控其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销售了VPN代理服务,同时还利用“淘宝网”以开设网店和在互联网开设“凡狗VPN”网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户出租或销售VPN软件、VPN路由器硬件,交易数千次,非法经营额达792638元,非法获利约50元,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2017年12月其被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广西平南县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12月左右。
6、黄连: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上郎村人,原纪家镇制板厂工人,法轮功学员。因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2015年12月15日被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国保队长等4人绑架,家被查抄,搜走电脑2台、打印机4部、录音机2部及个人所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等私人物品。被关押在雷州市看守所期间,因黄连绝食抗议,曾遭到强行鼻饲迫害,身体非常虚弱。2017年1月,黄连的家人收到判决书,得知黄连已被湛江市雷州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刑期至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