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上午,在济南郭洪波陪同下去济南看守所,第二次会见于新永。
于新永于5月16日被刑拘,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6月22日被逮捕,涉嫌罪名被检察机关变更为侮辱。
老于介绍,侮辱罪应该与他2014、2015年在博客发表的三篇抨击时政的文章有关,题目他隐约记得为《公民与访民》、《看了习近平在延安座谈会上的讲话》、《论官员的道德》。他在其中一篇文章中以汉宣帝与辅政大臣霍光影射习与江的关系,抨击的色彩很浓。我今早网搜于新永的博客,发现此文没有他所说的题目,阅读量仅47。老于说侦查人员的讯问,多是围绕此三篇文章。
老于认为他上述三篇文章没多少人阅读,也没有造成任何社会危害,且为当时网络环境所允许,谈不上违法犯罪。我认可他的看法。
老于认为济南当局显然是在各种力量推动下为对他实施打击报复而罗织罪状,因为他曾做过很多给政府官员们“添乱”的事,比如他曾起诉过山东发改委、大众日报社、济南市建委、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等,也曾代访民们写过向中央巡视组控告济南市公安局的文字材料。
济南市维权公民李红卫曾与于新永同日被刑拘,李红卫在被羁押36天后获释,李红卫说济南当局之目标是必欲在她和老于间择其一进行打击以达杀鸡骇猴之目的,于新永被逮捕了,她所以就暂时没事了。李红卫此说,且视为一家之言。
前律师舒向新介绍说烟台有一例因网上言论被以侮辱罪判刑两年的案子。淄博资深维权公民翟云国在于新永被刑拘之初就判断他此次凶多吉少。
老于现在看守所身体状态良好,没有遭受虐待,期盼早日自由。他说应该感谢历下区检察院将他的罪名由重变轻。我劝老于要做两手准备,既要努力争取自由,也要准备为正义坐牢。
我告诉老于现外面很多朋友在关注他,国外一些关注中国民主宪政和人权事业的媒体也在关注他,他很感动,说到北京的李英之时,老于几乎掉泪。
作为辩护人,我将于近日为老于代书取保候审申请呈交济南公安。
老于简介:籍贯淄博,1963年生,1982年入山西财经大学,1986年入职山东省冶金工业厅,后辞职下海。
刘建军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