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

刘正清:忆 王 芳



作者:刘正清

201869日发表于《民主中国》,发表时题目改为《忆武汉维权人士王芳》)

我早就有为王芳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我为当事人写文章颇多。有知名度大的,也有知名度小的。王芳属于后者。因其知名度低,社会关注度相对就小些,她的许多动人事迹为外界所不知道。每次会见王芳时,看到这位坚强而美丽的女性,我脑里总有那么一闪:我一定要为她写篇文章,让更多的人知道。

她的事迹很平凡,说不上惊天动地,但没有坚强的意志和信念是很难做到的。

根据法理学的理论,法律有预测自己行为后果(即是否违法犯罪)的功能。然而,在这个中国特色的维稳体制下,任何公民只要是上了当局内控的黑名单,谁都没法根据法律来预判自己何时会被抓?抓后的结局会是怎样?你吃饭可能被抓,你穿衣可能成为罪犯,……,衣食住行,凡此种种,一切都由当局根据需要而定,假法律之名,行任意侵害人权之实。法律沦为妓院“鸡窝”的贞节牌坊。

2015728日一清早王芳在群里看到耿彩文725日与其一起吃饭时,因穿印有“维权抗暴,公益良善”的T恤衫,声援屠夫吴淦和“709”律师,被抓被抄家的消息后,王芳就去耿彩文家看看情况,由于王芳一直是武汉当局的监控对象,其一进耿彩文家就被早已布控的国保抓走,当天就送到武汉市洪山区桌刀泉派出所作笔录,当晚送到武汉市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728日—812日)。88日转为刑事拘留。王芳是因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的,自然早就上了武汉地方当局的维稳黑名单。抓抓放放已成了家常便饭。这次因穿衣服被行拘15日,乃小事一桩,外界根据以往的经验预判:行拘15日后有可能会放出来,等到行拘转刑拘后,大家又预估可能刑拘最长期限过了会放人——法律虽沦为中共妓院的贞节牌坊,人们不能根据法律来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但跟中共玩多了,也摸出了一点门道。然而,具体个案,因当局的实际需求的不同,人们就无法预估了。王芳不过穿了一下衣服而已!这次抓王芳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王芳抓提供衣服的人。

在行拘期间,当局就反复提醒她“只要把提供文化衫的人说出来,把事情说清楚就可放人。”。然而,王芳不为利诱所动,拒不说文化衫的出处。遂遭报复,行拘期满即转刑拘。
当局知道了王芳的坚强、就改变策略企图用时间来折磨她,在整个刑拘期间没有提审过她一次。2015915日下午我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拟会见王芳。王芳同名者颇多,单是关在武汉一看的就有三个叫王芳的人。值班民警将三个王芳的年龄告诉我,问我“要会见的是哪个年龄的王芳。”因我之前不认识王芳,就顺便说“我不认识王芳,应该是那个60多岁的王芳吧!”。正在值班民警不知让我见哪个王芳之际。一个便衣(国保)走过来要我将委托书给他看一下,看后,便指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王芳图像说:“你要见的王芳就是这个40多岁的王芳。”并自我介绍说:“我就是王芳的办案民警,正在提审她,现在审完了,你马上就可以会见了。”并带我到提审室,还要了我的手机号码。我知道黄鼠狼给鸡拜年,不会安好心的,同时就这样让我会见也不符合看守所管理的基本操作程序。正常程序是先将在押人员交回看守所,办理完交接手续之后,看守所再将在押人员提出来让律师会见。

这种极不正常现象引起了我的警觉。在会见王芳时我要王芳不要说话,有什么话直接写到纸上告诉我就行了,并告知其须防窃听!果不其然,应验了我的判断:便衣们的热情不过是想通过律师会见来窃取办案线索——从王芳口中听到提供衣服的人。王芳写了不到一分钟,看守所一位民警就来到会见室干涉说:“不能写,只能说”。会见采取何种方式是我律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我与之争辩,毫无意义。权力的蛮横让我有一种无力感。心想:能会见到人总比见不到人好些!“两利取重,两害取轻”吧——与王芳同案被抓的尹旭安关了近半年了,仍不让律师会见,而王芳能让我见,且国保如此的热情,他们不就是想通过会见窃听到侦查线索吗?该说就说呗,不该说就不说呗!便提醒王芳:会见有窃听!

如果说前期(逮捕前)当局是想通过王芳之口挖出那个提供衣服者,此招不行后。后期就是如何收场(如何处理王芳)的问题了。可王芳就不给当局的台阶——认罪!

作为一个坐过二次牢的律师,我深知狱中的痛苦。我的原则是:凡是我认为是无罪的案件,我绝不会劝我的当事人认罪,但我也不反对在不出卖朋友,不出卖良知的前提下,策略性给当局个台阶“认罪”。武汉的朋友曾让我带话给王芳:“考虑到王芳身患绝症,为了能活着出来,妥协下,认个罪,给当局一个台阶。我们外面的朋友都能理解。”。我向这些朋友清楚明白地表达了我的上述观点,并承诺一定会将此话转告王芳。在会见王芳时,我转达武汉朋友的建议,并向其表明:“我绝不会劝你认罪,但在不出卖朋友的前提下,你策略性地认个罪,我也不反对,一切由你自己决定。”。王芳平静地说:“要认罪早就认了,还要等到现在;现在认罪也太掉价了吧!只可惜当局没给我一个‘高、大、上’的‘煽颠’罪。”

案件到了审理阶段后,经办法官为了让王芳认罪,可谓想尽了一切办法:先是向王芳承诺只要她认罪,就可马上判缓刑放人。此招不行,就利用王芳妈不识字又急盼王芳早日出来的心理,给王芳妈做笔录,将母亲思念女儿、盼望早日出来的迫切愿望写在笔录里,然后让她母亲签名;再是利用王芳思念独生女儿的心理,拟安排其女儿到看守所与王芳见上一面,后因王芳妈的坚决反对,此计划才未付诸实施。

2016929日上午会见王芳时,王芳告诉我:922日武昌区法院经办法官来提审了,法官问她上次的笔录(指认罪就可放人)考虑得怎样?王芳回答很坚定“坚决不认罪!”。后法官就将《人民法院报》报道xxx认罪就判缓刑的消息给王芳看,并对王芳说:“你看xxx与你是同案,他一认罪就出来了。”。王芳用双手蒙着自己的双眼不看。接着法官又将其母亲希望王芳认罪早点出来的笔录给王芳看,王芳仍是双手蒙眼不看。出了看守所之后,王芳妈告诉我:法官要她找王芳的女儿,安排其女儿跟王芳在看守所见一面。

进入二审程序后,二审法官还在做她认罪的思想工作,称“二审认罪仍可改为缓刑。”,在会见王芳时,王芳将此情况告诉我说:“他们也太小看我王芳了,只有几个月刑期,还想以‘自愿认罪’来损我的名节!”。

有人认为凡访民都偏激,漫天要价。其实王芳很理性、很平和、很低调;也很体谅朋友们的艰辛,尽可能地节省一些资源。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我告:“我时间很忙,不可能经常来会见你,另外,法庭上可能要进行激烈的抗争,我一个律师可能顶不住,是否需要增加一名律师?” 王芳说:“我们这些搞民运的朋友,资源都有限。为了不增加朋友们的负担,就不要增加律师了,另外,我要在法庭上不卑不亢,不要以为我们这些人都是无理取闹的。”

王芳患有绝症——子宫癌,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201631日案件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我和王芳妈持王芳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病历到武昌区检察院要求取保治病。201637日我到该院复制案卷材料时,该院向我告知:王芳的癌症是2005年发生,2015年是囊肿手术,癌症没复发,故不符合取保条件。下午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会见王芳,将此答复,及外面朋友的意见(认罪保命)一并告之。王芳仍不为所动,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理念,不为恐惧和利诱所动;并称死也不会委曲求全地违心认罪,并要我向关心她的朋友们致谢!

王芳嫉恶如仇,看守所许多违规违法的东西,别人不敢揭露,她却通过我在网上公开揭露。结果,她却遭到了关禁闭的报复,我的会见也横遭刁难。

案件事实我早已清清楚楚了。本无会见的必要了,只是因王芳身患绝症——癌症。为了能多给她点精神慰藉,每到武汉或武汉附近我都要顺道去见见她。2016127日乘到长沙办谢阳案,长沙看守所用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空隙到武汉会见王芳,一则看看她的身体状况,天冷了是否要送衣服,二则前天经办法官突然来电告检院申请延期审理要补充侦查,此事须告知王芳。

那天下午14:10我是第二个进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办理会见手续时,还是如往常一样,值班员打开电脑一看,就说要我等等,要请示领导。这样的事我经历多了,一点不觉奇怪。这次怪就怪在:两值班员轮番打了半小时电话请示,竟无领导回复如何处置。后来陆续来了好几个律师办会见手续,见此,我说我下午还要赶到长沙,你们要请示领导我阻止不了,但你们要预留会见室给我会见,我是第二个到此的。结果值班员给我预留了2号会见室。后,来了一女警(当初我还以为是所领导)说可以见了。结果该女警带王芳进会见室就不走了,要监视我们的会见。我对该女警说:“请警察小姐离开会见室,根据《刑诉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会见不得监听,至于你们要暗中监听我管不了,但在形式上你们还是要尊守法律的,会见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工作,请你出去!”。她说:“这也是我的工作,领导安排的”。我说“领导安排的前提是守法,你的工作前提也是要守法。”

王芳笑着对我说“她是我的管教。”为了不让王芳再遭事后报复,我就对该女警说“本来这次会见10分钟就可以了,既然你想听,那我们就谈古论今谈到下班,你这样站着听到下班吧!”。

这段我与王芳有趣的对话,实为故意说给该女警听的。后,我曾整理发到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响,现重录之以飨读者:

就这样我谈北京烤鸭、长沙臭豆腐王芳没兴趣。转移话题谈秦始皇死后不发丧恶臭难闻、秦二世被宠臣赵高所杀的那滩血,妖后慈禧曝尸数日后满身毛茸茸的赤裸身体,王芳兴趣渐增!

进而谈伟大领袖归西后妻死侄囚。我说“江青自缢后舌头吐出有二寸长”。王芳说“不,是一点五寸长。”。我说"齐奥塞斯库夫妇各中6弹而亡"。王芳说“不,是64而亡,夫6、妻4”。我说周永康在‘茉莉花'时杀气腾腾的讲话。王芳说周永康受审时的苍苍白发,怪可怜。我赞王立军在重庆打黑的的英武。王芳哀王立军在薄熙来开庭时座在轮椅上状如一条死狗。我讲我村一文革期间任革委会主任因执行伟大领袖指示,文革结束后被判10年,出狱后遁入空门信佛,还以死相挟阻其子女入官场。王芳听后开怀大笑说“活该!活该!是报应啊!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我们谈兴正浓,聪明的王芳知我要赶长沙就催我结束。

临别时,我无心跟王芳告别了,只是和蔼地对守候数小时的女警说“谢谢警察小姐的聆听!”该女警回敬我的是一个灿烂的笑容,没言语。莫非该女警下次还想听我们的故事!
这是我平生最愉快的一次会见,在返长沙的高铁上我什么也不想,只是沉浸在这次愉快会见的喜悦中。

刘正清律师
2016127日长沙

无情未必真豪杰,人身肉长,谁都有割舍不了的亲情。王芳已有二年多没见其独生女儿了,她是多么的想见她呀!然而,她又怕见到女儿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流泪。被当局拍摄到做丑化宣传。为此,她忍痛要我告诉女儿开庭那天千万不要到法庭旁听。

在法庭上,控方多次提到王芳的访民身份,说王芳的行为不是追求自由、民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瞎胡闹。这其实与是否犯罪没关系,无非是矮化王芳而已!王芳不卑不亢,坦然地在法庭上说:“我承认我之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上访,但在上访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太多的黑暗和各级官员的丑恶,从而使我走上了追求自由、民主、法制这条道上。你放心,你的矮化,我不在乎!我要为了我自己也就不用在这里开庭了,这就是明证!” 没有夸张的动作和矫情的语言,一切听上去是那么的自然和真切!!

今年的611日是王芳出狱的最后期限,离她出狱不到10天时间了,赶在她出狱之前作此文,作为一束鲜花献予这位坚强不屈的巾帼英雄!
                                   
刘正清
2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