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第6部分)
24/ 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健民
1、王健民:1950年代出生,福建省惠安市籍人,香港永久居民、美国籍华人,前美国《侨报》记者、编辑,前《亚洲周刊》记者、资深特派员,前香港天大研究院副院长,自2010年以来,在香港投资创办了新维信息网和《新维月刊》、《脸谱》杂志,因其刊物主要以中国大陆时政报导为主,曾刊发过大量揭秘中共高层内幕,尤其是反映中共权力内斗的文章,备受外界关注,遂引发中共政府的极大不快和忌恨;2014年5月30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并抄家。被羁押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一年半后于2015年11月5日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2016年7月6日此案再次在深圳南山法院开庭,王健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刑期至2019年8月29日。
25/判刑5年,37人:刘家财、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张君、李明哲、郭秀云、佟跃亮、刘玉霞、洛桑桑杰(藏)、王岳来、吴铁蛋(蒙古)、扎西文色(藏)
1、刘家财:1965年10月26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原宜昌市葛洲坝集团职工,原云南省某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师,民主维权人士。1998年—2000年,曾因湖北葛洲坝下岗职工合法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等问题,为了维护数千下岗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发起和组建独立工会,领导葛洲坝集团教育经费维权和反腐运动,而被湖北省宜昌市警方逮捕,并于2001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管制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出狱后,曾前往云南省昭通市谋职,并在某工程监理公司任监理工程师,但工作之余仍坚守民主理念,活跃于网络民主运动其间,为此曾多次遭到云南省警方的威胁、警告和传唤。2013年8月2日,再次因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和维权公民发起的“同城饭醉”活动,并在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网上转发《李向阳复仇血洗公告(并招募敢死队员)》等,随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10天;2013年8月12日又被湖北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并关押于湖北省宜昌市第一看守所;2013年9月18日被湖北省宜昌市检察院再次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2015年5月11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湖北省汉津监狱服刑,狱中经常挨罚,处境堪忧。刑期至2018年8月1日。
2、多丹(藏):1983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牧民作家。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28日,作家多丹亦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27日。
3、丹增让卓(藏):1979年出生,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人,藏族商人,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藏民于2013年9月28日对中共当局“爱国主义再教育及强迫挂红旗”的行为公开表达抗议后,随遭致当局增派警方对抗议人士采取打压和拘捕措施,由此引发一连串示威事件;10月6日、8日,当地警方再次对示威藏民进行开枪镇压,致使多人受伤,之后以当地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多名藏人均遭陆续抓捕;2013年10月18日,商人丹增让卓被警方以“煽动分裂国家”等罪名拘捕;2013年11月30日被当地法院以“与达赖集团相勾结”及“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8年10月17日。
4、唐荆陵:1971年12月1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人,基督徒,前广东省汕头市某化学工程类单位技术人员,原上海交通大学广东校友会理事,知名人权律师,《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首倡者和主要推动者, 2014年5月16日,因其持续推动公民不合作运动和在六四纪念日期间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并被关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6月20日,又被当局更换罪名,宣布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19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在广东怀集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15日。
5、马德:陕西省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陕北小会执事。1996年—2011年,因参加“门徒会”,并积极宣传“祷告治病”、“赶鬼治病”、“生命粮”等“三赎基督”信仰内容而被“门徒会”教会推选为陕北小会执事;2013年因与该教会另5名骨干成员展开“整村推进”工作,积极进行住户摸底统计、收集信息等活动,以吸纳新的信徒、扩大教会影响,而引起当局的不满和恐慌;2013年11月,因与陕北分会、榆林小分会众多信徒在榆林市榆阳区火车站广场等地公开集会、唱歌和跳舞,随遭到陕西省榆林市当局的打压,被以迷信和参与“邪教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为由行政拘留;2014年3月18日因被控“仍顽固不化”,被榆林市警方再以涉嫌邪教罪刑拘;2014年4月24日,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以同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3月17日。
6、朱亚先: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轮功学员,女性,六十多岁。朱亚先是2014年9月2日被通化市警察绑架的,在被非法关押一年半后,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三点,在未通知本人律师的情况下被非法开庭的。家属从接到通知到开庭也才不足三小时。朱亚先自辩的权利被剥夺,整个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左右。2016年6月8日,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朱亚先非法判刑5年。刑期至2019年9月1日。
7、吴海波: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2日晚在家中被霞山分局国保大队、新村派出所警察绑架;1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1月6日被非法逮捕;4月14日遭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6月8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刑期至2020年12月1日。
8、赵凤然:福建省福州市七旬女法轮功学员。于2014年9月17日,被福州鼓楼分局华大派出所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私人物品被抢走。赵凤然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非法审讯。近日获悉,赵凤然已被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目前被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一监区二分区迫害。刑期至2019年9月16日。
9、高永伟: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行政拘留,7月3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日。
10、叶明: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日被刑拘,8月6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3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1日。
11、徐世平:贵州省正安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月15日贵州省正安县警方被抓,1月19日被刑事拘留,1月29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贵州省正安县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2020年1月14日。
12、许继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23日被刑事拘留,8月1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7月22日。
13、詹世昌:重庆市开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12日被重庆市开县警方刑拘,12月19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1日。
14、刘国霞: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6月6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抓捕,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5日。
15、孙峰:1966年8月18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人,网名“孙峰-无惧”,基督徒,枉判冤民,街头民主运动践行者。2008年5月12日,曾因被山东省地方法院以“虚开发票罪”枉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出狱后遂走上维权之路。后因积极追求民主宪政,更加遭到当局残酷打压逼迫。2014年曾举牌要求民主、释放政治犯、平反六四等而被淄博市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和逮捕,后被取保候审释放;2014年7月曾因在网上争取言论自由而被淄博市警方行政拘留2次;2014年11月16日再次被淄博市警方抓捕、刑拘,2016年11月17日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5年,剥权3年。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15日。
16、吴芳:广东省海丰县乌坎维权村民,因乌坎事件而遭广东当局的疯狂报复,被广东当局定为“乌坎魏永汉、洪永忠等9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妨害公务,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积极参加者,被控“未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而擅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主管机关告诫后,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属直接责任人员。2016年6月被当地警方刑拘,后转正式逮捕,2016年12月26日被广东省海丰县法院一审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6月。
17、阿贾贾(藏):现年35岁,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一大队人,原格尔登寺僧人,人权捍卫者、政治犯。2011年,曾因在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彭措自焚抗议时呼喊口号而遭被捕,后被判刑3年多,2014年刑满释放。2016年11月被警方突然再次抓走,自此失联,后从非官方渠道打听得知,其被警方指控涉嫌“为达赖喇嘛八十寿辰祈寿”而遭逮捕。2016年12月6日,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悉,其被捕至获刑前一直毫无音讯,且当局拒绝其聘请代理律师为其辩护。目前关押服刑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11月。
18、戴学林:1980年代中期出生,籍贯不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理想国》品牌营销编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贝贝特公司营销部重要负责人,人称广西师大理想国的主页君,知名网络推手,公益活动推动者。2013年始,曾因利用微博做了一项“死活读不下去作品”的调查统计,从而引起网络热议,使之意识到自己可发挥更大作用,围绕“读书”做一些吸引年轻人关注力,以及既有趣又有意的公益活动;自2015年起,因与他人合作在中国大陆转售多种被中共当局视为政治禁书(例如高华的著作《红太阳是怎样升起的》等)的港台书籍,随引起中共当局警觉与监视;2015年5月—2016年5月18日,因与合作人张晓雄以合作营销、四六分成方式,由其负责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jinjideyouxi2014)出售多项港台书籍,并由张晓雄负责入书和寄给买家,合伙销售1300余本,后被中共当局知晓,即将销售款中的部分金额作为被抓判刑时的罪由加以指控;2015年5月—2016年4月,因从深圳网上书店“壹仁网”负责人杨海玲处购买港台书籍共计¥17万余元,利用微信号“禁忌的游戏”推广,并由杨海玲直接寄给购书者,后被中共当局获悉,随将其销售额中的¥9万余元视为“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2016年5月19日,其被警方突然从北京工作地点抓走,自此失联,直至同年9月家属才知其被抓确切消息;同年7月,警方又在其合作人张晓雄南京的住处及车库中搜走拟出售的其余图书291本书,其中288本后来亦被警方以“非法出版物”作为指控罪由;2017年初其案件被当局开庭受理,至2017年2月10日获悉,其已在近日被中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1年5月18日。
19、赵春侠:女,1965年4月8日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基督徒,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会计。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20、李媛:女,1986年8月3日出生,辽宁省沈阳市人,辽阳市朝光村基督教家庭教会骨干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因其教会为基督教家庭教会,且不愿到中共当局指定的“三自”教会敬拜、聚会,遂遭致当局的严打惩罚;2016年5月14日,其被辽阳市太子河区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并被指控教会内部使用了基督徒信仰灵修崇拜书籍及相关印刷品,并在教会的便利店销往其他省市,属于非法买卖行为;同年6月8日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2月22日被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辽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3日。
21、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维权公民。因信法轮功,曾于2000年—2011年被中共当局数次关押于多个看守所,并劳教3年及非法关押4年,受尽酷刑折磨。自2000年5月起,曾因到北京上访维权而被北京当局和广州驻京办维稳人员非法抓捕,遭恶警暴打致伤,后被遣返广州关押于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同时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曾在被关押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北京市房山看守所时,因拒绝报出姓名及住址遭狱警殴打,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时,遭警方强行剥光衣服,并用破碎玻璃片划伤前胸、前身及隐私部位。曾在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时,被非法关押近达一年、遭遇2个月的持续“穿针戴镣”酷刑,致其脊椎最终被摧残变形,身体落下终身残疾和痛苦。曾被非法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时,曾被剥夺休息权,每天因遭强制性洗脑转化,致其身体(脚部尤甚)一直浮肿;在一监区时,曾被强迫劳动且劳动定额为最高级别。尽管其被关押及打压多年,但其依法维权意志弥坚,曾多次积极带领其他被非法关押者逐级投诉监狱、劳教所的管理者当局,并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同情,亦因此引起中共当局强烈不满和嫉恨。2015年2月3日—4日因言获罪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批捕。2016年12月30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目前被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2月3日。
22、杨兆存:女,汉族,1978年9月20日出生,甘肃金昌市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杨兆存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23、王路路:汉族,1988年7月17日出生,陕西延安子长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传道人,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组织、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王路路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4日。
24、更敦扎巴(藏):现年40岁,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索藏村人,索克藏寺续部学院资深僧人和寺院办公室职员。2016年8月24日夜里在自己僧舍里突遭一批不属于当地警方的国保警察野蛮抓捕。抓捕时,不仅没有说明理由,而且还使用暴力,用手铐铐住双手,用枪顶住脸部。此后长期失联,官方拒绝透露其被捕原因、关押地点及其身体状况等信息。2017年6月17日,其被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黑水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非法联系境外”罪判处徒刑5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1年8月23日。
25、李薇:吉林省长春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于2015年11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发放破网(又称“翻墙”)软件光盘时,被阳朔县警方绑架,后被以涉“邪教罪”刑拘、逮捕。广西阳朔县法院先后对其于2016年10月14日、12月16日两次予以庭审,至2017年6月16日终被判刑5年,罚金1万元,刑期至于2020年11月。
26、颜韶燕:广东省东莞市人,个体服装经营者,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夫妻二人均信仰、宣传法轮功,于2016年4月27日在自家经营的服装店内双双被东莞市东城区警方抓捕,其店面及家遭查抄,搜走大量法轮功宣传品和相关设备等,后其丈夫于次日晚上被释放,而其依然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后经历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及庭审,尽管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明确的无罪辩护,2017年5月底,颜韶燕仍然被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刑5年,罚金5千元。其不服,已向东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二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月26日。
27-28、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都是新疆伊犁州阿尔泰地区哈巴河县哈萨克族人,自由职业者,伊斯兰教信仰者,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由于没有办理信教许可证(即未到当地政府部门申请批准),坚持自行做祷告,并经常到清真寺,因此于2017年5-6月被抓捕,后于2017年8月上旬分别被阿尔泰地区哈巴河县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5年。据一位哈萨克同乡称,因他们都无正式职业,平时靠打散工或装修房子度日,二人家庭都十分贫困。被捕后,当地公安不准家属聘请律师,也拒绝向家属出示判决书。刑期至2022年5-6月。
29、张君:四川省人,在重庆市巴南区工作,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2015年左右开始信仰、修炼法轮功,但之后很快即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压。2016年5月24日,当他在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给村民讲述法轮功被无辜迫害的真相时,很快就遭到跳石镇派出所警方的抓捕、刑拘。2016年10月26日,其案在重庆市巴南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但由于原告公诉人无法出示有效证据,律师提出不合法律程序,法院庭审被迫中止。2016年12月23日,其案被第二次开庭受审,尽管律师为其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面对律师的质询和辩护,公诉人承认其实他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法轮功是“邪教”,也找不到任何法律法规说法轮功是“邪教”,但是在法庭无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2017年8月22日其依然已被重庆市巴南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秘密判刑5年。其不服提已起上诉,目前被羁押在重庆市巴南区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23日。
30、李明哲:1975年2月25日出生,祖籍安徽省人,实为中华民国台北市人,前台湾立委许钟碧霞国会办公室助理,前台北市议员谢明达竞选总部助选员,台湾民主进步党党员,非政府组织“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NGO志工,首个被中国大陆公审的台湾人,人权活动者。早期曾参加台湾新党青年军,并在大学期间因受自由思潮启蒙,与现任妻子李净瑜共同参与反对台湾高学费运动。2003年和2014年曾先后任台湾民主进步党社会发展部专员和前新台湾文化基金会专员。2015年—2016年1月曾担任非政府组织“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志工。多年来,曾因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状况及民主维权运动等议题,尤其是基于大陆许多人有阅读人权、近代史、政党选举等书籍的需要,自费邮赠大量文学与社科类书籍,而一直受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2016年8月曾因邮寄台湾书籍而遭到中共当局的查扣没收。2017年3月19日当其前往中国大陆,途径澳门关卡再转入境到珠海拱北口岸时,被莫名消失,其妻及社会各界频繁呼吁亦无消息,直至2017年3月29日才从中国官方获悉,其被国家安全部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5月26日被湖南省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被控其“自2012年以来,频繁进入大陆活动,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的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1月28日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权2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岳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8日。
31、郭秀云:北京密云区不老屯镇雁洛村人,法轮功学员。因信法轮功,自2003年到2008年,曾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其虽受迫害,但仍坚持信仰,拒绝转化,拒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2009年5月19日,其虽从山西省女子劳教所严管组被释放回家,但自此一直被当局视为重点“攻坚”对象,屡遭当地大队、610、派出所、司法部门的上门骚扰、威胁、逼迫写“保证”及恐吓威胁,使其全家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家人感到巨大的压力和恐惧。2017年3月,中共开“两会”期间,郭秀云去亲友家路上,再次被不老屯派出所警方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拿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功真相币等私人物品,并被关押在北京市密云看守所。其关押期间,因受迫害而导致身体很差,在第一次被法庭庭审时,竟昏倒在地,家人多次要求放人遭拒。2017年12月28日,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其被北京市密云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5年,刑期至2022年3月。
32、佟跃亮:辽宁省北镇市沟帮子镇人,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宣传法轮功,遭地方当局长期跟踪、监控、打压。2017年3月20日被锦州市网监国保警察与沟帮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以涉嫌邪教罪逮捕。2017年12月1日上午9点,其案被锦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至2018年2月初,其被辽宁省北镇市法院一审以邪教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不服已提出上诉。刑期至2022年3月19日。
33、刘玉霞:女,现年65岁,河南省平顶山市人,原在市政府物价局工作,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轮功遭迫害,曾被多次送“洗脑班”、拘留,甚至被判刑。2006年9月曾被判刑5年,并在新乡女子监狱服刑,遭非人虐待,同时被单位开除,无任何生活来源。2017年6月22日上午七点多,刘玉霞在路上发邀请函,请人们旁听法轮功信仰者穆亚东的庭审,结果又被光明路派出所抓捕,后关押到平顶山宝丰县看守所。由于刘玉霞不报姓名,直到下午七点,派出所根据手纹用技术手段才查出刘玉霞的身份和住址。晚上八点,其家被查抄,搜走法轮功书籍多本、未发出去的邀请函及几个真相光盘等。随后,她就被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8日,刘玉霞被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一审重判5年,罚金5千。其不服上诉,后经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依然维持原判。2018年3月16日她已被送往到河南省新乡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6月21日。
34、洛桑桑杰(藏):1982年出生,青海省果洛州久治县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又译格德寺)僧人,藏族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良心犯。2012年8月14日,曾因向外透露格尔登寺僧人自焚抗议事件真相,而被中共当地警方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并被追加指控涉嫌制作、出售达赖喇嘛的相片和讲法的影片等,违法了中国法律,遂于当年被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法院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直至2016年11月12日秘密获释;据悉,其在狱中因遭受酷刑虐待,以致出狱时身体状况极差,出现丧失记忆症状;2017年8月20日,其再次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藏人自焚抗议等“政治问题”抓捕、刑拘;在非法关押长达7个多月之后,2018年3月28日,其被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法院一审以“政治问题”(不知名罪名)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4年8月19日;因当地对藏族群体高压严控情况十分严重,故其具体情况缺详。目前其羁押地点不详。
35、王岳来:50多岁,湖南省岳阳县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笃信并宣传法轮功,而遭到当局的严重打压逼迫。2013年10月11日,曾因送资料给他人,凌晨2点被岳阳县被公田派出所警方绑架,并被非法起诉、非法庭审和关押了几个月。2014年4月,他又被岳阳县国安强送到岳阳县荣家湾秀花园的洗脑班进行迫害。2018年1月24日,因岳阳县有11位法轮功学员相约去三荷(地名)研读法轮功书籍,并用手机相互联系,遂被对其监控的“巡视组”人员知道,王岳来等多人悉数被抓,但很快多数人都被释放,只有王岳来等3人被岳阳县警方以涉邪教罪继续羁押刑拘,并被送岳阳县看守所关押。2018年3月初,王岳来等3人被岳阳县检察院起诉,至2018年4月4日即被岳阳县法院枉法快速冤判5年。刑期至2023年1月23日。
36、吴铁蛋(蒙古):吴铁蛋(蒙古)与海霞(蒙古)、包青巴吐(蒙古)、乌力吉吐(蒙古)、双喜(蒙古)、思琴巴图(内蒙)、马都(蒙古)、包音(蒙古)、萨仁二朝格图(蒙古)7人都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蒙古族,维权牧民。多年来,因当地政府无视生态,只顾发展经济和提高自己的政绩,官商勾结,将原属于牧民的草场草坡林地等承包给享有特殊背景或特权的汉民进行耕种或办养猪等,严重影响了当地农牧民生活和生存权益,尽管他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草场被侵占、得不到合理补偿等的问题,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并呈常态存在。2015年5月,因该地政府又以强征方式,不合理地将牧民的林地、草场等承包给汉民许某时耕种,信访投诉无果,遂包括这7人在内的上百名牧民与承包人汉民许某发生矛盾冲突,警方起初传唤2人,后又拘捕多人,最终有35人被逮捕入狱和判刑。2017年12月27日,其一行35人案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法院被以“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二罪宣判,分别判5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吴铁蛋被判5年(刑期至2020年5月),金海霞被判4年(刑期至2019年5月),包青巴吐被判3年(刑期至2018年5月),乌力吉吐被判2年6个月(已于2017年11月刑满释放),双喜被判2年(已于2017年5月刑满释放),思琴巴图、马都各被判1年6个月(2016年11月刑满释放),包音、萨仁二朝格图各被判1年(2016年5月下,刑满释放)。其余26人被判6个月,因之前他们已在看守所关押6个月,故在2017年12月27日宣判前已经获释。
37、扎西文色(也译:扎西旺楚):1986年出生,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人,藏名Tashi Wangchuk,藏族企业家,藏语言教育倡导者、维权者。十多年来,扎西文色曾先后有两次被当局拘留经历;早年间,曾因“非法前往印度”而被拘捕;2012年,又因在网上发表抗议政府非法占地的言论而遭拘留。2015年,因青海、甘肃等省的藏区公立中学已停止使用藏语授课,仅将其作为一门母语课程,甚至有些学校完全不授藏语课,引起藏人不满,与此同时,其所在青海省玉树市结古街道办事处亦开始明令禁止当地寺院及私立学校向僧侣以外的民众传授藏语,于是其便在微博上公开发表了对藏语教育逐步被丧失的担忧,此举很快引起当局不满与警觉。2015年5月—9月,为敦促各级政府自觉兑现、维护藏语言合法使用及地位的承诺,其开始上访北京,向中央递交检举信函,揭露藏区地方政府并未支持藏人语言教育的事实,并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制作了一个为时9分钟的视频短片,此举进一步遭致地方政府仇视与嫉恨。2016年1月24日,因其在微博群里再次呼吁,建议青海省人大会议应该敦促地方政府提升双语教育,并雇用更多的会说双语的地方官员,1月27日即被玉树市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刑拘,后被玉树市检察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并被移交到地方法院。一直被羁押于青海省玉树州看守所。2018年5月22日,扎西文色涉嫌煽动分裂国家案宣判,青海玉树州中级法院判处扎西文色5年有期徒刑。刑期至2021年1月26日。
26/ 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1、王晶: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1976年生,人权捍卫者、公民记者。因其二姐被害伸冤维权上访被多次残酷打压及拘留,后成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2014年3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4月4日取保候审,2014年12月12日又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月16日,被吉林市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看守所;据悉,其在看守所多次受到恶警的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取保候审遭拒。2015年7月21日此案在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开庭,开庭法院判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但王晶并没有被宣布无罪释放,而是继续关押至今。日前再被检方加控 "扰乱社会秩序罪",船营区法院在2016年2月24日开庭审理,追加的控罪是散布谣言。2016年4月20日,王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刑期至2019年9月15日。
1、王默:1972年出生,江苏省淮安市人,网名“菜刀王默”,人称“黑犬”,民间知名新浪微博“转世党”,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10月3日,再次因在广州市多地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警方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带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其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受理,2016年4月8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市乐昌监狱服刑。目前狱中病情严重。刑期至2019年4月2日。
2、谢文飞:1977年4月7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真名谢丰夏,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2014年5月8日,曾因前往围观广州公民李维国申请“六四游行”被拘提起诉讼案开庭,而被广州省佛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4年6月26日,曾因与其它街头民主人士王福磊、王默等在广州举牌,发起寻找民主异见人士张圣雨的活动,被石围派出所警方带走,且被行政拘留7日。2014年10月3日,在广州市街头拉横幅声援香港民主抗争、“真普选”,被广州警方从增城区新塘镇住所再次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且在审讯期间,被广州市越秀看守所管教曾实施“定镣”处罚,时间长达104个小时;2014年11月,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与王默同案。2015年11月19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十四法庭开庭,未判决,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8日被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河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3月1日。
3、纪斯尊:194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人,福建著名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有“赤脚律师”之称。因受当局报复性打压, 2009年1月9日被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10月21日,因其应《人民日报》社之邀参加北京举办的“强征土地问题”记者招待会,遂被福建警方前往途中非法抓走软禁,后于10月28日被福州警方行政拘留于福州市拘留所;2014年11月17日,又被福州警方转为刑事拘留;2015年3月,被福州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福建省福州巿第一看守所。于2015年12月15日开庭,未宣判。2016年4月18日审判,纪斯尊被判刑4年6个月,决定上诉。2016年5月12日,纪中久律师与林洪楠律师会见了纪斯尊,纪斯尊身体状况较差。刑期至2019年4月20日。
4、徐怀东:陕西榆林市人,“门徒会”信徒。2014年3月18日因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4月24日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执行逮捕。2014年11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一同被告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3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刑期至2018年9月17日。
5、裴国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宝源站乡35号村人。1999年7月13日被围场公安局新拔派出所民警开枪打伤。事发后裴国动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查处围场公安局民警滥用职权、违法使用枪支,遭到公安机关的报复,并被判刑两年。2015年11月14日,裴国动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刑事拘留后,就开始绝食抗议地方当局对他的迫害。律师李维达于12月16日接受裴国动亲属委托后,在围场医院急诊室第五观察室会见了他。12月24日,向法院递交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为裴国动申请取保候审,经多次催促,但至今法院未予批准。裴国动自2015年11月14日开始绝食后,被暂时羁押在围场医院急诊科。2016年1月26日此案召开了庭前会议。3月17日此案在围场法院第三次审理。4月3日其子获悉裴国动被该市围场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4月13日。
6、罗志淑:云南楚雄州永仁县维权人士,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失败导致后遗症,在当地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还遭到打击报复拘留劳教等迫害,随后逐步维权到北京。在北京为了学习法律知识,罗志淑多次旁听法院开庭,伤残的罗志淑与众多访民一样起早贪黑走访在各信访窗口,也得到众多访民的照顾。罗志淑是2015年8月31日因在北京上访期间张打横幅,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的9月24日被押解回原籍,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2015年10月6日永仁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6月15日罗志淑被永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29日。
7、李海勤: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7月1日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同年11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4月7日经惠农区法院决定被逮捕,2016年6月24日被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8、纪思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日被博乐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8年12月31日。
9、刘永成: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0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2月9日。
10、麻国平: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8日。
11、康照富: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14日被抓,8月15日被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19年2月13日。
12、李生金:青海省大通县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6日被青海省大通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8日被青海省大通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0月5日。
13、程康明:出生年月不详,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人,中国正义反腐网创办人、中国法制传媒出版集团旗下月刊《反腐廉政月刊》杂志总监,反腐正义人士。2004年创办中国正义反腐网,2011年遭到当局封杀。因为代理金某所在的公司参与土地招标(与意尔康公司竞标),发现招标是内定就开始举报,后被意尔康公司人员打伤。之后,他在网上曝光并向中央巡视组举报老家青田县委书记、县长的问题,2014年9月3日,丽水市公安局以他和女友以及金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指非法经营网站)从北京抓回丽水,逮捕时又将涉嫌罪名改为敲诈勒索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两次延长羁押期限。移送审查起诉后,市检察院指定缙县检察院管辖。2015年9月14日,检察院以程康明犯诈骗罪,与金某共同犯敲诈勒索罪,程康明、金某、薛某共同犯伪造、编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武装部队证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月8日,缙云县法院对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方主动向法庭提出排除程康明和金某的口供(两人一直控告刑讯逼供)。1月15日,金某在看守所发病送进医院抢救成植物人。2月16日,法院对案件作出中止审理裁定。辩护律师为程康明申请取保候审,法院不予理睬。3月31日晚,金某死亡,终年48周岁。6月13日程康明案开庭审理,律师做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判决。2016年10月18日,其被浙江缙云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判3年,最后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8万元。刑期至2019年3月2日。
14、陈启棠:1959年12月10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人,网名“天理”,著名网络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著名民主维权人士。自1998年以来,曾任多个网络论坛社区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及区长,累计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余篇,被深青社区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与另一网络评论员“顺风”并称“深青二大网路写作狂人”,并被评为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近年来,又因针对一系列国内灾难性事件发表大量评论文章,尤为在多起重大维权事件中敢于仗义执言,备受网友好评。曾因积极声援高智晟、郭飞雄等在押维权人士,并为当时佛山市南海三水的失地农民进行维权,而遭到当地政府的报复性打压,2007年10月26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冒充警察罪”刑拘,后又被以涉“招摇撞骗罪”正式逮捕,2009年被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刑2年6个月;出狱后,因2013年参与安徽安妮失学事件的声援活动,并为江门市进京上访被刑拘的访民组建律师团等,又遭当局打压,2014年3月9日被佛山市警方以涉“聚众扰乱社会罪”拘捕。同年10月14日因在网络上发表时评政论文章,被当地警方行拘10天,其家被查抄。2014年11月25日因支持香港占中、“真普选”等,而被佛山市南海分局警方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刑拘;2014年12月31日又被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17年3月31日,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刑4年6个月,剥权3年,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24日。
15、王田:39岁,陕西省宝鸡市人,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福建省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林丽芳等8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从家中抓捕,各人家庭被查抄,至2016年8月,除金丽燕被取保候审外,其余7人均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同年9月下旬,王田也被宁德蕉城区国保非法抓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刑3—12年不等,其中王田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3月下旬。
16、林丽芳:女,52岁,福建省柘荣县人,法轮功学员。曾因信法轮功并参与网上法轮功信息资料接受、传送、现金转帐及宣传等活动,而被宁德市国保人员长期跟踪、蹲点监控。2016年6月底至9月下旬,因与肖传雄、金丽燕、陈星光、杨贵媚、杨雄、庄友布、陈开奇、王田等9人先后被宁德市警方抓捕,各人家庭均被查抄,至2016年8月,其被宁德市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2017年5月18日,其一行9人被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非法判刑3—12年不等,其中林丽芳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都被关押于福建省宁德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2月底。
17、刘少明:1958年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原江西钢厂第一炼钢分厂工人,后又曾任职某工厂主管、媒体记者、编辑等多种职务,八九民运亲历者,“工维义工”团队组建人,广东工运维权领袖。1989年曾因到北京声援学生运动,加入北京“工自联”,而于同年11月在珠海市被捕入狱,后被江西省新余市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年,剥权1年,管制1年,同时被江西钢厂开除公职。出狱后因其一直参与围观、声援各种社会热点事件,同时又因热心投身劳工维权运动,逐渐成为广东知名工运维权领袖。2014年曾参与过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新生鞋厂工人、联盛工人、广州西铁城工人、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德阳二重工人等十数起劳工维权行动,热心组建“工维义工”团队,创办“刘少明劳工声援工作室”,为开辟公民运动和劳工维权运动的有效结合做出了贡献,鉴于此,其屡遭磨难。2014年6月初,因其在广州市天河购书中心地铁口举牌纪念六四25周年而被广州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5年5月30日因持续参与工运维权活动而最终被广州警方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广州市花都看守所,后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7月6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判刑4年6个月。目前仍被羁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11月29日。
18、刘敏杰: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人称“维权能手”,人权捍卫者。曾因儿子刘强从部队退伍后做生意被抢劫杀害,而最高法院未公开审理就直接改判,以致主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随认为此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从而进京上访维权十余年,其间,其申诉冤案不仅没得到纠正,反被属地和北京等司法机关以莫须有的罪名劳教、拘留多次,还被接访官员打断几根肋骨,且因多次被毒打,患上神经性脊髓炎,眼睛也几近失明。近年来,因其在北京最高检、最高法、国家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接待处及中央领导、巡视组寄信继续揭露最高法院的办案黑幕,虽引起中纪委等领导重视,但却遭到最高法院等司法部门的打击报复,曾被最高法院法警多次殴打、关小黑屋虐待,被地方公检法以各种方式截访等。2017年9月20日其被最高法院法警和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警方突然联合抓捕,次日被移交至河北省定州市警方,9月22日-23日先后被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和逮捕。2017年12月23日被河北省定州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秘密重判4年6个月。其不服,已当庭提起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河北省定州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9日。
19、蒋亚绒:陕西省咸阳市人,陕西省风轮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棉一厂)职工,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1995年因企业违规操作,造成工伤事故,致其右手伤残,却得不到应有的劳动保险和工资福利。其向法院申诉,不仅没有得到公正裁决审判,反遭各级司法部门勾结枉法裁决,且其家人(即其女儿、母亲、哥哥)也跟着遭殃,被非法软禁数月。因多次申诉无果,其被迫采取进京维权,但又遭到当局维稳意识的残酷打压。2006年—2011年,曾被咸阳市渭城区警方先后7次关押在拘留所和看守所,甚至被劳教2年。拘留期间曾屡遭酷刑折磨、虐待、毒打,导致身患数种疾病,获释后又遭车祸暗害,险些丧命,身体遭到严重迫害摧残。2014年1月6日,因在北京上访又被警方暴力执法,强行将其遣返,押回当地后又被行政拘留10天。2017年3月1日,因其到北京继续维权,又被截访软禁,直到2017年4月30日,其家属才知其被咸阳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8年2月20日其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6个月,刑期至2021年8月27日。
20、张菊紅:女,48岁,贵州省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武村村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轮功而屡遭当局骚扰和迫害,曾屡遭绑架,送洗脑班,抄家,拘留等。2014年4月曾被绑架到小河戒毒所十天后,又被强行送到洗脑班三个多月,才被释放。同年11月,其家遭查抄,本人又被传唤,至很晚才被放回。2016年7月24日,因在开阳发法轮功资料,所以她再次被开阳派出所警察抓捕,并被送烂泥沟洗脑班(超过80天)进行迫害,10月14日又被送到贵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2016年10月28日,张菊红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超期关押一年半后,2018年2月13日,其案在贵阳市花溪区法院开庭审理。张菊红的四位亲人参加了旁听。尽管她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判护,她也一直坚持自己炼法轮功无罪,但依然于2018年3月2日被花溪区法院一审枉法判刑4年6个月。其不服,已提起上诉。刑期至2020年10月13日。
28/ 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1、汪山明:四川省平昌县“三赎基督”信徒,2015年8月9日被四川省平昌县警方刑拘,9月16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7月4日被四川省平昌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刑期至2019年10月8日。
29/判刑4年,60人:赵伟良、张传付、张荣平(化名张圣雨)、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哈萨克)、王玉杨、高文淑、郑喜林、黄光玉、宋兴伟、薄长城、杨顺祥、金海霞(蒙古)、陈全秀 、刘庆强、赛坎.汗巴尔(哈萨克)、郑旭飞
1、赵伟良: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菏泽市人,菏泽市东明县大屯村村民,基督教信仰者,中国在押良心犯。因笃信耶稣基督,2014年6月25日,与其他21名基督徒(不含儿童),在当地曹县庄寨镇某地排练赞美诗歌之时,突遭50余名警察和便衣持枪闯入唱诗现场,在无任何证件及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所有人等野蛮抓走关进看守所,并被以“反党邪教”名义刑事拘留十几人,另有部分人被处以行政拘留,造成轰动一时的“曹县教案”;2014年7月23日,大部分人均已获释,唯赵伟良、成洪蓬二人因坚守信仰不受蒙骗、不予签字悔认,仍被继续拘押;2014年8月1日,其被菏泽市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批捕;据悉,其6月25日被抓至派出所后被扇耳光,后被关押在某宾馆时,因不承认自己所信的是邪教,遭到警方一队长的暴打。2015年5月27日,其被菏泽市曹县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6月24日。
2、张传付:1943年出生,河南省濮阳县籍人,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农民,法轮功学员。曾因修炼和宣传法轮功而被宿州市灵璧县警方刑拘30天,后又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获释后,曾因先后于2013年8月、2013年11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2014年4月—7月多次策划和传播法轮功相关信息,并利用粉刷、张贴标语,下载、印制传单、书籍及音像资料等进行宣传,而被当局视为“宣传邪教活动”。2014年8月27日被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警方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2014年9月30日,被灵璧县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同时被关押在安徽省灵璧县看守所;2015年5月18日被安徽省灵璧县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5年8月3日,经安徽省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被维持原判。目前在何监狱服刑,情况不详。刑期至2018年8月26日。
3、张荣平(化名张圣雨):1969年4月4日出生,湖南省郴州市人,网名张圣雨、鬼圣,自由撰稿人,人权捍卫者,南方街头运动践行者。近年来,因积极参与南方街头民主运动,曾先后遭到中共当局9次行政拘留和2次刑事拘留。2014年10月3日,因举牌声援香港占中,被当地警方从广州市芳村的大沙街上强行抓走失联,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2月5日,律师得知其罪名已更改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11月13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未宣判,被羁押于广东省第一看守所。2016年4月14日,张圣雨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目前在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8月25日。
4、赵丽荣:1959年11月9日出生,河北省平泉县人,满族,维权访民。曾因平泉县七沟镇豪德玻璃厂强占其耕地未获补偿而被迫上访多年,其姐妹三人(赵丽荣、赵丽红、赵丽娥)经常进京上访,为此曾屡遭当局的无情打压,其妹赵丽红竟因此被劳教1年,其本人及其另外一妹赵丽娥也被多次拘留;2015年4月18日、5月17日、6月4日,因其先后三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进行上访,曾被北京市西城分局府右街警方抓走训诫后送到马家楼关押,其中2015年6月5日被转交给平泉县警方以涉嫌“扰乱秩序”为由处以行政拘留10天;2016年3月6日,因再次在北京上访维权,遂被平泉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被北京警方曾6次训诫;3月15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被羁押在河北省承德市看守所。2016年5月9日其案件在河北省平泉县法院开庭审理,6月29日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5日。
5、韩莹: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韩莹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月9日,韩莹被铁西区兴顺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继续迫害。2016年4月13日上午,韩莹被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4月21日,韩莹被非法判刑4年,并被勒索五千元所谓“罚款”。为阻挠家属上诉,法院拖延到四月二十八日才告知家属。刑期至2019年1月8日。
6、徐红:1979年4月10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原临淄齐都药业公司职工,维权人士。2010年8月4日曾因冤屈而被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警方枉法以涉“贩卖毒品罪”抓捕刑拘,后被临淄区检察院以涉“窝藏毒品罪”批捕,2011年5月12日又被淄博市检察院以“羁押期满”为由释放,2014年6月27日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因无辜被押281天及逮捕经历遭受非人待遇,其随将淄博市司法当局严重渎职的事实予以投诉控告,然多次的控告维权不仅毫无果效,反遭司法当局的无情嘲弄、严控和拘留打压,自2012年7月起,曾多次被警方强行验尿和训诫,2013年9月3日—2015年9月5日曾8次被北京警方、淄博临淄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10日;2014年10月22日曾遭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当局的暴力截访和性侮辱;期间,因其不甘受辱,被逼喝药自尽,后被医院紧急抢救方保全性命,但随后竟遭到临淄区当局的公开嘲弄与名誉辱没,称其是吸毒贩毒者,使其心灵备受屈辱伤害。基于以上情形,2014年11月8日 、2015年1月10日、2015年5月10日其至少三次分别就被暴力截访和性侮辱事实向山东省省委书记和国家各级检察院发出公开信要求给予公平公正处理,但依然毫无结果;2015年9月15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5年10月被正式逮捕;2016年3月18日被山东省临缁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称这是对她举报投诉行为的打击报复。目前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女子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9月14日。
7、徐学玲:1963年出生,山东省新泰市人,维权访民。2006年曾因其胞妹徐加玲(聋哑人)多次被新汶矿业集团盛泉煤矿保卫科成员暴打后致残,而当地警方对此处置不公,遂被迫逐级上访,期间,因到北京信访维权而遭地方当局明显打压,曾被泉沟镇政府鉴定为患有“癔症”,强制送进精神病院(实为非法关押);2008年8月,当地政府虽与其妹夫协商解决了其妹徐加玲被打致残事宜,但其提出的要求解决自己曾“被精神病”一事,当局却置之不理,并称其妹被打致残之事与其无关;其不服,继续上访;上访期间,曾屡遭当局雇用人员的殴打与侮辱,并曾被夜间分别送至山东德州、新泰及山西太原等地关押或遗弃;2009年7月9日,曾被二次送进新泰市精神病卫生中心,关押长达32天;被关精神病院期间,其子因救母进京上访,亦被当局借故拘留10天;后终因其不畏权势、坚持上访,地方政府为求维稳,发给其救助款3万多元;2015年5月,再次被新泰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走、刑拘,随后当局又发给她一个新的鉴定证明,称其无精神病表现;2015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指控其在“非正常上访”过程中“强拿硬要”新泰市泉沟镇镇政府37700元现金;2016年4月1日被山东新泰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2日经泰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仍被羁押于山东省新泰市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
8、陈纯洁:1971年1月19日出生,黑龙江省鸡西市人,自由职业者,维权访民。自2007年以来,因和妻子王月霞上访反映其岳父王顺堂被人故意伤害一案而屡遭地方当局恶意打压,曾多次被非法拘禁、关押于北京市景美宾馆地下室及滴道区团山水库(现已拆除),以致竟被警方殴打致尿毒症;2010年1月8日、2012年8月23日、2014年4月4日、2015年3月6日,曾因上访诉冤屈、讨公道而被鸡西市城子河区警方先后4次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4年3月7日、2015年9月3日,曾因在北京上访而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2次刑拘,而后被当日取保候审;2015年9月11日,再次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监视居住,后被转为逮捕;2016年2月22日,被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至4月22日,经黑龙江鸡西市中级法院不开庭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在黑龙江省鸡西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6月20日。
9、林美芳:女,70多岁,福建省福州市人,法轮功学员。2015年4月13日,其与另一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被取保候审1年期满后,再次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刑拘,同年4月29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对其构陷林的案件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5月28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6月26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7月20日第二次被退查,8月19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2015年10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在不通知其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林美芳等二人秘密开庭,至2016年7月15日,被该法院以“邪教罪”非法判刑4年。刑至2019年4月12日。
10、王小群:女,湖南省常德市七旬法轮功学员,2006年被诬判七年半,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王小群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11、史玉华:女,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湖南省株洲白马垅女子劳教所,遭受种种非人折磨与迫害。2002年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一次,同年再次被劳教迫害一年,受到折磨。2006年再次被冤判劳改八年,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史玉华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12、尹红:湖南省常德市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迫害发生的十七年里,多次被非法关押:被劫入洗脑班四次,戒毒所一次,刑事拘留二次,劳教一次,判刑一次。从2006年起,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了八年,在湖南女子监狱受酷刑折磨。在2015年8月11日被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白鹤山看守所已近一年。其间在2016年4月6日被武陵区法院非法庭审一次,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审判无果。其后当局还放出假消息说一个月后无罪释放。但在7月20日左右,律师突然接到审判书,尹红被非法判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8月10日。
13、张世凤:四川省遂宁市三家镇法轮功学员,2015年10月遭派出所警察绑架,2016年4月28日被遂宁市安居区法院判刑4年,7月22日被送往成都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0月。
14、万大久:湖北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在2015年4月12日将一张神韵光盘发到了国保便衣警察戴诗学的手里,被汉阳区洲头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警察搜去几十张有关法轮功的光盘。2016年4月25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将万大久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19年4月11日。
15、周法: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富山村人,法轮功学员。因诉江于2015年12月23日在家中被宝清县公安局伙同小城子镇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抄家,宝清公安局国保多次拼凑黑材料作为证据构陷周法。周法于2016年5月25日被非法庭审,5月27日被非法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22日。
16、朱莲英:陕西省榆林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27日被行政拘留,7月8日被刑事拘留,8月9日被执行逮捕,12月31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7月3日被大武口区法院决定逮捕。2015年9月2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7日。
17、赵海:甘肃省华池县“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7月18日被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8月14日被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7月17日。
18、肖玉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8月5日被博乐市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25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8月4日。
19、钟仁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三赎基督”信徒,2014年6月30日被奎屯市警方刑事拘留,7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9月2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治州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6月29日。
20、康治强:重庆市垫江县“门徒会”信徒,2014年11月26日被重庆市垫江县警方刑拘,12月31日被逮捕。2015年12月15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8年11月25日。
21、郭玉番:青海省乌兰县”门徒会”信徒,2015年10月30日被青海省乌兰县警方刑拘,12月4日被执行逮捕。2016年4月19日被青海省乌兰县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0月29日。
22、贺凤:河南省永城市“呼喊派”信徒,2016年3月3日被永城市警方刑拘,2016年9月8日被河南省永城市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0年3月2日。
23、李洪文: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
24、刘国海:河北省承德县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23日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17日。
25、高汉成:年近60岁,湖北省武汉市人,退伍军人、原对越反击战老兵,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曾因参加对越反击战,返乡后一直生活窘迫;近年来因不断参与老兵维权活动,以争取其基本的生存权,遂遭到当局的强力打压;2015年5月5日其与另7人被武汉市警方突然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6年6月1日,其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开庭受审,被该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案8人中有6人(含其本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6月27日武汉市中级法院虽然立案受理,但在随后2个月中却违反程序,拒不安排开庭,导致案件一直无法结案。后该院又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延审,湖北省高院为此两次批准延期2个月和3个月,至2016年10月26日和至2017年1月26日,然在延期内,武汉中院仍拒不开庭。在此期间,其因患糖尿病等已使病情严重恶化,出现严重并发症,其及辩护律师请求取保候审均遭拒绝。目前羁押在武汉市武昌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5月4日。
26—27、唐国良、胡传菊:2人均系江西省武宁县人,法轮功学员,在押良心犯。2013年—2015年期间,曾因参与制作、印刷法轮功宣传光盘、书刊等行动,学习、传授打印、刻录、装订等技术,使用具有自动拨号及语音功能的手机进行法轮功信息宣传等,而遭到地方当局严密监控和打击。2015年3月21日,在宣传法轮功信息时,被武宁县警方获悉拘捕,其家被抄。2016年6月13日,其2人各被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7月14日,经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然驳回起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江西省武宁县看守所。分别刑期至2019年3月20日。
28、李玉凤:1968年3月10日出生,河南省焦作市人,基督徒,维权公民。1990年代末,曾因家中惨遭两次政府不当拆迁,损失巨大,其被迫提起诉讼,打赢了官司,但因被告是当地政府,法院不予执行,故而其被迫上访维权;曾因不断维权,被当局进行恶意打击报复,并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刑2年;出狱后其继续状告地方政府,再遭逼迫,又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两次入狱,备受酷刑折磨。2014年9月30日因与他人前往监狱迎接“新公民运动”维权代表袁冬出狱,并率先打出横幅“欢迎袁冬从小监狱回到大监狱”,又被北京大兴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11月6日被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批捕,至2015年6月5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突击审讯(且大多是疲劳审讯)达50余次,身心惨遭迫害。同年10月26日,又因在北京南站照相,被北京市丰台公安刑拘一个月后,又被焦作市当局带回原籍补充侦查再次刑拘。2017年1月16日,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5月11日经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
29、陈云飞:1967年8月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89学生,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民主“业余驯兽师”,“民主行为艺术家”,著名民主维权人士。2015年3月25日,因其与维权公民20余人到成都市新津县为当年的六四死难学生肖杰、吴国峰扫墓,遂在返程途中遭到上百名持枪特警的围追堵截,3月26日即被四川省新津县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30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看守所。2016年2月17日,陈云飞被成都市检察院取消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只被控“寻衅滋事罪”一项罪名。此案原定于6月30日在成都武侯区法院13法庭开庭审理,临时却被延期。2017年3月31日,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目前在四川省眉州监狱服刑。狱中遭惨遭酷刑虐待。刑期至2019年3月25日。
30、程亚杰:女,汉族,1990年11月8日出生,新疆玛纳斯县人,大专毕业,基督徒,在押良心犯。因信仰基督教并积极参与基督教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遭到当局的严厉打压。2016年3月5日被新疆昌吉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4月11日被地方检察院指控为“新疆昌吉教案”主犯而批准逮捕。2016年10月27日在新疆昌吉市法院一审开庭,2017年4月18日,程亚杰被昌吉市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目前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3月4日。
31、朱崇华:出生年月不详,山东省临沭县人,临沭县电脑城个体户,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日被山东省临沭县警方刑拘,2016年8月19日被山东省临沭县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19年2月28日。
32、陈明燕:女,失地农民。因多次上访而曾一度被当局关柙在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她就开始参与各种维权的活动,成为一名维权公民。其为人良善,热心帮助受难访民,长期为关押在雅安看守所的访民及维权公民送钱送物,并接待探望家属,也一直积极联络外地人权律师介入访民案件。2015年12月21日因其在微信群转发一张法轮功图片而被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刑拘。2016年1月25日对其实施逮捕,2017年1月24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5月16日,因陪同律师前去汉源检察院阅卷(天网义工姜成芬案),而被雅安当局收监逮捕,2017年6月1日被雅安雨城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3000元。目前被羁押在四川雅安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4月11日。
33、洛桑西热(藏):现年36岁,四川省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俄色村人,索克藏寺续部学院僧人和寺院商店管理员。2016年8月24日夜里,在自己僧舍里突遭一批不属于当地警方的国保警察野蛮抓捕。抓捕之时,不仅不说明理由,而且还使用暴力,用手铐铐住双手,用枪顶住脸部,将其弄伤。此后长期失联,官方拒绝透露其被捕原因、关押地点及其身体状况等信息。2017年6月17日,其被四川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黑水县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非法联系境外”罪秘密判刑4年。目前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0年8月23日。
34、沈滨:女,出生不详,原四川省彭州市彭白铁路局职工,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7年以来,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备受当局打压迫害,曾数次被非法拘留、劳教、关精神病院、洗脑班,并因此被迫流离失所近14年。2000年11月底,曾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里曾遭虐待及长期包夹酷刑。2002年1月在被非法劳教后,其所在公职单位将其无故除名、断绝生活来源,其户籍和身份证也被当地派出所违法注销。2002年3月,曾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院进行迫害,同年下半年在精神病院被迫害成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因绝食抗议而遭受“灌食”迫害。2016年11月16日再次被什邡市洛水镇警方绑架并抄家搜走计算机、打印机、塑封机、光盘刻录设备等大量私人物品,次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2016年12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7年7月17日,其被什邡市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其不服,已当庭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德阳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刑期至2020年11月15日。
35、廖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法轮功信仰者。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5年11月被泸州市古蔺县警方非法绑架,后被刑拘和逮捕,并被关押在古蔺县看守所。2016年4月19日被泸州市古蔺县法院以“邪教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泸州市中级法院于2016年9月27日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
36、周亚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而被成都市龙泉驿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7年6月18日其案被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以邪教罪秘密诬判4年,其不服,当庭提出上诉。据悉,因要做无罪辩护,法院在审判前未通知其辩护律师到场。目前被羁押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看守所。刑期至2010年。
37、卢昱宇:1977年出生,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枫元村水溪组村民,农民工,民间维权事件网路资讯平台“非新闻”创办人、公民记者,维权公民。自2011年起因致力于收集、整理国内各类民间群体性事件,并将此发布于新浪微博和推特“非新闻”@wickedonnaa上,以让外界及时真实地了解到中国正在发生的群体事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倍受中外网友瞩目。2012年4月因在上海南京路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还民选票,被上海警方拘留10日。2012年6月因在广州参与网友聚会,被警方指控“非法集会”且被扣押1天。2015年因使用blogger.com、谷歌云端硬盘、推特及微博等社交媒体定时收集、整理、发布近3万起包括村民抗议征地、工人罢工、业主维权等群体事件,引起当局极度不满和打击报复,曾与其女友多次遭到警方警告恐吓,其居住地数次遭到逼迁,其“非新闻”国内资讯平台多次遭到删帖、屏蔽和删号。2016年6月16日因坚持资讯发帖被云南省大理市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2016年7月21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关押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看守所。至2017年8月3日,被云南省大理市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不服上诉,2017年9月18日,经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关押期间曾惨遭酷刑折磨。刑期至2020年6月15日。
38、陶席珍:女,1954年出生,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自1995年学习法轮功以来,长期遭到中共“610”、公安局、国安局警察、单位维稳人员等迫害,数次被非法绑架、关押甚至劳教,身心遭受极大伤害,她的丈夫也因在迫害中而过早离世。2014年8月8日,其在家中被警方野蛮绑架,后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被迫害两个月后,又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期间,屡受酷刑折磨和非人虐待,里面的人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刑具和绳子将她固定,逼迫她看丑化视频,同时每天使用夹包酷刑虐待,用下流肮脏语言辱骂,并用卑劣手段折磨。二个多月后,被咸宁市咸宁区警方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咸安市看守所。2015年11月13日其案在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被开庭审理,2016年11月8日其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判刑4年,未通知家属。她不服上诉,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0月。
39、方世凤:女,59岁,又名方四风,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居民,法轮功学员。因笃信法轮功,2014年9月24日和朋友一起在塘湖镇宣传法轮功信息资料时,被塘湖镇派出所警方当场抓捕,当晚被关押在通城县看守所。超期关押13个多月,其丈夫黄金标等人多次到公安局要人,不仅没放人,还将其丈夫殴打休克1个多小时。2015年6月2日其案在湖北通城县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7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已被送往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9月23日。
40、胡关霞:女,38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沙堆镇沙堆村十九组村民,法轮功学员。1998年开始练习法轮功,2001年曾因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而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黑监狱。因信法轮功,多次受当局高压恐吓、非法关押、拘留和劳教,曾屡遭酷刑虐待,以致身心遭受极大摧残。2015年7月7日,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时,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很快抓走, 7月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胡关霞涉邪教案在湖南省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2月4日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经二审裁决,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41、胡宝日:50多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前咸宁市通城县阀门厂(现已倒闭)职工,个体经营者,法轮功学员。2001年3月,因给一人宣传法轮功时被他人告发,被咸宁市通城县警方抓走,并行政拘留了15天。2007年3月30日因向当地马港派出所派来的两人讲练习法轮功的好处,而被再次送通城县拘留所拘留了10天。2015年7月7日,因和他人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进行法轮功真相宣传,被岳阳市月田镇派出所警方知晓,很就被抓走,同年7月9日被以涉邪教罪刑拘,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5年11月19日,胡宝日涉邪教案在岳阳县法院开庭审理,2015年12月4日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其不服上诉,2016年4月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42、李艳和:女,54岁,湖北省咸宁市人,咸宁市通城县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法轮功,曾遭多次骚扰、非法拘留、关押等迫害。2012年5月,当其在乡下宣传法轮功资料时,被当地通城县沙堆派出所警方抓走,并关押到拘留所、洗脑班受迫害半个月,勒索其伙食费2100多元。2015年7月7日,因她与他人一起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再次被抓,7月9日被岳阳县警方以涉邪教罪刑拘,并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2016年初,其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目前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7月6日。
43、周虹: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4日上午11点许,突然遭到九龙坡区国保警察野蛮抓捕,后得知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周虹不服判决,很快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目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11月23日。
44、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农民,伊斯兰教信仰者。因经常使用穆斯林祷告方式,被当地公安局认为参与了“非法宗教活动”,2017年9月,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刑4年。目前羁押于新疆和田市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5月。
45-47、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女,云南省昭通市基督徒、教会传道人,良心犯。因从事基督教家庭教会敬拜及讲道传教活动而遭到云南省当局的所谓专项整治严打,被污名化为在当地从事“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活动。2016年10月被临沧、楚雄、昭通、大理等市警方分别抓捕刑拘。其中,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等多人于2017年1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被指控三人“组织信徒非法集会从事邪教活动,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17年10月6日其一行多人分别被昭通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刑4—6年,其中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三人各被一审判处4年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三人均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据称,法官对此态度很糟糕。目前她们都被关押在昭通市看守所。刑期至2020年10月。
48、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哈萨克):34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五马厂乡人,哈萨克族穆斯林,良心犯。因十年前曾到哈萨克斯坦国读了2年宗教课程,遂于2017年被吉昌回族自治州警方抓捕,被指控其“从事了宗教极端活动”。近期,在中共当局打击新疆穆斯林宗教意识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法院以“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秘密冤判4年徒刑,其家人至今未得到判决通知书。目前关押在奇台县看守所。刑期至2011年9月-10月。
49、王玉杨:65岁,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人,维权访民,人权捍卫者。2009年6月因自建商住房遭政府强拆,其夫妇二人遂为此多次上访,然而非但毫无效果,反遭连番报复,曾被地方当局工作人员打成骨折(轻伤),其妻被打至韧带损伤,一年不能下床,曾被警方行政拘留7、8次,被恐吓、软禁数次,并由此患上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其家人正常生活亦遭牵连。2016年6月,因其进京上访,影响了淄博市当局的现象工程,随在被遣返原籍后旋即被淄博市当局以涉“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8日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2017年3月21日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其家人虽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但5月16日经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服刑监狱不详。刑期至2020年5月18日。
50、高文淑:女,60多岁,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赵村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法轮功而被青岛市当局多次绑架迫害。2017年5月2日下午,高文淑和丈夫邵承洛在夏庄镇发法轮功宣传材料时,被当地治安人员告发,当场即被夏庄派出所警方以涉“邪教罪”抓走,其家被查抄四次,并且警方在没有出具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劫走家里二万元现金及许多物品。2017年9月13日,城阳区法院在城阳看守所内设法庭,高文淑和她的丈夫均被非法庭审,当庭未予宣判。之后,高文淑的家人为她聘请了律师,但律师向法官提出再次庭审要求时遭到拒绝。2017年11月10日,其夫妇二人被山东青岛城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宣判,其被重判4年,其丈夫被重判9年。两人不服,均已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青岛市城阳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5月1日。
51、郑喜林:43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人,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机务段的职工,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03年被当局绑架、毒打,后被冤判徒刑5年。2017年1月25日因被龙江县国保怀疑挂法轮功真相条幅,而被再次绑架。关押期间,遭到国保警察的刑讯逼供,企图逼他提供所谓的“线索”,脸被打破,鲜血直流。2017年10月被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判4年。其不服,已提出上诉,并绝食抗议非法判刑,至今已绝食一个多月,生命危急。
52、黄光玉:女,52岁,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吉新社区吉新村豹子孔组村民,维权访民。早年曾因政府规划不当,导致邻居建房与她发生纠纷,后一直希望政府解决问题未果,随其逐级上访维权。但又因她频繁上访,所以屡遭吉首市政府的严打,曾被枉法劳教1年。获释后,她继续上访维权。因吉首市政府为顾及政绩和自身利益,让其息诉罢访,于是很快双方达成经济补偿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处公证,然而直到2016年8月吉首市政府也没对此协议予以履行,迫使其继续进京投诉。却不料竟又被北京警方以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给予行政处罚。同年8月4日当其在北京天安门寻找遭行政处罚时遗失的视频资料时,被赶来的截访人员劫持,并在遣送回去后再次被吉首市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6年8月14日行拘届满日,没被释放被吉首市警方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17年4月28日其案被吉首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敲诈勒索罪”起诉至吉首市法院,至8月8日日被吉首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刑4年。2017年12月25日,经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于湘西自治州看守所,不久将送往湖南长沙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0年8月13日。
53、宋兴伟:42岁,河北省沧州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笃信法轮功而屡遭当局绑架、非法关押和被酷刑折磨。2000年,曾被关押在黄骅看守所,期间遭受酷刑摧残,被恶警用带铁钉的板子抽打,他被迫绝食抗议,最后才被放回家。2002年又被当局抓捕,后被非法冤判判刑11年。在河北省石家庄监狱服刑期间,曾受尽折磨。当局为了让他放弃信仰,狱中曾被“熬鹰”(不允许睡觉)、殴打,整日坐在倒着放的四条腿的小板凳上,不能动,如果动就被殴打。2006年5月,曾因与其他25名狱中法轮功信仰者集体绝食抗议迫害,竟被狱警长时间铐在窗户上吊打。2016年7月15日,他和另一法轮功信仰者薄长城带着一块玉器去上海鉴定时,因为喷上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字,就被沧州市开发区分局获悉抓捕,关押在市看守所,三天后被转至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2017年3月21日,其二人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正式开庭受审,至2017年5月23日,宋兴伟和薄长城分别被上海市宝山区法枉法判刑4年,并罚金一万。目前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十监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7月14日。
54、薄长城:吉林省榆树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轮功而屡遭当局打压迫害,多次被绑架、拘留等。2013年6月10日,其及多个法轮功信仰者被秦皇岛公安局海港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搜查和绑架,送秦皇岛看守所关押,后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2年,在冀东监狱服刑。出狱后,2016年7月15日,薄长城与另一名学员宋兴伟带着一块玉器去上海鉴定时,因为喷上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字,就被沧州市开发区分局获悉抓捕,关押在市看守所。7月18日被转至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2017年3月21日,其二人案在上海市宝山区法院正式开庭受审,至2017年5月23日,薄长城和宋兴伟分别被上海市宝山区法枉法判刑4年,并罚金一万。目前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十监区服刑。刑期至2020年7月14日。
55、杨顺祥:1988年出生,四川省盐边县人,基督徒,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教案受害人。自2015年以来,因与鞠殿红、梁琴等多人在云南省多地以家庭教会形式进行基督教传道和发展信徒,势力逐渐显大,随遭中共云南当局警觉恐慌,很快组成2016 “YN3﹒ 15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专案”对其众多成员严打迫害;2016年10月21日,其一行数十人在“云县教案大逮捕”中被临沧市云县警方统一抓捕、刑拘,所在住所均遭查抄,搜走大量传道宣传品、传单以及个人手机、电脑等物件,并从电子设备里提取了大量电子文件信息等,以作为罪证;同年11月25日,其及鞠殿红等6人均被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罪”转正式逮捕,被指控因“到云南省多地州市秘密聚会、传经布道和发展信徒,继续鼓吹、宣扬世界末日论,培养组织骨干,为秘密传教布道聚会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重建'三班仆人派'组织体系等”,属于违法行为,并将其视为云县教案犯之一。 2017年12月28日其被云南省云法院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罪”判刑4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0日。
56、金海霞(蒙古):金海霞(蒙古)与吴铁蛋(蒙古)、、包青巴吐(蒙古)、乌力吉吐(蒙古)、双喜(蒙古)、思琴巴图(内蒙)、马都(蒙古)、包音(蒙古)、萨仁二朝格图(蒙古)7人都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蒙古族,维权牧民。多年来,因当地政府无视生态,只顾发展经济和提高自己的政绩,官商勾结,将原属于牧民的草场草坡林地等承包给享有特殊背景或特权的汉民进行耕种或办养猪等,严重影响了当地农牧民生活和生存权益,尽管他们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草场被侵占、得不到合理补偿等的问题,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并呈常态存在。2015年5月,因该地政府又以强征方式,不合理地将牧民的林地、草场等承包给汉民许某时耕种,信访投诉无果,遂包括这7人在内的上百名牧民与承包人汉民许某发生矛盾冲突,警方起初传唤2人,后又拘捕多人,最终有35人被逮捕入狱和判刑。2017年12月27日,其一行35人案在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法院被以“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二罪宣判,分别判5年至6个月不等刑期。其中,金海霞被判4年(刑期至2019年5月),吴铁蛋被判5年(刑期至2020年5月),包青巴吐被判3年(刑期至2018年5月),乌力吉吐被判2年6个月(已于2017年11月刑满释放),双喜被判2年(已于2017年5月刑满释放),思琴巴图、马都各被判1年6个月(2016年11月刑满释放),包音、萨仁二朝格图各被判1年(2016年5月下,刑满释放)。其余26人被判6个月,因之前他们已在看守所关押6个月,故在2017年12月27日宣判前已经获释。
57、陈全秀:女,60多岁,湖南省岳阳县人,家庭妇女,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而长期遭到当局的严重打压逼迫,曾于2012年8月27日晚被当地筻口派出所警方抓走,并遭非法关押。2018年1月24日下午,因与法轮功成员王岳来、何根良等多人参加研读法轮功书籍活动,被警方知道后又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岳阳看守所。2018年3月初,陈全秀等人涉邪教案被岳阳县检察院起诉。2018年4月4日,她就被岳阳县法院枉法快速冤判4年。刑期至2022年1月23日。
58、刘庆强:广东省惠东县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刘庆强与周育琴、石雪梅3人,2016年9月24日被惠东县政法委、610办及国保等警方非法抓捕,后于2018年3月30日被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秘密宣判。其中,刘庆强被冤判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刑期至2020年9月23日);周育琴被重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刑期至2026年9月23日);石雪梅被冤判9年,并处罚金3万元(刑期至2025年9月23日);三人均不服审判,已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
59、赛坎.汗巴尔(哈萨克):1971年出生,新疆阿勒泰市人,阿勒泰市喀拉希力克乡Zhalchi 牧场3小队村民,哈萨克族良心犯。因被新疆当局指控他在微信群与哈萨克斯坦亲友频繁联系,宣扬、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等,所以于2017年10月被阿勒泰市警方抓捕,2018年4月获悉,他已被当地法院以不知名罪名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10月。
60、郑旭飞:男,42岁,山东省乳山市下初镇中心学校体育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2014年7月,郑旭飞曾因宣传法轮功信息而被警方抓捕,在抓捕过程中,因野蛮抓捕,当被警察拖上警车时,他的锁骨已被摔成骨折,之后被送往看守所刑拘。被关押期间,被戴着手铐脚镣1个多月,并遭毒打和被逼做奴工。35天后被强迫交5千元钱准予取保候审。因他被无理关押迫害,2015年和2016年的绩效工资两万元被他所在单位扣除。2017年7月14日,郑旭飞又因宣传法轮功资料而被乳山市警方抓捕,后被乳山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8年4月23日被乳山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4年,山东省威海中级法院二审维持非法,并追加罚款罚金1万元。刑期至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