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

安徽芜湖公民马锐林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逮捕 家人水心阳、水心道赴公安部申诉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代垛行政村的水氏家族自200878日苗圃被政府强征,家人被殴打,可谓涉及暴力事件不断,从水家女儿水铁梅因在村委会与村书记交涉发生冲突,到水心道被人殴打轻伤凶手至今没有抓获、水铁梅又因议论拆迁被打伤,如今水心阳妻子马锐林又因所谓妨碍公务罪而被刑拘,迫使水心阳、水心道兄弟二人到北京向公安部投诉,希望获得公正处理。

据悉:615日下午17时水心阳妻子马锐林到辅导班接八岁大女儿水晶晶回家时发现女儿被辅导班老师施暴,于是拨打电话报警,而芜湖市公安局万春派出所警察出警,未及时处理,马锐林于619日上午11时许到辅导班找老师讨说法,老师报警,万春派出所三名警察出警,此后警察朱明宇行为不当,按当事人说法用手掐马锐林脖子,马锐林为摆脱而本能反抗,此后马锐林被万春派出所刑事拘留。万春派出所刑事拘留马锐林后,面对马锐林丈夫水心阳的询问称马锐林袭警,但未送达法律文书,亦未告知马锐林身在何处?导致水心阳与母亲携女儿于621上午到安徽省公安厅上访,但无果而回。马锐林被拘的第四天,水心阳带着马锐林的身份证在芜湖市看守所查到马锐林被以妨碍公务罪刑拘。这让水心阳及家人觉得不可思议,一位年轻的母亲,身体衰弱,面对身体强壮的警察掐脖子本能反应就是摆脱暴力,何以构成什么妨碍公务罪?

水心阳为了救妻子,为了俩女儿早日见到母亲,苦苦找芜湖市公安要求放人,可后来获知马锐林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马锐林一位年轻的母亲,她见自己女儿受到伤害报警,未获处理,去辅导班找老师讨说法却遭到警察暴力,为摆脱暴力,扯破了警察衣服,踢了警察一脚,就被妨碍公务罪了。如今她在看守所里整日是以泪洗面,想念两个女儿,身上有旧疾,又添被警察暴力执法新伤。

而马锐林丈夫水心阳的弟弟水心道的被打伤腿的刑事案件已经两年了,万春派出所和芜湖市公安局经开分局迄今没有抓获犯罪嫌疑人,此前放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颇受水心道及家人质疑是公安故意放走犯罪分子。此前水铁梅因私下议论拆迁之事就被五人殴打导致轻伤一案,仅一人被提起公诉判刑,亦令人感觉不公。

因此,水心阳、水心道兄弟二人于78日赴京,翌日上午到公安部上访反映案情,期望公安部能够关注案件,实现公正。

中国公安因普通公民难以监督,更缺乏具体制度制约其办案公正性,就马锐林一案,三名警察出警,即便需要控制住马锐林,又何必用手掐脖子?当人被掐脖子时,气息不畅,疼痛难忍,试图摆脱亦是人性必须做的,何以竟然构成妨碍公务罪?而联系水氏一家遭遇,更令人疑惑警方是借机报复水家而对马锐林刑拘逮捕!

依法治国在中国要实现,其前提之一必须限制公安权力,使公安必须依法行使警察权力,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公民不被构陷犯罪,只有做到这些,社会才能安宁。

本网报道:
安徽芜湖水铁梅就被拘留提起行政复议(图)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2/06/blog-post_7796.html

安徽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万春街道土地征收拆迁多次发生暴力事件,两家受害者同时奔赴省城上访(图)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803.html

实名举报腐败人水心道遭歹徒暴力致膝盖粉碎性骨折,家人疑心是买凶伤人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98.html

安徽省芜湖市水铁梅私下议论拆迁被拆迁办主任家族五人殴打致轻伤案仅一人被提起公诉,水铁梅与家人不满检察院不依法审查案件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7/12/blog-post_19.html

关于马锐林涉嫌妨碍公务一案不构成犯罪的申诉书

本人名叫水心阳,男,今年 51 岁,身份证号: 340221196705163853 ,现住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清水镇代垛行政村三顷自然村 33 号,从事个体养植业,联系电话: 13695538685 ,现本人提出如下诉求事项,恳请及时办理答复:

一、基本情况(事实和理由) 2018 6 15日下午 5 : 00 左右,我的老婆马锐林(今年 33 岁)去万春辅导班接大女儿水晶晶回家(大女儿水晶晶今年 8 岁,上小学 2 年级,在万春辅导班的开办人吴老师处吃小饭桌),就在马锐林准备将女儿水晶晶接走之际,突然发现水晶晶痛哭流涕,后从女儿口中得知女儿水晶晶无故被吴老师打了,且伤及胸部,于是我的老婆马锐林在和吴老师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报警处理,万春派出所接警后由周飞警官赶至现场处置,由于事发在端午节休假期间,周飞警官告知节后的第二天即 6 19 日再做进一步处理。 6 19 日上午 11 时左右,马锐林再次来到吴老师开办的万春辅导班欲找吴老师交涉商谈女儿水晶晶被打伤一事,吴老师以为马锐林此来是兴师问罪,见状立即报警,之后万春派出所指派朱明宇等三名警官来到万春辅导班的二楼处置纠纷,朱警官在处警过程中不分是非、不分对错首先动手掐住马锐林的脖子,马锐林为了摆脱朱明宇的暴力执法被迫与之撕扯、拉拽,现场的另两个民警不仅不劝拉和制止,反而在一旁拍照和摄像,美其名曰:“固定证据”,马锐林原本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不一会的功夫,马锐林就被朱警官拽倒在地,争执期间马锐林也只是将朱警官的制服扯破,踢了朱警官一脚,客观地说马锐林和朱警官之间的争执应该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影响,可是出乎本人及马锐林的意料,经开区公安分局在 6 20 日凌晨竟以马锐林袭警为由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了马锐林,并在 7 3 日报经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了逮捕 。马锐林近年来身患双侧腋窝淋巴结,医院方面建议及早治疗,否则有恶化和癌变的可能,不仅如此就在马锐沐被刑拘前的 6 11日,马锐林刚刚做了药物流产,尽管本人一再请求公安机关能够人性化执法,甚至委托律师介入希望公安机关能对马锐休采取取保候审,以便马锐林不延误治疗,但是经开区公安分局却置这些客观因素和现实于不顾,打着法律的幌子持续对马锐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前家中两个年幼的小孩整天哭着喊着要妈妈,大女儿水晶晶的精神也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刺激甚至出现了少言寡语的症状。

二、诉求本人认为马锐林在 6 19 日去找万春辅导班的吴老师是交涉和处理女儿水晶晶无故被其打伤一事,并非寻衅滋事,无事找事,而是事出有因;万春派出所的朱明宇警官在出警处置过程中暴力执法,先动手对马锐林实施不法侵害,朱警官的行为不仅有损公安机关的形象,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打着执法者的幌子行赤裸裸地侵权行为;马锐林在“袭警”的过程中暴力程度不明显、不激烈,根本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只有妨害公务行为,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给予治安处罚即可。为此本人作为马锐林的丈夫请求: 1 、立即撤销马锐林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释放马锐林并给马锐林恢复名誉; 2 、依据 《 国家赔偿法 》 的相关规定启动冤案、错案追责程序和机制,严肃处理和追究万春派出所及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还我们一个公道。

特此申诉
申诉人:水心阳 2018 7 8

关于水心道无故被打致伤公安机关渎职一案的申诉书

本人名水心道,男,今年 岁,身份证号: 340221197107083858 现住安徽鸠江区万春福苑 12单元 202室,从事个体店面经营.联系电话: 13855328563 现本人提出如下诉求事项,恳请及时办理答复:

一、基本情况(事实和理由)

2016 5 10日凌晨 2 : 00 左右.我和我老婆夫妻二人在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鸣江区万春新苑福苑的大门日的小店铺正常经营时,突然闯进来两人(均为男性,其中一人 40 多岁,另一人 20 多岁),二话不说,不分青红皂白就对我们夫妻二人拳打脚踢,大打出手,当场就将我们夫妻二人打倒在地,血流满面。本人及老婆在被打后的第一时间就报警求助,辖区的万春派出所的魏磊警官、何警官及经开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彭警官接警后来到案发现场处置,在案发现场,行凶的凶手遗留下一部手机和一双拖鞋,魏磊警官、胡警官将其作为物证提取;本人被打后的当天就入住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本人右膑骨骨折,门牙脱落 2 颗,全身多处挫伤,此后住院治疗长达 21 天之久,前后共花去医疗费用 6 . 8 万余元,一个月后本人又经公安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很显然本案己经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万春派出所及分局刑普队在处理本案中根据相关的线索和证据抓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且还依程序通知了我老婆做了辨认笔录,通过辨认以及相关的一些证据,己经确认了在案发当时行凶伤人的就是这两个人.然而就在本人夫妻俩满怀信心和希望地等待打人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并获得相应经济赔偿的时候,万春派出所的魏磊警官、何警官竟然将该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放了,事后本人在追问案件的处理进展时,魏磊瞥官、何瞥官竟说什么犯罪嫌疑人是亳州人,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并让我们夫妻回家等待,一旦有处 理结果会及时告知我们的。在这之后我又数次追问该案的进展,万春派出所和经开区公安分局就相互推诿,踢皮球,就这样一来 二去,至今2年多该案的打人凶手也没有归案,本人的经济损失 也没有获赔,案件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二、诉求

本案的性质上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并非疑难复杂案件,万春派出所在案发当日就已经立案侦查,搜集并提取了案发现场的证据(物证),同时也有被害人的辨认笔录等书证,指认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归案,应该说证据确实充分,可是让本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究竟何故公安机关(万春派出所及经开区公安分局)在抓捕了行凶的凶手后又不明不白地释放了,并且还信誓旦旦地谎称凶手是福州人,正在抓捕,是不是公安机关和凶手在这起案件中存在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或私下交易,公安机关有意包庇和袒护凶手,亦或是凶手就是公安机关指使指派的,公安机关就是幕后真正凶手或推手。

为此本人作为受害人现提出两个诉求:1、立即组织警力依据现有证据材料将凶手绳之于法,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维护我本人的合法权益。2、对在本案中有渎职行为的公安干警(包括派出所的领导及承办案件的干警)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特此申诉

申诉人:水心道